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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实施
2025-10-05 22:44:39 责编:小OO
文档
阿克苏地区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实施

阿克苏地区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在全地区实施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的需要,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的全面恢复,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参照农业部行业标准《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NY/T1233-2006)、《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NY/T635-2002)等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利用遥感监测结合地面定位监测手段,根据草原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法,开展对禁牧区、草原放牧利用区草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全面、准确掌握草原的植被、生态环境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获取草地动态变化信息,准确预测预报县级或乡(村)级,甚至户级不同季节、不同年份的载畜量,提高草畜平衡测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全地区9个县市全面开展草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覆盖全地区所有的草地类型和季节放牧场,尽早获取草原植被信息,及时了解草地的动态变化与致成原因,客观评价实施生态奖补机制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自治区、地区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核体系提供重要依据和技术支撑。为各级制定更加完善的宏观和科学的管理措施提供基础依据。

二、监测任务

根据农业部监理中心要求,结合草原补奖机制,自治区草原总站给阿克苏地区共设置93个监测样地。选择93个代表性强、生态分布区域典型的类型进行全面监测,分布在全地区9个县市。各县(市)任务分解表如下:

 

 

表1  各县(市)监测样地布局

 乌什县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阿克苏市阿瓦提县柯坪县合计
温性草甸草原22 2     6
温性草原2222     8
温性荒漠草原2222    210
高寒草原222     28
温性草原化荒漠2222     8
温性荒漠22222222218
低平地草甸22222222218
山地草甸2222  1  8
高寒草甸1111    15
沼泽  111    4
合计171716165454993
三、监测点布设原则和要求

1、监测点布设原则

(1)资源优势原则:即对在草原畜牧业中有重要价值、面积较大、分布广泛、地带性明显、代表性强、生态区域典型的草原类型进行重点监测。

(2)生态敏感性原则:即对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敏感,已经沙化、退化、盐渍化和易被破坏的草原类型区进行重点监测;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使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的草原类型区进行重点监测。

(3)价值优先原则:对畜牧业生产价值大或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的草原类型进行重点监测。对利用价值较低的草原,如地处偏远、环境严酷、无条件利用、国境线附近的草原、无人区的草原少设或暂不设监测点。

(4)均匀布点原则:即监测点尽可能均匀分布,全地区各县市主要草原分布区均应设点监测。原则上每县市每个大类不少于2个监测点。

(5)基础条件优先原则:在交通便利,邻近气象站(台)、水文站、治沙站、草原实验站、生态监测站与各级、各类草原自然保护区和项目建设区,以及历史资料丰富的地区,优先设立监测点。

2、监测点布设要求

(1)各县市平均每个大类不少于2个的监测点(草地型不得重复),重点草地型不少于1个监测点;对于面积小、类型相同的草地类可少设或不设点。

(2)各县市应通盘考虑本辖区内各草地型,县市间可跟据草地型互补均匀设点(尤其辖区内县市交界处)。

(3)据生态补奖机制中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的分布情况,原则上要求有禁牧区的县市据所涉及的草地类型均需设点,集中连片的禁牧区所在县市可统筹考虑草地类型设点。

(4)禁牧区所有监测点作为固定监测样地(可不设围栏),对有条件的地域夏牧场、全年利用牧场增设固定监测样地,进行围栏管护,围栏面积不少于400m2。

(5)各县市根据2011年的监测点位,对面积小、类型相同、无监测意义的点位可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监测点位备案,今后不得更改;禁牧区没有布点的根据草地类型相应增加监测点位。

(6)监测的点位和编号固定,今后不得随意更改;编号统一采用“县名-样地号-样方号”的格式,如阿克苏地区库车县-01(样地号)-02(样方号),监测样地选定后点位永久不变,并与编号绑定。

四、监测内容和指标

根据系统性、易测性、可比性原则,基于不同类型草原、产草量欠、平、丰年关系、季节草场等相关条件,评价草原稳定性及退化草场的恢复程度。

1、天然草地监测指标

禁牧区监测指标:植被高度、植物种类、盖度、密度、频度、地上生物量、天然草地可食牧草产量、枯落物量、干鲜比、裸地比率、地表、土壤状况等;

草畜平衡区指标:植物种类、盖度、高度、地上生物量、可食牧草产量、干鲜比等。

2、人工草地监测指标

种植品种、面积、总产草量

3、牧户调查监测指标

牧户调查监测指标:人口数量、畜种、畜群结构、牲畜头数、放牧方式、承包草原面积、补饲秸秆等总量、出栏率、补饲总天数、经济收入、放牧总天数等。

五、监测时间和次数

1、天然草地监测

禁牧区(含草畜平衡区的固定监测样地):只在牧草生长高峰期监测1次,大约每年7月15日左右。

草畜平衡区:牧草生长高峰期(7月15日左右)和冷季入场前(9月20日左右)监测2次。有条件的县市,结合本地季节利用牧场,在家畜入场前进行监测,每个季节场监测时,只测定分布于该季节场的样地。各季节牧场监测时间大致为:各季节牧场进场前一周内进行监测。(注:冷季放牧场含冬场、冬春场、全年牧场)

每次实施监测时间应在7-10天内完成,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2、入户调查时间

上年度末12月底的年末存栏数(冷季放牧场)和当年6月底(暖季放牧场)进行牲畜数量调查统计。

六、监测方法

1、天然草地样地样方的设置及数量

样地设置:样地应选择在相应群落的典型地段。样地内要求生境条件、植物群落种类组成、群落结构、利用方式和利用强度等具有相对一致性;样地之间要具有异质性,每个样地能够控制的最大范围内,地貌、植被等条件具有同质性,即地貌以及植被生长状况应相似,样地一般不设置在过渡带上。草原植被样地面积应不小于100公顷。

