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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
2025-10-05 18:22:21 责编:小OO
文档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

    (篇一) 

    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滁信用办[**]10号)和《关于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滁信用办[**]11号)等文件精神,市林园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上半年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梳理、认真总结,现将我局**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 

    **年初,为了加强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首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科、造林科、森林、林业站、林检局和种苗站等业务职能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园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并报市信用办备案。其次,根据《**市 **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市林业和园林局**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同时,为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和工作时限,领导小组及时召集相关业务人员,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实施意见、有人负责抓落实、有落实措施,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林园局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信用办、市要求,仔细梳理市林园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年信用目录和双公示目录清单的制定工作。 

    2、按照市信用办文件要求,建立了市林园局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常态化机制,我局林业审批窗口每核定一个项目、市森林派出所每办理一个案件,七天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公示相关数据,确保上传信息全面、准确、准时。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建立完善市林园局“双公示”台账,上报一条,登记一条,做到不错报、漏报、少报信息。截止**年7月份,市林园局双公示信息60条(其中行政审批29条,行政处罚31条),与市信用数据中心交换共享60条在**市林业和园林信息网社会信用体系专栏,发布信息2条。 

    3、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每月底前向市信用办、市报送当月本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截止7月底,市林园局按时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共9条。 

    4、制定印发了《**市林业和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开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型”机关 

    **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增强行为的公信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凡是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或备案工作,从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到最终办事结果均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公开,并在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继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利用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信用**网站,展示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弘扬诚信典型,惩戒失信行为。 

    下一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以全面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工作重点,在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等方面贡献力量。 

    (篇二)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印发**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13号)和《关于印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重点任务及分工》(银政办发〔**〕7号)精神,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现将**市审计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的分支,但其作为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榜,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 “黑名单”,每季度由各科室上报“红黑名单”,经法制科、综合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在“**审计”官网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四)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李克强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廉洁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审计诚信关键在人。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篇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印发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暂行办法》。建立了由常务副为召集人,30余个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定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和人行**市中心支行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突出重点,科学实施。结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我市围绕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四大板块,坚持分步实施、逐个突破,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4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目前,我市提前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了信用监管工作基础。初步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即将印发《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工商主体登记信息向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推送,确保登记、审批、监管三个环节信息无缝对接,推动监管模式由“终端监管”向“信用制约”转变。 

    (三)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各成员单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部门特色,创新开展工作。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先后派出75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免费为全市828个贫困村提供精准脱贫法律服务。人行**市中心支行将“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完成21.9万户贫困户信用评级,为贫困户融资达7亿元。市工商局、市中级等部门披露的失信企业和个人纳入“红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其贷款、出行等11项消费行为。 

    (四)多样宣传,氛围浓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简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以“诚信伴我行”为主题,围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学季等重要节点,我委联合市人行先后组织开展了“**征信知识有奖竞赛”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参与人员达30000余人次,发出《**市民诚信倡议书》5000余份,真正营造了全民参与、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制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评比表彰一批诚信守信企业,在“信用**网”、**网和我市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并出台相关鼓励,充分发挥守信企业在诚信经营和诚信管理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诚信光荣、诚信受益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重点跟进省上《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方案的进程,及时配套出台我市相应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无缝对接。 

    (三)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汇报衔接,充分掌握省上统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工作模式和实施步骤,对照时间节点,做好前期准备,尽快启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四)加强信用体系宣传教育。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开学季等重要节点,通过诚信知识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行业诚信典型,吸引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增强全市人民诚信意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篇四) 

    **年,我局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送法上门,加强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普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读本和相关宣传资料,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现场讲解统计法律法规,侧重宣传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及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开展统计业务指导,督促统计人员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增企业诚信统计的宣传。以各专业新增企业入库为契机,结合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新增企业对《统计法》等相关法律不熟悉等特点,突出重点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二、规范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区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办事规程》等两项办法制度,通过明确管理范围、调查项目事项分类、管理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理清办事流程;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分解落实,由专门机构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二是制定了《**区统计局随机抽查工作办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执法。 

    三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章的变化和统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在征集全局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顾问对实施办法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围绕“统计违法行为描述”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等几方面进行修订,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并对全部罚款项目定额处罚,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统计执法 

    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根据市、区法制办要求,全面清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公告情况,修订《**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委托执法公告》等相关材料,逐级报批,提请市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深圳市行政执法证和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二是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并在网上公示。《制度》主要涵盖了:实施目标、执法职责和责任单位、各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要求和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篇五) 

    今年来,根据《枝江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围绕、市中心工作,我局紧扣任务分工,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加强“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以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张华芹具体负责,并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与沟通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二、完善公示公开,打造阳光民政 

