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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025-10-05 15:03:34 责编:小OO
文档
第11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11.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单位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立以单位总工、项目常务副经理任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单位经理助理、项目总调度任组长的检查落实小组。

文明施工工地活动组织机构见【图11.1-1 文明施工工地活动组织机构图】。

文明施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文明民工生活区

文明施工区

文明办公区

围档内

地面现场

各施工队

民工生活区

监理

办公室

项目部各部室办公室

图11.1-1  文明施工工地活动组织机构图

11.2“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展开

“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包括文明办公区、文明施工区和文明民工生活区。

11.2.1文明办公区

(1)办公现场内设置的设施统一采用砖砌墙体,办公室外墙面批荡刷白,作到宽敞、明亮、整洁。

(2)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淤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统一制作,标明个人照片、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文明施工的意识,层层落实,树立起每个人的责任心,力争做到齐抓共管,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

(5)生活区划分责任区,各部门派人负责清扫,建立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

11.2.2文明施工区

11.2.2.1综合管理

(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部署,并经常检查实施情况,若遇施组与实际施工矛盾,及时调整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实施。

(2)施工区域及职责严格划分,设立责任区,不留死角,立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施工中要求每个劳务队务必落实所施工段的安全卫生工作,派专人负责,并对施工周围一切有碍市容的现象、行为有权利和义务加以制止和清理。

(3)在施工场地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并有“五图一板”,内容详细、字迹工整。

(4)施工场地和道路平整畅通,现场内土方、零散碎料、垃圾及时清理。所有物料及设备摆放整齐;土方挖出后在规定时间及时清运。运土车上所外运的土必须拍实,淤泥状的土需经处理后再使用经专门改装的带密封车斗的自卸卡车装运,以保证外运过程中道路的清洁。并应对大街派人专门负责打扫卫生,注意洒水,保证凌晨5点后是一个整洁干净的街道。

(5)施工中工人操作要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上无淤泥积水,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6)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7)雨季要确实做好防汛工作,落实人员责任,设备配备齐全,措施得力。

(8)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资料应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3)施工现场污染源记录;

4)施工现场烟尘、噪声自检记录(每周一次);

5)污染源台帐;

6)环保检查工作记录。

(10)加强施工队伍的全面管理,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统一制作,标明个人照片、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

11.2.2.2场地、设施和环境建设

(1)施工现场围档和大门要封闭严密,牢固美观,墙高不少于2.0m,围板不低于1.8m;

(2)围板封闭统一采用30厘米高的护脚18砖墙作界线,防止淤泥杂物泻出围板外,并用镀锌铁板、塑料板或木板高1.5米封闭。要求清洁、整齐。

(3)工地内车辆出入口设置矩形洗车槽和沉淀池、高压冲洗水,驶出工地的车辆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4)施工现场进行场地硬化。施工现场材料的工地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浇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少于C15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少于3.5米,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在工地空地实施绿化。

(5)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施,不得堆放在围墙、围板外,如确需要占用堆放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一旦条件许可,即将材料移入围墙内。材料堆放应当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拦、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1.6米。

(6)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统一采用砖砌墙体,内外墙面批荡刷白,作到宽敞、明亮、整洁。

(7)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污水、废水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处理,否则禁止排入下水道。废浆和淤泥使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8)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地及四周环境及时清理干净。

11.2.3文明民工生活区

(1)施工现场的集体厨房,远离厕所30米以上,远离建筑物排栅、作业场所、污水沟及其他污染源20米以上。厨房内要求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生熟间分隔,内墙贴高2米的白瓷片,其余抹平扫白,厨房内灶台、工作台等设施和售饭窗内外窗台也铺贴白瓷片,门窗及洞口设置纱窗,地面排水良好。

(2)厕所内墙裙铺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便池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采用水泥浆抹面。厕所内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要保持清洁卫生。

(3)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人均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1.7平方米,并进行适当分隔;每25人应设一个直接出入口,主要通道宽不小于1.2米,男女宿舍和沐浴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严禁男女混居。工人宿舍内部设施整齐清洁,生活用品分类统一存放。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

(4)生活区划分责任区,各部门派人负责清扫,建立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

(5)饮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身体;公用食具要有消毒设备,食堂内有上、下水,餐具洗涤设备;食品来源渠道正规,有合格证,新鲜卫生并注意保存。

11.3环境保护措施

11.3.1扬尘污染控制

(1)现场主要道路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

(2)施工现场大门口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设施;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3)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4)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

(5)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区场地要求平整坚实。

(6)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8)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的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拯。

11.3.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3)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施工中所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11.3.3水土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运输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须经二次沉降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道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11.3.4噪声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要设置在远离居民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要做到轻拿轻放。

11.3.5光污染控制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施工作业面由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11.3.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3.7环境影响控制

(1)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现场存在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4)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规划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6)建设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7)对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11.4预防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1)保证现场内排水设施及现场污水畅通,防止污染水流到邻近的地面上,避免工地死水和生活污水积聚。

(2)对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废水沉淀处理。

(3)剧毒及其它污染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防止形成污染源。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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