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为在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广大教师献身职业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按照“强师德、正师风、练师能、树表率、彰先进”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思路,经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优秀教师活动并于今年教师节予以表彰。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刘志文
副组长: 肖乾坤 杨代国
成 员: 刘小松 李簪簪 王劲松 闫 耄 李娅玲 田兵
廖小勇 廖中瑞
二、评选范围:在一线教学工作中,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行管干部)。
三、评选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承担一定量教学工作,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在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积极利用新的教学手段。
3、在理论或实习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思维、动手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注意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方法,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显著,在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成绩优秀。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文章,并在校内外交流或刊物上发表。
5、锐意教学改革,能够创造条件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有教学改革立项、参与编写各类文字、教材。
6、在教学工作中注意教书育人,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7、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8、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公开课任务。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未满一年者;
(2)、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四、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分初中、小学(含幼儿班)、村小组。
2、由各组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可等额)。再结合侯选人平时的师德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在教师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表决通过后由行政会审定。
五、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参加各项教学任务的教师总数的10%进行评选。名额总数6人。中心校小学、村小3名、中心校初中3名。
六、表彰奖励:
被评为优秀教师人员,由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作为考评、考核依据。
渠县李渡乡第二中心学校
2011年9月1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