    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了公告。坚持政务公开,加快门户网站、“双微”等公示平台建设,在枝江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枝江市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37项,“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添加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37项。**年7月21日以来,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行政处罚事项信息2条,全面落实按周清点核查制度,对某事项当周未产生信息的实行“零报告”,保障“双公示”全覆盖、无遗漏。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了最大可能地响应。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了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了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了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年民政重点工作,抓好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快推进民办非企业信息化管理,改革和创新现行管理模式,实现登记、年检、信息发布、日常监管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化。 

    (三)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以民政服务群体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服务回访、完善服务评价体系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民政服务措施,扎实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和平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和平区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全区的诚信水平,创建 “信用和平”,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平区结合实际,大力实施“信用和平”建设工作。现将**年第一季度和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1.制定《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信用和平”创建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和失信问题整治;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加强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在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居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 

    2.做好和平区信用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宣传“信用和平”建设,促进各成员单位重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对和平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用信息进行重点收集,并将报送情况纳入信用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质量,严把信息报送关,突出工作特色,上传信息要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突出新意;要有敏锐性和时效性,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要如实客观地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一季度共向市信用中心报送4“信用和平”信息。 

    3.完善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数据征集工作 

    做为**市唯一区县试点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已试运行,目前正进行设施设备验收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数据交换中心设备的操作流程及使用规范,制定了《和平区企业信用数据征集规范》。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利用信用信息交换系统对全区各职能部门及各行业信用数据进行征集,通过对个人和重点行业信用数据采集、清洗、比对等完成对信用数据的整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完善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联合征信机制,实现数据征集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依法依规做好将归集整合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4.依托“信用**”网站开展继续推进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七日双公示”工作 

    为做好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信用**”网站上公开公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区在市信用信息中心指导下,一季度共向市信用中心报送行政许可信息7156条、行政处罚信息151条。 

    5.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夯实信用和平建设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和平建设,助推和平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稳定及可持续发展,一季度和平区先后计划开展多项信用活动。此类信用宣传活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的开展有积极作用。 

    6.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调度区内相关涉企部门制定出台包含红(诚信典型)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产生、奖惩、发布和退出办法的本部门、本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文件,依据文件开展信用分级,并根据信用分级实施部门或行业内分类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应有分管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 

    7.开展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及时调度区内相关部门汇总了和平区的:问题、责任、任务清单,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指标节点,工作进度汇总,双欠还款计划等项临时性工作任务。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合理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 

    二、二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1.根据市信用建设**年度相关要求,调整《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工作实施方案》、《创建“信用和平”三年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细化《创建“信用和平”**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托该方案、任务,有序开展**年“信用和平”相关工作。 

    2.制定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年度考核计分办法》。 

    3. 继续做好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汇总工作 

    4. 开展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对1个诚信示范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1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激励;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在“信用**”网公示,对1个严重失信企业实施1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惩戒。 

    5.继续抓好信用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建立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限和数量要求完成市里的工作目标。 

    6.做好市、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继续加强与市信用办的请示沟通,加强与区内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协调和监督机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在上半年的考评工作中保持名次第一。 

    7.加大“信用和平”建设宣传工作力度。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区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通过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发放诚信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开展市民解答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商务诚信建设,广泛宣传诚信典型和守信行为。积极开展信用文化普及和活动,使诚信意识深入到企业、社区、校园中,教育引导市民把诚实守信作为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 

    8.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做好公共信用信息网络直报及查询使用工作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试点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做到应报信息不漏报。 

    9.根据市信用办工作部署做好**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篇七) 