样方的选择布设:样方是能够代表样地信息特征的基本采样单元,用于获取样地的基本信息。样方设置在样地内,沿任意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样方。样方之间的间隔不少于250米。尽量选择未利用区域做测产样方。样方的布设要典型具代表性,能够代表样地的特征,每个样方内的植物种必须有草地的建群种。

样方数量:

一般情况下,矮小草本和小半灌木草场样地,一个草地型设置4-6个样方为宜。若遇到同一类型,在不同地段群落的产量变异较大,可再适当增加;具有灌木和高大草本的样地,需设置一个灌木大样方,并在灌木样方内设置一个草本样方,样方数量一般每一草地型不应少于3个。

2、天然草地监测内容

样地调查指标包括样地所在的地理位置、调查时间、调查人、 地形、海拔、坡度与坡位、土壤、地表、草原类型、植被外貌、利用方式等,利用目视观测和访问调查等手段获取与记载。

A.矮小草本和小半灌木草场样方面积:草原1m2,荒漠草原2m2,草甸0.5m2。设置3个样方,每个样方均要求测定以下指标:

①植物名称*:记录每个样方中出现的所有植物

②植物盖度:测定总盖度与分盖度

③植物高度:分种测定植物的自然高度

④植物密度*:分种测定样方内植物种的个数

⑤植物频度*:在样地内要求测定20次

⑥植物多度*:用cop3、cop2、cop1、sp、sol、un表示

⑦植物鲜(干)重:样方内植物的鲜草重量和风干量。

⑦采集植物标本*:采集样地中出现的所有植物种

B.灌木及高大草本类样方面积:株丛小的灌木和高大草本,测产面积为4m×4m,灌丛或半灌木、高大草本分布均匀的地段设20m×5m或10m×10m。设置一个灌木样方,灌木样方内设置一个草本样方,灌木样方测定以下指标:

①植物名称:记录每个样方中出现的所有植物

②株丛数量:100m2内的灌木和高大草本株丛数量

③植物盖度:测定样方总盖度

④株丛的长、宽、高:100m2内的各灌木和高大草本的长、宽、高

⑤植物鲜重:分别剪取样方内灌木、高大草本大、中、小株丛的当年枝条的嫩枝并称重

⑥采集植物标本*:采集样地中出现的所有植物种

灌木样方中的草本样方测定内容同上。

注:*对禁牧区监测样地进行监测时附加完成的监测内容,详见附表“监测表格”。

3、样地调查及监测方法

采集草原植物群落数量、结构、分布特征及变化情况等资料,进行遥感影像判读、建模、校正模型参数,获取监测地区草原第一性生产力等指标,开展草原植被恢复监测、草畜平衡监测预警、草原资源与生态功能评价,以及草原保护效益分析评估。

在测定样方时要选择典型的草地类型,它能够代表样地的特征,样方内的植物种必须有草地的建群种。

(1)植物盖度:一般采用目测法。要求几次估测相对误差不超过5%。

总盖度:样方内植物地上部分垂直投影的面积占样方面积的比率。采用投影盖度目测法测定。

分盖度:指样方内各种植物投影覆盖面积占样方面积的百分数。在植物很少重叠的草群内,分盖度之和应等于或略大于总盖度;在植物互相重叠很多的草群内,分盖度之和一定大于总盖度。

(2)植物种高度:按生殖枝和叶层高度分别测定。测定时为了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在野外通常测定其绝对高度(即从地面到生殖枝或叶顶端)来表示。

(3)植物密度:记录样方内每种植物出现的个数。

(4)植物频度:采用直径为35.6cm的样圆在样地内随机取样(随机抛样圆20次),统计每种植物在每个样地中出现的次数,然后再计算出每一种群落中所占百分数。

(5)植物多度:采用目测法,用德氏多度表示法测定。测定以植物种分别统计,其标准为:cop3植株个体很多,cop2个体多,cop1个体尚多,sp个体不多零散分布,sol个体很少偶见分布,un在样地内仅有一株

(6)地上生物量:优势种分种齐地面剪割测定鲜重,其他植物分可食非可食可混称测定,并留样测风干重。灌木剪割当年枝条及直径3mm以下的老枝条。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是一项庞大、系统、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涉及全地区各个县市,面积大、范围广、难度大,需成立由地区、县市草原主管部门为主要负责人的草原生态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部署各项任务,组织监测,筹措草原监测经费,研究监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草原监测技术支撑单位是自治区草原总站,具体实施单位是各地州、县市草原站。自治区牵头单位负责编制技术方案、技术规程,督促检查监测进度和质量,组织各地州、县市草原监测队伍,培训有关技术人员。

(二)技术保障

全疆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采用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地面GPS定位系统和遥感信息系统,并结合地面常规数据采集、历史资料收集等方法进行调查。为了保质保量完成草原监测任务,需要完善相关标准与技术规程,详细设计监测指标获取方法及填写表格,购置所需仪器设备,成立自治区级草原监测技术指导小组。地州、县市级草原监测小组,层层落实,把好监测质量关。

自治区级草原监测技术小组主要负责解决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点和疑点问题,并负责督促检查。每年对全疆20%的监测样地进行抽检。

各地州草原站负责辖区内草原监测样地任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另外负责辖区内20%的监测样地进行抽检。

各县市草原站具体承担辖区内样地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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