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4(2)
| 工程名称 |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工程1#冷库 | 施工单位 | 中天建设集团青海分公司 | |
处 理 原 因 及 部 位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查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后,发现个别地方与设计条件不符. | |||
处 理 方 法 | 在施工完CFG桩后,对于局部存在素填土、杂填土等回填的部位,铺设褥垫层前应将基坑内存在的素填土、杂填土等回填上全部清除,以砂石分层压实回填至桩顶标高,再进行褥垫层的施工。 | |||
处 理 范 围 示 意 图 | ||||
| 建设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 ||||
C—24(2)
| 工程名称 |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工程2#冷库 | 施工单位 | 中天建设集团青海分公司 | |
处 理 原 因 及 部 位 | 在CFG桩施工中发现基底标高以下局部存在素填土、杂填土等回填土 | |||
处 理 方 法 | 1、未施工的CFG桩继续施工。 2、将CFG桩施工完毕,按照附图的要求做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及单桩承载力试验。 3、如试验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00Kpa、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500 Kpa,则对素填土、杂填土等回填土不再处理;如试验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200 Kpa,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小于500 Kpa,则在回填土的部分桩间采用素土挤密桩处理。素土挤密桩布置方式及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另出变更图纸或变更单。 4、对于有少数有效桩长达不到5m,但下部无卵石夹层的部分,如每侧至少有2根有效桩长超过5m,则不再补桩,如有相邻有效桩长均不够5m,则在距原桩位1.2m处对称补桩2根。 5、对于下部存在卵石夹层的部分,桩应穿越夹层,如只有极少桩(不大于30根)无法穿越夹层,则在距原桩位1.2m处对称补桩2根。施工结束后,在存在夹层处增加一个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点,以便确认此处承载情况。 6、本处理意见未明确处,仍按原施工图纸执行。 | |||
处 理 范 围 示 意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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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