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ΟΟ八年十二月五日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工作联席会议修改通过)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鼓励技艺高超、身怀绝技的工艺大师为培养人多做贡献,使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真正做到后继有人,根据市2004年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在总结首批“师带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实施意见,具体方案如下:
一、“师带徒”专业范围
受江苏省指令保护的15个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及濒临灭绝的民间特艺。
二、“师带徒”的条件
1、带徒条件
(1)荣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扬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艺术造诣。
(2)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一定的带教能力。
(3)大师所在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无论国有或民营凡符合“师带徒”条件的均享受同等待遇。
2、学员条件
(1)具有扬州户籍或在本市、区工艺美术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职工或工艺美术学校毕业生。
(2)艺徒必须是一线直接从事生产制作,热爱工艺美术事业并愿为之发展而奋斗,身体健康。
三、“师带徒”审批程序
1、师徒之间必须签订有关协议,带徒期限为3年。
2、由大师所在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与“师带徒”协议同时报送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3、“师带徒”名单经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公示核准后30日内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四、“师带徒”津贴发放标准与考核
1、工艺大师承担带徒两名以上学艺任务(艺徒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待具备后考虑,带徒时间顺延),经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审批后,可领取带徒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
(1)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每月1200元;
(2)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每月800元;
(3)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扬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每月600元。
2、“师带徒”协议实施期间,每年由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负责考核,3年期间举办1—2次成果展览。对于授艺认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师徒,其成果将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并作为今后优先申报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3、如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师带徒协议中止或业绩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带徒津贴。
五、资金来源
1、按照财政属地管理的原则,“师带徒”津贴由所在市(县)财政部门支付。
2、扬州市(区)发放“师带徒”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在传统工艺扶持保护基金中按年拨付给市工艺美术工业联社,所有津贴的支出单据,由市工艺美术工业联社存档,并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备案。
六、本实施意见经市同意后实施,其解释权在市经贸委。
我市召开第二批工艺美术“师带徒”津贴发放仪式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鼓励技术高超、身怀绝技的工艺大师为培养人多做贡献,第二批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津贴发放暨迎新春座谈会近日在扬州玉石料市场召开。市办公室副主任钟衍书,市经贸委、人事局、文化局及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理事长刘爱国汇报了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工作的有关情况。
在市的关心下,从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开展了首批工艺大师定向培养人工作(简称“师带徒”)。根据传统工艺各品类的实际状况,首批带徒大师21人(市区19人、江都市2人),其中国大师4人、省大师5人、省名人12人,共带艺徒47人。根据市意见,“师带徒”津贴发放标准为国大师1200元/月、省大师800元/月、省名人600元/月,这在全国工艺行业中发放标准是最高的,充分体现了对大师的关心。
三年来,在大师精心指导下,艺徒水平显著提高,创作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精品;青工技术骨干队伍稳定、新人辈出,所带艺徒中有23人职称及技术等级晋级,传统技艺后继乏人的状况逐步得到缓解。据统计,3年来师徒合作或艺徒完成的20多件精品分别在全国性评比中获得特、金、银等各类奖项,赢得全国同行的高度赞誉。2007年11月举办了“师带徒”成果汇报展,展出作品100多件,其中既有工艺大师的精品之作,代表了大师的高超技艺和水平,更多的是艺徒三年来所取得的成果、业绩,代表了扬州工艺的未来和希望。
刘爱国理事长指出,回顾首批“师带徒”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艺徒水平参差不齐,少部分艺徒业绩成果不够明显,水平提升不快;二是个别品种的工艺大师所带艺徒为小学在校学生,在从小培养对工艺美术事业的热爱方面做出了探索,但难以培养职业化的传承人;三是部分传统手工艺品种仍然面临后继无人的状况。
2008年,在总结首批“师带徒”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带徒大师中增加扬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并享受省名人带徒待遇;2、带徒大师所在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可同等享受带徒待遇;3、大师所带艺徒必须是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专业创作的;4、大师带徒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待具备后考虑,带徒时间顺延;5、进一步明确津贴费用的支出按照财政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8月29日向市专题作了《关于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请示报告》,申请第二批带徒经费,市王燕文、闻道才副等市领导分别批示,给予了高度重视,市财政专门拨付了带徒津贴,标准仍参照首批执行。与此同时还对市区大师状况作了调查摸底。市区现有大师71名(不包括江都、宝应、高邮等市、县),目前在职及退休返聘留用46名,根据“师带徒”实施意见,符合享受带徒津贴条件的25名,与上批相比不同的方面有:一是增加了6名市大师,并享受省名人带徒待遇;二是除市直企业以外,增加了民营企业大师3人;三是除传统工艺以外,增加了雕版大师3人。12月5日,市经贸委、人事局、文化局、工艺联社、工艺协会召开了联席会议,通过了《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师带徒”实施意见(修改稿)》,对25位大师带徒情况逐一过堂,其中:国大师6人、省大师8人、省名人5人、市大师6人;从品类分,有漆器11人、玉器9人、雕版3人、刺绣2人;共带徒人数55人。12月8日-14日,第二批师带徒人员名单在市经贸委、工艺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师带徒”实施意见,至09年元月中上旬,“师带徒”协议书全部签约,大师带徒人数、各自的职责、义务均作了明确要求,本次25位大师将发放带徒津贴24.24万元。另外,有少数品类大师带徒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将待条件成熟后再予考虑。
刘爱国理事长强调,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二批“师带徒”津贴发放会议,目的是希望大师们一如既往,通过三年时间,将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高超的技艺传授给艺徒,使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真正做到后继有人,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