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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2025-10-06 06:02:26 责编:小OO
文档
新城四中门卫登记制度

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非学校工作时间、星期天、节假日,学生、家长不得入校或在校滞留。

2、学生在校期间要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学校。

3、在校学生不许会客,如家长确有要事,经与班主任联系确认并登记后,下课在门卫室会见。

4、服从门卫及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教师进出校门:

1、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填写教师出入登记表。

2、教职工个人在休息时间到办公室处理工作的,必须进行登记,离开时关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

3、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学校大门钥匙统一由门卫管理,教职工一律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三、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严格把守校门,上课后大门落锁,如有不明情况、无有效证件者,拒绝进入校内。

2、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用电话联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3、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介绍信),门卫认真查验后,做好登记,并与主管领导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校。   

4、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5、出入登记工作由门卫负责。

四、物品出入规定

      1、对拉物车辆,要有总教务处的手续方可出进,并进行严格检查,如所拉物品与手续不符,要及时扣押,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看好学校财产及教师车辆,如发现特殊情况或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校长汇报,不得擅自作主或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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