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
一、我国公录用制度的意义和现状 3
(一)实行公录用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二)我国公录用的现状为 3
二、我国公录用制度的缺陷 4
(一)考试制度缺乏统一性,报考资格的不合理 4
(二)考试方法内容的设计不科学 4
(三)面试环节的程序不规范,面试考官的水平有待提高 5
三、我国公录用制度的完善 5
(一)改进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规定 5
(二)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录用方法 5
(三)建立高素质的面试考官队伍 6
参考文献: 7
[摘要]
公录用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我国公务员制度自1993年正式实施以来,在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之后,我国公录用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当前随着行政管理环境的不断变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增强现有公务员制度的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成为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公录用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诸多不足将使公务员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考录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对于吸纳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机关战斗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浅谈我国公录用制度
一、我国公录用制度的意义和现状
公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人事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采用公开招考的办法来选拔,但没有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此后又采取过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家统一分配;二是通过组织调配的方式,安置退役军人;三是有计划地从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吸收。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行律体系的一项空白,也是对公录用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从总体上说以这种方式来选拔是相对完善的,从报考、笔试到面试以及最后的到位都有严格的程序、法定的要求。
(一)实行公录用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参加公共事务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科学性,客观性,严格性,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高。 实行公录用制度保证了公务员“人口”的高质量,对于整个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现代人事制度的建立。我国要建立现代人事制度,首先要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录用标准,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确保人才选拔的客观公正性,保障现代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我国公录用的现状
1.报考人数激增。 自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正式实行以来,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逐年激增。近年来,随着高校逐年扩招,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使得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人数逐渐攀升。这使得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机关注入了新的活力。
2.报考人数受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首先,由于从1999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的大幅度扩招,使得近几年大学生的就业状况面临严峻的挑战,毕业后却面临“未就业,先失业”的尴尬。所以,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成为一种很好的疏散人才,缓解就业压力的方法。其次,公务员职业稳定性大,整体工资水平居于社会中等偏上。
3.考试录用制度的推进和改善。 我国在公录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无论是考试录用的规模和范围,还是考试录用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扩大。在录用的过程中,不断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平等化,使考录工作水平相对逐年提高,确保了新录用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我国公录用制度的缺陷
公录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于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又较快,缺乏足够的经验积累,所以在录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存有某些不足之处。
(一)考试制度缺乏统一性,报考资格的不合理
我国历次招考公务员的实践来看,从用人单位提出录用计划到新录用的公务员正式上岗,需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从开始到结束一般要三四个月时间,长的要半年时间。其产生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招录周期较长,用人单位的空缺职位得不到及时补充,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由于招录实行单轮淘汰制,使部分优秀考生失去了录用机会,形成了人才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脱节,考录成本较高。在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时,理应做到公平、公正,给予每一个公民平等参与的机会,而不应有所偏颇和歧视。表现在:
1.报考资格随意规定。 对某一职位的报考条件往往是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这就可能为考试录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打开方便之门。
2.身体条件不合理。 以乙肝小三阳为例,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在“无传染性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公务员系统方面没有提供支持和保障,这本身就是对每个公民人格权和隐私权的侵犯。
3.地域。 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往往对考生来源地域作出了硬性的规定,这是十分不合理的。由此就会进一步滋长公务员队伍的本地化、关系裙带化,严重影响公录用制度的公正性。
(二)考试方法内容的设计不科学
目前,在考试录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首先是考试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手段只有笔试、面试和体格检查,考试命题重知识、轻能力。这样的考试很容易流于机械记忆力的考察,而导致出现录用高分低能者的情况。其次是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太合理,要么就是内容太过冗杂,要么是题目过偏过难,且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都使得考试录用制度的科学性打大折扣,使考试的择优功能受到不良影响。
(三)面试环节的程序不规范,面试考官的水平有待提高
面试主要采取试题问答的形式进行,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组织,有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然而,就现状来看,仍然存在 “走关系”、“打招呼”的现象。测评体系发展滞后,模式化严重。毕竟考生分为应届毕业生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考生,在贴近社会生活和机关工作实际的题目上,应届生会遭遇实质上的不公平。
考官素质参差不齐。考官队伍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和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管理的专业知识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判断不准。后者虽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不够,在面试中往往对能说会道的考生予以高分,对那些不善言辞但同样适宜于机关工作的人员则不予考虑。
三、我国公录用制度的完善
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需要从我国的具体实践出发,借鉴别国特别是西方国家公录用制度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公录用制度。
(一)改进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规定
当今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世界各国,为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都特别注重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建设。为了从立法上为考试和择优录用提供法律依据,完善我国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体系,使考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规范。 我国已经在2005年颁布了《公务员法》,填补了我国公录用方面的法律空白,但它毕竟是关于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不可能对于考试录用制度方面规定得十分细致,这就要求我国应加快考试录用专门法律法规的建设。
2.要改革公务员考录条件,实现报考公平应当根据职位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考录条件,体现报考公平原则。 我国规定,公民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都应当具有通过考试而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合法权利,机关不得在报考条件等方面给予公民不合理的。
3.加快地方公录用法规的建设。 在制定全国性的公录用单行法律法规的同时,各地区还应当在坚持公录用制度基本原则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地方行政机关公录用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从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录用法规体系。
(二)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录用方法
1.合并报考,统一考试。 现在的公,有和国家机关层次上的,也有省级层次上的,还有省级授权的市级层次上的,为了节约资源,方便考生,可以将这些层次上公务员的报考合并进行,考生填写一次相关信息即可。统一考试,就是建立统一的公务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的内容应侧重于各职位通用的基础知识。
2.改革笔试内容,健全测评体系。 首先,适当调整笔试内容。针对试题比例混乱、内容冗杂、偏题难题较多等问题,借鉴西方成功经验,不断地实践和调整考试内容,以达到选拔录用优秀人才的目的。在考试内容上,应增加心理素质的测验。一方面,要建立考试题库并逐步增大题库的容量,另一方面,要注意提高面试的效果和份量,加快面试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其次建立能力本位的测评体系。 “能力测评”内容必须注重考查考生的智力水平和社会科学的知识积累,考查其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注重考查其行政理论素养、理解思辨、管理解答能力;注重考查其完整的人格和平衡的思想。
(三)建立高素质的面试考官队伍
首先我国完善公务员考官队伍,应增加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专家学者在主考人员中的比例,同时实行考官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素质较高的公务员面,试考官队伍。加强考官培训。面试考官队伍要稳定,这支队伍要由熟悉组织人事、机关管理工作的公务员、专家(心理学专家、测评学专家等)、考录业务人员等组成;面试考官队伍要专业化,要对考官进行系统培训,使面试考官能够掌握各种面试方法和技巧。
其次改革面试过程,把好最后关卡。完善面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考试程序,按照能力标准选拔人才,打破“人情关”,阻断“关系门路”。加强外部监督,公开拟录用人员名单。创新面试方法。按照面试要素和面试职位的特点来选择面试方法,比如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情景模拟的面试方法,而不是只靠结构化面试法。
[参考文献]
[1]蓝昌裕.完善公录用制度之我见[J].丽水学院学报,2006,(8):4—6,40.
[2]李如海.公务员录用中的四大问题[J].观察思考,2004,(9).52.
[3]吴欣.公务员考录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向[J .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6).71—73.
[4]石捷.国家公录用制度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7.
[5]连会有.我国公务员考录管理制度分析:问题与对策[J].桂海论丛,2003,19(4):86—88.
[6]代青,李晓辉.浅议我国公务员面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66—68.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