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放活规程》、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制定本规范。适用本厂主变压器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FM-200)的运行操作与维护管理。
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或进行技术改造后,必须经某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并合格,在报请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并完成缺陷整改后,方能投入运行。
3.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培训,维护保养人员需经消防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
4.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投入使用时,设备现场或值班室应具备下列资料:
4.1本系统保护区平面图和报警系统逻辑功能图表;
4.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操作规程;
4.3.系统的维护管理规程及检查、维护保养纪录。
5.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对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运行及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退出和变更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运行及运行方式和技术状态。
6.维护保养人员,每月应对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维护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消除。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分配阀、主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电控接头、分配阀先导阀、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保持清洁;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6.2对灭火系统的电气控制箱、烟感温感复合探测器、紧急按钮盒、气体喷放声讯报警器等电气元件进行外观检查,应无碰撞变形,玻璃罩、锁、按钮、指示灯均保持完好,技术状态正常。
6.3灭火剂贮存器容器内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90%。
7. 每年应对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查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7.1防护区的电动防火卷闸门技术状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7.2灭火剂贮瓶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7.3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密闭性试验检查或更新;
7.4各喷头孔口应无堵塞;
7.5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量检查,灭火器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否则应给予补充或重充灭火剂;
7.6如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或堵塞现象,则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或吹扫;
7.7对每一个防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8. 维护管理人员在全面检查中,要做好防范措施,通知相关人员统一进行,必要时应通知安装单位或设备制造商派员协助进行。
湖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
2006年01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