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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情》2015年第22期
摘要:在我国当前经济大发展的驱动下,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品种繁多,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的产品。虽然保险创新在整体上取得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但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其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尚未解决。可以说,只有将保险创新能力转化为生产力,保险公司才能在竞争与挑战中立于不败之地。通过对国内外保险创新发展分析,提出我国保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保险创新国内外现状 问题 建议
一、引言
创新是财富之源,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保险业的发展当然也离不开创新,创新可谓是保险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保险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保险创新,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入世,保险市场全面开放的形势下,面对新的竞争与挑战,尽快提高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国内外保险创新现状分析
纵观中外保险业发展的历程,我们能清楚的看到中外保险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以及信息技术的趋势下,在保险产品、保险经营方式、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发展。
(一)国外保险业保险创新发展
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不仅带来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也带来了风险的转移与扩散。因此国际保险公司进行了保险产品创新来管理风险,利用非传统转移方式来进行风险管理的同时,也进行了保险衍生产品的积极创新,把目光投向了资本市场。另外,在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下,金融分业经营的模式被混业经营模式所取代,由此建立了金融保险集团和银行保险,金融集团和保险集团在共享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充分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随着电子科技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保险公司和网络公司的合作,运用电话、互联网销售等新型营销模式,利用电子商务和技术优势重新划分市场份额。
(二)国内保险业保险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努力吸收各国保险业发展的有益经验,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在保险方面,从2001年开始,股份制保险公司加快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2002年以来,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建立了保险集团化发展模式,同时,国有保险公司在金融业率先改制上市,进一步理顺了,转换了机制,充实了资本金。在保险产品方面,各保险公司纷纷根据现代人们对保险的新需求研发新产品同时也积极进行保险服务创新,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寿险营销模式,创新了我国保险营销制度,促进了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利用高科技手段促进了服务手段的多样化,建立了商业网站,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
三、我国保险业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尽管我国保险创新已经取得成效,保险产品的种类有了很大丰富,但能被广大消费者认同且为公司产生效益的险种并不多,保险产品大都缺乏个性和针对性。这说明我国保险创新还处于不成熟阶段。一是理论创新还不成熟。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决定了理论创新是保险创新的前提。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保险业也积极对保险理论创新进行了一些思考,学习借鉴了一些国外的保险理论,但总的来说,还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保险理论。二是创新机制尚未形成。目前保险公司的业务创新还属于“就事论事”式的创新,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险企业还没有形成科学的产品创新机制,产品创新的动力明显不足。三是产品创新能力不强。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能及时按市场需要创新保险产品,而我国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显得不足。一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不能及时更新,在进行理赔方面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另外,保险公司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一些保险企业现在还存在着展业、理赔“两张脸”的现象,甚至有的业务员为了追求个人业绩,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造成了保险资源的浪费。
四、提高保险业创新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保险理论创新
要加强研究如基础理论研究的重点是现代保险功能与作用,同时处理好创新和实践的关系,把创新能力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努力创建一只具有先进创新能力的队伍,把保险理论创新落实到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践上来。
(二)促进保险体系创新
现今保险业所涉及到的主体既有广大消费者、保险公司还有机构,要充分使机构在保险创新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大对保险创新的资金和人才投入。
(三)加大保险产品创新
要围绕经济社会生活变化和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消费热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要建立产品开发、售后服务的合理流程,并及时根据消费者需求修正保险产品设计。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领域进行重点开发,形成保险产品开发的合力,改变目前保险产品雷同、市场细分不明显的状况,按照市场有需求、经营有效益的原则,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投入,针对不同的保险对象、不同的销售渠道设计不同的险种,满足人们的不同保险需要。
(四)强化保险服务创新
一方面,要深化保险服务制度创新。要理清保险服务链,明确责任。另一方面,要丰富保险服务内容创新。例如,针对医疗、养老制度改革后居民迫切需要医疗、养老方面优质服务的现实,在做好医疗、养老保险的同时,大力开展诸如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服务。
(五)重视保险监管创新
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转变监管职能,坚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适应金融创新所带来的业务领域交叉,建立健全与银行、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要健全产品创新保证机制,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增强保险产品创新能力;要处理好监管与鼓励创新的关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原则的创新,只要条件成熟就可尝试。
参考文献:
[1]夏梅风.论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J].保险研究专论,2003(07).
[2]沈秀,肖莺.制约保险产品创新的因素及其对策[J].特区经济,2005(01).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