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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25-10-06 04:41:05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投标的管理,确保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协调、整合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降低市场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严格依法守法进行市场开发,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投标工作,应在市场开发部、各分公司充分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第三条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公路建设计划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各类市政工程项目、各类养护改建项目,均可按本办法参加投标。

    第四条   集团公司投标的管理工作,按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由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和各分公司负责。各分公司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投标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   集团公司的投标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第六条   市场开发部职责范围

    (一)  开拓市场 

    1、端正经营思路,学习先进的营销理念,总结市场开发经验,为集团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行依据。

    2、负责营销战略的制订,跟踪与监督营销战略实施。

3、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扩大集团公司的市场份额。

    4、广开渠道,收集国内外工程建设信息,对路桥建设市场进行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

    5、开发潜在客户,为集团公司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客户与分公司的管理

    1、开发、建立、维护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2、与重要的现实客户、潜在客户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关系,做好客户的需求分析。

    3、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的角度协调各分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做到整体最优。

    4、负责项目做标、投标工作。

    5、负责指导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

(三) 海外工程项目管理

     1、承办海外工程项目 ,协助海外工程项目经理部处理有关事宜。

     2、做好赴海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培训和中标工程的劳务输出工作。

     3、组织做好国际中标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进出口及出口退税工作。

    第七条   各分公司应积极配合市场开发部工作。要主动的展开市场开发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下一步分公司具备自主投标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第二章   确定拟投标项目

第   市场开发专员领导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集团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报送市场开发部经理审核,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场开发专员的职责:

(一) 负责集团公司的市场开发

1、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集团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实施。

2、对市场开发计划的实施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广开渠道,收集国内外工程建设信息,对路桥建设市场进行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

4、开发潜在客户,为集团公司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5、与现实客户、潜在客户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关系,做好客户需求分析。

6、了解客户及客户所在地部门对人才资格的要求,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反馈。

7、配合部门经理开发、建立、维护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二) 负责海外工程项目的管理

1、承办海外工程项目,协助海外工程项目经理部处理有关事宜。

2、做好赴海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培训和中标工程的劳务输出工作。

3、组织做好国际中标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进出口及出口退税工作。

第九条   市场开发专员应对招标单位(即建设单位)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招标单位(即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获得集团公司批准参与投标: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四)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第十条   市场开发专员应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周密的情况调查,实行施工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才能获得集团公司批准参与投标: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经审批;

   (二)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三)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

   (四)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毕。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应针对业主招标可采取的下列方式收集信息: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煤介公开发布招标广告。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通过专业报纸、网站、刊物,并有专人进行信息分析、汇总、呈报。

   (二)邀请招标。招标单位选择数家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应密切跟踪回访已完工程、在建工程的业主,充分发挥已有品牌影响,主动获取相关信息。

   (三)议标。对个别施工难度大,工期特别紧以及情况特殊的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单位邀请或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数家施工单位,通过协商,议定标价及有关事宜。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应注意集团公司投标工作的灵魂是在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密切的协调配合下树立的良好信誉和持久品牌。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要在具体工作中树立集团“技术先进、敢打硬仗”的形象,争取营得相应的信赖和议标资格。

    第十二条   市场开发专员领导各分公司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展开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广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五)组织投标者勘察工程现场,针对投标者的询问,解释招标文件中的疑点;

   (六)组织编制标底;

   (七)接受投标者的投标书;

   (八)审查投标书的符合性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九)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者;并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评标报告;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拟定稿(副稿);

   (十一)与中标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根据工程的情况决定是否履行公证手续。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为评标阶段,一切评标活动均保密。

第三章   招标文件及估计标底审核

第十三条   市场开发部项目投标专员负责集团公司的投标工作,其职责:

(一)收集资料,制作标书。

(二)在部门经理的组织或带领下,进行投标。

(三)在投标过程中,与客户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关系。 

第十四条   市场开发部项目投标专员须按招标文件完成标书的编制工作。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

