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学生奖励办法
2025-10-06 12:00:18 责编:小OO
文档
赫章县实验中学学生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形成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比﹑学﹑赶、帮,相互竞争的良好氛围,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赫章县综合职高学生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项目:

        优秀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期末考试年级总分名次奖﹑单科名次奖﹑进步提高突出奖;

中考总分优胜奖﹑单科优胜奖;高考总分优胜奖﹑单科优胜奖;

学科竞赛奖、体育竞赛奖、技能竞赛奖、文艺演出奖。

二﹑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理想、关心时政、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助人为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情操,操行分100分以上;

       2、学习好: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能思考,富有创造性,学习成绩优秀,期末成绩本班前五名或年级学生数前十分之一的名次;少数同学学习成绩虽低于上述规定,但必须有一项特长,如学科、科技、劳技、艺术、体育、读书活动等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竞赛奖励(以证书为凭)的方可评选。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较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以身作则、公平公正,在全班(或全校)学生中起带头作用,有责任心。

       2、热心于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活动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

    〈三〉、文明学生:

      1、坚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2、关心班集体、热爱劳动、坚持做好人好事、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环境卫生打扫。

      3、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四〉、优秀共青团员 :

      1、积极参加学校团委或班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2、遵守团的章程和各项制度,按期缴纳团费;

       3、符合文明学生标准,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担任班团支部委员或学校团委委员半年以上;

2、在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受到班级和学校的肯定; 

3、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三、评选表彰名额:

1、校级优秀学生每班1至3名;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

3、校级文明学生每班1至2名;

     4、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每个支部一名;

5、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支部一名;

6、期末考试总分名次奖按参考人数的百分之三设奖,在获奖人数中按1:2:3的比例依次设一、二、三等奖;单科名次奖按参考人数的百分之一依次设1、2、3…名;进步突出奖每班1至3名,奖励上次统考以来,全年级上升名次20名以上的学生,按上升名次的多少分设一、二、三等奖;

7、中考总分优胜奖按获全县总分前200名设奖,其中前20名为一等奖,21名至100名为二等奖,101名至200名为三等奖;中考单科优胜奖取全县前十名,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至5名为二等奖,第3至10名为三等奖;

8、高考总分优胜奖按获全县理科前50名、文科前20名设奖;理科前10名、文科前5名为一等奖;理科第11至30名,文科第6至10名为二等奖;理科第31至50名,文科第11至20名为三等奖;高考单科优胜奖文理科均取全县前十名,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至5名为二等奖,第3至10名为三等奖;

另设高、中考成绩特别突出奖和一、二本上线奖,凡高、中考成绩特别优秀,获本市中、高考总分前五名以上或高考被中国C9大学(清华、北大、、浙大、复旦、上海交大、中国科大、南京大学、西安交大)、港澳地区公立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录取的学生享受特别突出奖,上文理科一本线(贵大农林类降分的不算)享受一本上线奖,上二本线的享受二本上线奖;

9、在校、县、省、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文艺汇演中获奖的不受名额;

以上第1至5项由各班各支部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按名额评选并上报学校,第6至由教务处根据中高考成绩确定,第9项由政教处、教务处据实确定。

四、奖励办法和金额:

1、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的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2、凡期末考试获年级总分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200、150、100元和荣誉证书,获进步突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80、50元和荣誉证书,获单科名次奖的发给奖金50元和荣誉证书;

3、 凡中考获总分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500元、300元和荣誉证书,获中考特别突出奖的,发给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获中考单科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300、200、100元和荣誉证书;

4、凡高考获总分优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 5000元、3000元、2000元和荣誉证书; 获单科优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500、300、200元和荣誉证书;

5、凡获高考特别突出奖,被清华、北大、港大录取的,发给奖金20000元和荣誉证书;被其他C9高校和港澳地区公立高校统招录取的,发给奖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获高考一本上线奖的(含体育艺术类一本录取),发给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获高考二本上线奖的(含体育艺术类二本录取),发给奖金 500元

6、凡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发给相应的奖品和证书;在县、市、省、国家级相应的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200、300、400元,获二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50、100、200、300元,获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30、50、100、200元;

上述因中、高考总分所获得的奖项中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进行奖励,不实行累加,凡中高、考成绩与刚进初、高中时成绩相比,滑坡较大的,不得享受中高考各类奖项;各类竞赛奖中,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和学校选拔推荐参赛的奖项无效,凡评选县、市、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时,一律从当年获校级相应称号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 

五、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奖励金额在执行中将视学校财力而适时调整。

2012年10月30日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