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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2025-10-06 06:01:58 责编:小OO
文档
吕梁学院科技创新协会

 

吕梁学院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科技创新协会(英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I NNOVATION ASSOCIATION,简称:科创)。

第“抉择 只为确定路向;努力 只为实现梦想!用科技改变世界,创新改善未来。”

第三条   协会的目的为:服务学院,服务学生,培养全面的科技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   吕梁科技创新协会坚持团结、奉献、科技、创新,以学术与科技创新为主,实行人性化管理并以新成员思想为主导. 本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  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及实践活动,为我校学生提供良好的成才环境,引导学生树立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正确观念,激发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动手、团结协作的良好态度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  协会的活动方式及活动范围为:

(一)宣传体现吕梁学院专业思想,加强吕梁特色建设;

(二)定期组织科技文化讲座及热点专题活动,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及交流会等;

(三)定期组织走进实验室、实验技能培训,开展专业知识论坛;

(四)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如标本设计制作大赛,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五)活动范围:吕梁学院学校。

第六条  学生团体类别:学术性团体。

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由集体民主决策。

第七条  协会设社长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另设组织宣传部、创新实践部外联部,策划部,学习部,办公室。各部设一名,副二名。各中心负责人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经院团委批准后生效,并报院团委备案。

   第  由会长,副会长,,副部。组成协会理事会,并定期召开理事会讨论协会各项事务。

   第九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如有变动要及时向校团委、院团委汇报,经校团委、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必须从本协会中产生,并报经校团委及院团委同意,协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有吕梁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协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协会中有一定威信;

      (四)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   协会组织机构

   (一)会长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协会各中心的关系。 

2、对各中心工作开展有监督权。 

3、有权把握科协经费。凡向财务处报销有关费用,须经会长同意,再上报主管部门。 

4、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议。 

5、有权提出理事任免,会员开除等事项,并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处理各种事物,会长因事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负责协调学院社团管理部和学院团委的关系,协调协会各中心之间的联系以及协会内部建设活动,提名协会新一届负责人名单并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三)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会长委托,可全权行使会长所具各项职权。

2、负责科创的财务管理及物资管理工作

3、负责协会内各项费用报销工作

( 四)副会长职责:

1、对各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协助会长开展各项活动,建言献策

3、对会长、团支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存在的错误与不足。

4、协调各中心与团的关系

(五)办公部职责:

1、起草各类活动策划书,负责各种资料、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分类存档。

2、 召开内部会议,并作会议记录,下发协会各项通知。

3、 做好各类活动结束的总结工作。

4、负责搜集和传播校内外最新科研动态,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与传达科创活动信息。

2、管理、维护与更新科创邮箱、博客及QQ群。 

3、负责设计海报、通知、邀请函等相关文件内容。

(六)组织宣传部职责:

1、宣传报道科创会议及有关活动情况。 

2、负责科创大型活动的展板、海报制作,指导帮助各中心作好宣传工作。 

3、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和日常宣传。

 (七)  外联部职责 :

1.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各类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

2.负责对外联络,拓展渠道,承接项目,推广成果。 

3.负责与院内外学生组织的公关,建立良好的环境

(八)创新实践部职责:

1.负责各种活动及常规性活动的部署安排 ,如展板、海报、通知等的公示与存放。

2.负责各类活动相关标签等文件的申请与内容设计。

(九)兴趣小组职责

 收集并整理《创意日记》,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一起讨论研究创意,是协会的特色部门。享受与其他部门相同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协会成员

第十二条  凡取得我校校籍的在校生愿意遵守本章程,参与协会相关 动,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具有协会各部门人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阅读协会内部文档、资料并参加协会活动,出席相关会议,参与讨论重大事务;

(三)监督协会财务状况;

(四)可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可对协会工作开展中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有关部门。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六)有因活动积极、工作出色而受到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服从活动安排和统一领导;