    根据《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76号)和《**省关于印发**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1号)要求,我县围绕诚信建设工作目标,深化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服务承诺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不断的提高本县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全力打造“诚信固始”。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按照省里要求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及时和省里对接列出我县具有35家“双公示”职能的单位目录,共2939项行政职能。同时在固始县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正在加快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并将已上报的数据及时推送至信用**。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为推进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加快固始县电子政务建设、固始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为打造阳光政务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上半年,我县县本级41个部门和单位梳理了行政权力事项共3537项,其中行政许可192项、行政处罚2747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检查97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15项和其他职权292项。届时将提供线上线下、网上网下综合服务模式,由政务服务窗口以清单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再将一次性告知清单整合到互联网告知平台,实现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共享。目前县等单位政务已接通,已实现事项网上审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推动职能转变和改革提质增效。目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已完成项目招标,积极推台建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我县按照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法治保障”职能体系要求,认真梳理部门清单,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固始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我县共有41家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共有行政权力3537项。目前已通过“**政务服务网(固始)”网站运行上线,547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已导入系统。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认真做好和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任何部门都未截留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给乡镇的,坚决彻底下放到位;对明确由县级审批的,明确了责任主体,制定了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通知》(豫审改组〔2013〕1号),《**省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5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共承接、省下放的审批事项70项。同时,我县依法依规对拟保留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逐项审查,通过充分的核实论证后,全县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3项、合并27项、调整1,**年12月底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监管细则,确保清单落地。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建设。我县共有公务员3054人,为了提升公务员的诚信意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年以来举办了2期共240人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中。同时,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组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人员要研究制定公务员申诉案件办案规则,完善申诉案件审理办法。依法受理、公正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完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尚不健全,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二)简政放权,优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监督制约要有理有据,监管水平有待提升。服务政务诚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我县信用信息平台尚未建立,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不到位,很多工作仅靠人工录入,工作量大,职能部门间协调难。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我县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二)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三)积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四)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机遇,积极筹建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正在筹备阶段,预计十月份开始筹建,计划年底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五)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重点领域包括采购、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债务领域和街道、乡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总之,在我县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对于提升公信力具有重要而又紧迫的现实意义。 

    (篇八) 

    **年,我局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送法上门,加强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普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读本和相关宣传资料,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现场讲解统计法律法规,侧重宣传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及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开展统计业务指导,督促统计人员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增企业诚信统计的宣传。以各专业新增企业入库为契机,结合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新增企业对《统计法》等相关法律不熟悉等特点,突出重点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二、规范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区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办事规程》等两项办法制度,通过明确管理范围、调查项目事项分类、管理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理清办事流程;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分解落实,由专门机构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二是制定了《**区统计局随机抽查工作办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执法。 

    三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章的变化和统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在征集全局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顾问对实施办法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围绕“统计违法行为描述”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等几方面进行修订,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并对全部罚款项目定额处罚,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统计执法 

    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根据市、区法制办要求,全面清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公告情况,修订《**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委托执法公告》等相关材料,逐级报批,提请市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市行政执法证和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二是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并在网上公示。《制度》主要涵盖了:实施目标、执法职责和责任单位、各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要求和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篇九) 

    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1.确定了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及《龙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子体系方案报送**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确保完成全年乃至规划期目标。在我办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了,形成了《龙岗区**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进度一览表》,以区“两建”办的名义印发,明确了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并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2.完成了龙岗区**年诚信建设效果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我区诚信建设工作效果,我办牵头制定了《龙岗区诚信建设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创建效果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分三部分开展,一是量化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二是量化龙岗区居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感知评价;三是量化龙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发展水平。立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方面的内容,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到的部门和社会居民两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工作和社会居民感知评价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年诚信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3.做好**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办牵头开展了**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检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开展自评,组织相关子体系牵头单位收集资料,查漏补缺,并在考核当天,根据考评组的要求,对相关材料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在全市的考评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1.开展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鉴于我区在探索党务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效,市编办将我区定为部门权责清单编制的试点区,试点启动以来,区廉洁办积极指导区编办开展相关工作,从管理服务对象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目前试点工作已得到市编办的初步认可。 

    2.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发购买服务信用验证系统,依托区信用信息平台扩大采购用信范围,明文规定除由区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且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达成履约关系的采购事项,均须对供应商信用状况进行全面核实,实现购买服务100%用信。通过对接区财政体系,规范核算部门名称和编码,面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配发信用验证账号565个,全面覆盖区、街两级单位。二是继续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将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至街道和社区,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区8个街道、111个社区基本已完成服务大厅建设。三是制订政务服务建设绩效评估指标。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将“政务服务建设”的相关工作纳入“审批和服务效能”指标中,明确了指标定义、评分项目、操作规程等内容。 

    3.加快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龙岗区**年改革计划》部署要求,由区纪委牵头制定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根据区委、区领导的指示,5月中旬,区纪委牵头组织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小组,走访了区财政局(国资委)、住建局和采购中心3个单位,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座谈研究;召开了51人参加的招标(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等4场分类座谈会;面向交易各方主体发放了200份《关于对龙岗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调查问卷》,收回1**份。根据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对调研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利用调研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龙岗区**年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第二次送审稿),拟提交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 

    1.开展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将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两项工作结合开展,从宣传发动、年报接收、设置自助服务区、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指引服务等方面进行部署分工,并按计划稳步落实。截止6月底,已有 106137户企业和693户个体户提交了**年度年报,已有4738户企业自行公示即时信息,企业年报提交量位居全市第三,个体户年报提交量位居全市第一。 

