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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道路规划设计的技术规定
2025-10-06 16:55:28 责编:小OO
文档
住宅小区道路规划设计的技术规定

  (1)在小区级道路以上还有居住区级或城市级的生活性、交通性主干道或次干道,这些主次干道通常位于小区周围,起着联系城市各功能区或者居住区各功能区的作用。

  因此,小区主干道与它的衔接处理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即规范规定: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予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其底层加设人行通道(过街楼或利用楼梯间开辟穿行门洞)。

  (2)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交接时,一般采用900±150的正交设计,以简化路口的交通组织,正交有困难时,才采用斜交,但其交角不宜小于750,以避免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和保证交通的安全。当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在山区或用地有时,才允许出现交角小于750的交叉口,但必须对路口作必要的处理。

  (3)在住宅小区的各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服务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4)由于过长的尽端路会影响行车视线、影响自行车与行人正常通行,尤其对消·514.第二篇  房地产全程营销防、急救不利,因此,小区内尽端式车道长度不宜超过120m,在尽端应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5)当居住区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以梯步作为辅助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边附设自行车、婴儿车等非机动车推行车道。

  (6)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面积:道路两侧有绿化带或绿地时,上述面积可与之合并考虑。

  (7)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防卫。

  (8)居住区内需考虑私人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场地或场所。

  (9)区内道路的纵坡应符合居住区(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纵坡控制指标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纵坡控制指标要求控制;对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人行与车行宜自成系统,分开设置,路网布局形式应因地制宜,主要道路宜平缓,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同时应安排必要的排水沟和会车位置。

  (10)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区内道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旌;在地震设防地区,区内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ll)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以满足建筑底层开门开窗、行人出入不影响道路通行以及安排地下工程管线、地面绿化、减少对底层住户视线干扰等要求。

低层为综合型商业,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

综合商业体上层为SOHO型写字楼。

服务会展型商业:集会议、咨询、展示与一体,主要依托南边IT数码产业,作为其配套产业。

底层为依托南边IT产业的物流仓储配套区;

上层居住办公相混合。(建设成高层,可安置被拆迁居民)

便民商业步行街,底商上居。主要服务ABC地块。

商住混合用地。(高层,开发极端小户型,发展“胶囊旅馆”,主要安置李家分村人。)

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主要服务于ABC地块)

公共开放场地(服务于周边地块)

混合型商业,包括旅馆、服务型商业等

低层为文化设施活动用地(老年人活动中心)

上层为住宅(高层,主要用以安置被拆迁居民)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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