(二)准时参加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第十五条  在校生申请加入协会需在协会纳新期间填写申请表,并交纳入会费五元。

第十六条  协会成员加入协会后,确须调整部门的,首先经原所在中心

主任同意后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动。

第四章  协会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校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并同时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

第十  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他社团登记事项(如名称、宗旨等),必须及时到校团委变更手续。协会成员每学期变更情况须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九条  协会活动的责任由协会自行承担。协会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中有重大失误的,相关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协会有权根据成员表现情况对成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五章  协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署名方式为“吕梁学院科技创新协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成员以吕梁学院科技创新协会为单位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时,须先上报协会理事会,经校团委或院团委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未经批准,不得擅用“吕梁学院科技创协会”的名义。

第二十三条  协会在举行各种活动前,必须向校团委或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协会接受社团管理中心的监督,配合社团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到场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评定存档。

第二十五条  协会每次具体活动前由策划部提前将具体计划交由秘书处存档,计划内容应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工作等。活动结束后,有关部门应作详细总结并于五天内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六章  协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召开,如有必要可另行召开。

第二十七条  每月初召开理事会会议,做上月工作总结,并讨论本月活动计划,如有需要可另行召开。

第二十  各中心主任可根据需要召集本部人员开会。

第二十九条  所有会议均须设立会议记录。全体会议和理事会会议的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各中心的会议记录由各中心主任负责,并上交办公中心存档。会议记录应包括到场人数、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决定决议等。

第三十条  所有会议均须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或迟到者,需在会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由负责人落实后方可准假,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由理事会按第八章协会处罚措施追究相关个人。

第七章  协会奖励措施

第三十一条  每学年末,协会将根据年度个人表现进行评估。该成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模范遵守学校及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热心协会工作;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协会中有较高威信;

(四)在协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第三十二条  评比方法:由理事会提出侯选名单,由全体成员公开投票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  在协会日常活动中做出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将给以提升及加分。

第八章  协会处罚措施

第三十四条  协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处罚,会长签字确定后由办公中心开具处罚书到受罚人,受罚人签字后一份留办公中心存档,一份由受罚人保留。

第三十五条  协会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劝其退会。

第三十六条  违纪处罚细则:

(一)无故不按时出勤者,给予协会通报批评处分,三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五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五次或累计七次者,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二)无故缺勤者,给予协会通报批评处分,两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五次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三)对不执行协会民主决议者,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仍不服从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拒不遵守并违反者,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四)诋毁协会形象,散布消极谣言者,给予警告处分,仍不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劝其退会;

(五)不履行职责的各部门负责人,给予撤消职务的处罚;

(六)受到学校及学院处分的成员,会内加一级处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理事会统一通过后给予处罚。

第九章  协会档案

第三十七条  协会档案属于协会内部资料,由办公中心管理,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存放。

第三十  协会档案分为人事档案、活动档案、财务档案、会议档案四类,具体如下: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奖惩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活动档案:包括各项工作记录及档案、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的文字与图象资料等;

(三)财务档案:包括帐目、各种相关票据等;

(四)会议档案:包括协会各种会议的记录。

第十章  协会经费,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经院团委批准后,协会可接受社会赞助。

第四十条  协会由财务处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财务处负责。

第四十一条  协会各项开支均须先开具书面申请,由会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给予报销。

第四十二条  协会帐目应包括资金来源、具体项目开销,并有原始凭证。

第四十三条  协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协会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协会成员监督。

第十一章  附   则

●本章程共包括十章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吕梁学院科技创新协会所有。

● 关于《章程》的修改,必须经级会议提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骨干社员提议并在全体会议上通过三分之二的会员同意,方能生效。每年进行一次有关章程的讨论,各负责人必须组织好《章程》的修订工作。本《章程》若有不合理或不符合事实之处,可依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本章程(草案)自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科技创新协会

                                                     2015年3月12日 

 吕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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