    2.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工作。借力第三方平台,实现点对点宣传。与深圳市邮政局龙岗分局合作,向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递提醒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和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的温馨提示、操作指引等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监管服务平台优势,通过注册登记窗口和日常监管工作,利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等服务的机会,加大宣传告知力度,指引商事主体完成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借力优秀师资力量,开展企业监管操作系统培训周活动。4月21日至27日,在辖区各街道开展了8场企业监管操作系统培训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讲活动。辖区基层监管人员和商场、市场、企业园区主办方等企业代表逾600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3.首次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对省局统一抽取的1145家企业的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系统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抽查,发现23家企业存在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的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力度 

    1.开展**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年度龙岗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给**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核、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公告等程序。此次评估获得4A级社会组织6家、3A级社会组织6家、2A级社会组织3家。 

    2.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抽查工作。区民政局于3月份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参加此次年度检查的行业协会,实行行业协会年度报告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业协会,将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同时,以**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应检单位为基数,按照 5%的比例随机分类抽取40家社会组织作为抽查对象。根据抽查情况,对在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视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五)推进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1.研究制定推进职能转变改革方案。积极践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区编办牵头研究制定了《龙岗区 **年推进职能转变改革方案》,以深化权责清单改革为突破口,围绕“清权、放权、监管、服务”四条主线,进一步优化与市场、与社会、层级间的关系。目前,新增2项完成转移职能(共计完成13项),其中,区卫计局的“手术分级管理实施与评估”职能已转移给龙岗区医学会,区安监局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分类分级)评审”职能已转移给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2.开展社会组织资质审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建立具备承接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龙岗区社会组织目录,区民政局于今年3月份开展具备承接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资质审查工作。目前,已收到我区44家社会组织提交的申报资料,经审核,共有 39家社会组织具备资质条件,现正对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在区在线进行公示。 

    (六)推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1.探索构建党员干部诚信体系。今年年初,区纪委印发了《**年龙岗区建设廉洁城区工作要点》,把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诚信体系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全年进度安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全面推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5月份,制定印发了《龙岗区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诚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将主要任务细化到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着手编制“一本诚信手册”,以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诚信习惯。同时,计划健全“一份诚信档案”,拓展诚信评价标准,扩大诚信档案记录范围;建设“一个诚信数据库”,为客观公正地了解、评价、使用、激励干部打好基础;建立“一套奖惩机制”,将党员干部守信失信行为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奖惩激励、选拔任用、交流调整工作中,促进征信用信全面化,并逐步完善干部选拔考核机制。 

    2.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内部信用制度。收集学习事业单位信用制度相关资料,并到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调研,研究我区事业单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工作。 

    (七)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根据“文明美德学堂”、“龙岗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方案,先后开展了“职业道德决定卓越”、“国学与人格的塑造”等3场讲座,同时在全国文明单位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文明美德学堂开设了“古文观止”主体系列讲座活动,积极运用网络、彩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广泛营造核心价值观生活场景。 

    二是强化文明诚信典型的发掘和培养。继续完善龙岗文明美德传播中心网站,壮大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巩固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制定“梦想与力量”感动龙岗任务评选方案,发放评选通知,从各行各业和各街道社区收集参评人选,媒体报道先进事迹,积极宣传和倡导“知善”和“扬善”的理念,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日行一善”的生活方式。 

    三是强化文明诚信活动品牌打造。开展了“小书包大梦想”公益小书包进校园、“小慈善微心愿”爱心圆梦行动、“最美家庭”评选等公益活动项目,推动诚信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打造龙岗诚信活动品牌。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二是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是继续加快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全面开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硬件设施、交易机制、监管体系整合工作。 

    (二)继续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与贯彻落实,推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企业信息抽查等制度落实。 

    (三)继续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编制具备承接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四)继续推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一是根据《龙岗区探索建立党员干部诚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开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建设,规划诚信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诚信档案相关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二是继续探索事业单位内部信用制度。根据前期的调研情况,选取试点单位建立内部信用制度。 

    专此报告。 

    (篇十) 

    **年1-3季度,**区档案局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在区信用办的指导下,依照本局的职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本部门权责清单,确定了7项行政审批社会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局网站进行公示,并细化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了每一项服务事项的办理地址、受理条件、办理时限、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办事要素,尽力做到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同时,我局行政审批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二)坚持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局网站和局微博发布相关信息。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局网站“**档案与史志”与局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年1-9月份,我局在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60余条。 

    (三)坚持守信践诺。我局在行政审批社会服务事项审批中,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行政审批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事项办事指南约定,在承诺期限履行职责。 

    (四)坚持强调档案的真实记录性。我局在为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各村居等单位进行档案业务指导中,强调档案的真实记录性,要求各单位保持档案的真实性,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真凭实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区信用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职能,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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