(一)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二)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量计量规则、验收办法及要求。

(三)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文件及主要图纸,工程数量清单,地质水文勘察、试验资料及特殊工程要求等。

(四)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投标专员要切实对以上基本内容进行审核,发现并规避任何潜在的合同风险。

第十五条   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编制,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两种形式。标底一般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项目投标专员应针对各省份、各地区、各业主单位的传统造价习惯,市场开发专员收集到的相关概算资料,考虑主要设备、材料、人工在工程建设期内的涨价因素,估计业主标底,以此作为集团公司投标报价决策的依据。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一般实行资格预审。招标单位一般对投标者承担该项目的施工能力进行审查,做出评估。市场开发专员按照招标广告或邀请函的要求,向招标单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市场开发专员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领导各分公司开发人员认真制作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如下内容:

     (一)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担保银行及证明、账号等;

     (二)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等级证书、固定资产、各类人员的专业和技术构成;试验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配备。特别是拟承担本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和设备的情况;

     (三)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任务分布与近五年完成任务的情况,工程质量与工期,同类工程实绩,近几年财务平衡表,社会信誉等;

     (四)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正在承担的任务,包括已开未完项目及待开工项目,目前承担新工程的实际能力等。

集团公司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市场开发部,为市场开发部提供完整、准确、及时更新的资料。市场开发专员要及时反馈业主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标准。集团公司将尽快的完成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工作以提高资料内部利用、交流效率。鉴于资格预审工作的繁杂,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市场开发专员,为市场开发部提供专业、熟练的人力支持。

第五章   投 标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后,项目投标专员应领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人员按时参加招标单位主持召开的投标预备会(即标前会)及察看现场。

   第十   项目投标专员领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十九条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项目投标专员向市场开发部经理汇报情况,集团公司领导做出决策,做出报价。

第二十条   投标书及任何说明函件必须经集团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采用业主规定密封方式密封后递交招标单位。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标专员在递交投标书时,应同时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交付方式及保证金清退办法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集团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协助项目投标专员办理投标保函、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投标行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项目投标专员、各分公司市场开发人员不得哄抬标价,不得对招标单位行贿,违者将导致丧失投标资格、被罚投标保证金。集团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三条   招标单位从发出招标文件到开标的时间,一般由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招标内容确定,大中型项目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   开标仪式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项目投标专员应领导各分公司出席开标仪式。

第二十五条   开标时,由招标单位及有关各方检查各份标书的完整性;招标单位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并宣读各份投标书主要内容。项目投标专员要做好开标记录,及时导入市场开发部全国报价处理数据库系统,为集团公司今后决策积累资料。

第二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书未密封;

   (二)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四)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五)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施工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六)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七)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

   (八)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

项目投标专员应领导各分公司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行投标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组织项目设计单位、经办建设银行、项目监理工程师以及有关工程咨询机构和技术经济专家,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项目投标专员要依据“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原则领导各分公司做好投标文件。

市场开发专员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集团公司的信誉品牌等,领导各分公司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文件获得全面、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第二十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项目投标专员应做出书面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   评标定标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用打分制办法,无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行。市场开发专员应领导各分公司在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人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第三十条    市场开发专员及各分公司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不得泄漏集团公司报价情况。

第三十一条   开标仪式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工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大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最多不超过40天。市场开发专员、各分公司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集团公司尽快做出施工组织准备。

第七章   合同签订

    第三十二条   市场开发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文件和信函。

第三十三条   签订承包合同时,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行后,保函金额应予收回。

    第三十四条   市场开发部和各分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本办法,指导投标工作的开展;

   (二)参加大型项目的评标工作;

   (三)总结交流投标工作经验。

第八章 管理、监督与纠纷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起诉。

第三十六条  市场开发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会同企管部法律专员及时审核,为集团公司维护自身利益做出充分准备。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总经理颁布实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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