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
一、总则
1.本指南针对具有某种精神障碍的被害人、嫌犯或被告人等,就其刑事责任能力系统性地进行评定,以便于侦办工作。
2.本指南适用于具有某种精神障碍的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包括精神症、癫痫、孤独症、抑郁症、焦虑症等。
二、评定原则
1.客观实证原则。应当以合理、客观、实证的原则,结合精神病理学及心理学,综合考虑被评定者病史、症状、行为、家庭背景、医疗服务及社会地位等,综合评定刑事责任能力。
2.辩证法原则。评定过程应当以辩证法原则为指导,综合考量被评定者的自觉形态、症状表现、家庭环境及社会环境等因素,深刻剖析刑事责任能力的形成条件,为刑事过程中应采取的相关措施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3.量化原则。在评定过程中,应当给出明确的、量化的结论,对被评定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客观地进行量化评定,以及清楚地表达出有关建议。
三、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
1.综合查看被评定者相关资料,包括病史、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精神状态和表现、刑事责任概念等;
2.系统听证被评定者记忆力、思维能力、知觉能力和决策能力;
3.对被评定者家庭社会因素及生活状态进行诊断分析,以及客观鉴定其自觉形态和精神状态;
4.根据诊断分析结论,量化评定被评定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5.总结结论,提出有关建议和鉴定意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