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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工程达标投产创优策划
2025-10-07 16:34:50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云龙XXX梁子风电场道路工程

工程达标投产创优策划

为进一步加强XX云龙XXX梁子风电场道路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和高标准达标创优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力争创建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充分体现和深入贯彻“基建为生产,生产为经营”的管理运行服务理念,治理质量通病,促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工程整体移交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特制定本策划。

1、范围

本策划适用于XX云龙XXX梁子风电场道路工程的施工、投产验收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法律: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家标准、规定:

f)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h)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i)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n)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行业规范:

o)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p)《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q)《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

r)《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

s)《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

t)《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796-2001;

u)《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

v)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w)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3、术语和定义

“达标投产”: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现行输变电工程建设及新能源工程建设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投产前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不存在有影响安全投运、危及设备及电网安全的遗留问题,项目试运行连续24小时无异常。

4、总则

4.1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项目法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与制造等单位在工程质量过程中的行为,深入贯彻基建为生产运行服务的理念,自我加压,治理质量通病,促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工程整体移交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国家及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特制定本策划。

4.2 本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均应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从事本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工程各参建单位(指参加、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单位,以及工程设备的制造厂等,以下相同)必须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敬业精神,依靠技术进步,通过科学的管理、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与措施、严格的质量检查与监督,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质量。当质量与工期、成本,尤其是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4.3 “达标投产”: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现行输变电工程建设及新能源工程建设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投产前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不存在有影响安全投运、危及设备及电网安全的遗留问题,项目试运行连续24小时无异常。

4.4 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是:各方严格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在合同工期内,以合理的工程造价使合同项目的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水平与标准。

4.4.1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4.2 XX云龙XXX梁子风电场道路工程竣工合格率100%,优良率:公路工程≥95%,土建工程≥95%,安装工程≥97%;调试工程优良率≥95%;保护投入率100%。争取创。

4.4.3 不留质量隐患。

4.5 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依据:

4.5.1 国家及相关部委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的法规。

4.5.2 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文件及其他相关条款。

4.5.3 工程建设中,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责任、权限和质量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规定不明确时,按监理单位批准的可以参照的国家质量标准执行;当没有相应的可参照的国家质量标准时,按监理单位与有关各方协商并征得建设单位(业主)同意后所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4.6 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实施的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管理,即各参建单位在各自合同责任范围内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贯穿于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发包、工程施工、调试、工程监理、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和质量保证期结束的全过程。要对构成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人员、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指工程永久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程设计、施工调试方案、施工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4.7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身的质量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使之有效运行。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接受业主或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对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五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手段落实、质量管理落实。

4.8 工程质量管理由业主统一组织和指导,并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该组织体系包括了建设单位(业主)与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其各层次、各项目的质量负责人。

4.9 施工过程中有责任、有权直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4.10 本策划只适用于XX云龙XXX梁子风电场道路工程的建设、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监理、投产验收等工作。

5、项目部达标创优组织机构

达标创优工作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全面负责达标创优各项工作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以下小组,实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努力配合建设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5.1、达标创优领导小姐:

组  长:梁红 

副组长:王海建

5.2、土建工程质量、工艺、进度组:

组长:王海建

成员:施自栋、欧庆武、

5.3、安全文明控制组:

组长:梁红

成员:汪武国、段春光、张继明、陈崇伟

5.4、工程档案组:

组长:王海建 

成员:殷彦红、陶俊伟

6、综合目标

6.1、工程总目标:

各风机基础、道路等均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力争创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工程。

6.2、建设工程质量总评分>95分;不发生由于设计、施工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6.3、安、健、环目标:

6.3.1、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目标实现“5个0”(即死亡与重伤、重大机械、重大火灾、重大交通、坍塌事故);

6.3.2、不发生恶性未遂事故,轻伤事故率降到3‰以下;

6.3.3、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6.3.4、安全文明施工实现“5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5 安、健、环设施实现“三同时”,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6.4 公路、土建施工目标: 

6.4.1 主要项目质量控制良好:

土石方回填施工工艺、压实系数满足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

地基处理可靠,沉降观测规范且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对钢筋材质及焊接进行跟踪管理,各验收批焊接检验合格率为100%;

砼进行全过程质量旁站监督控制,砼生产质量水平优良级>50%,且消灭了差级;各验收批砼强度评定合格率为100%;

挡墙沉降缝设置应规范,保证自基础、墙体至压顶,上下缝垂直贯通。沉降缝两侧角石应方正。

浆砌块石挡墙墙前勾凸缝,背后勾平缝。勾凸缝必须注意勾缝圆滑,无裂缝,适当可勾假缝。勾缝时切忌脱落、裂纹及同缝现象。

弹石路面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

6.4.2 消灭质量通病,施工工艺质量达到良好:

砼结构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分明顺直,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屋面、沟坑无渗漏且排水畅通;

墙面平整,无空鼓,无脱落,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

地面、楼面、路面平整,无裂缝,无积水;

沟洞及盖板平整、齐全、稳定、周边顺直。

6.4.3主要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90%以上(二级标准),力争100%(一级标准)。

6.5、工程档案目标:

6.5.1、竣工资料在工程移交运行后30日内移交;

6.5.2、竣工资料移交的完整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6.8达标投产创优工程考核标准(详附件)

7 、保证措施

7.1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1.1、成立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安控组,协助建设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实现安、健、环目标;

7.1.2、参与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参与季度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文明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1.3、编制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制度、保证安全网络的完善和正常运转,组织安全月度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月、周、日安全例行工作。

7.1.4、积极推行“5S”管理,以“5S”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创全国文明一流施工现场。

7.1.5、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专人负责监控,重点抓施工机械设备,雨季和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施工,高危项目和交叉作业等事故多发环节,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巡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7.1.6、对在施工现场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在限期完成整改并闭环,严格控制习惯性违章,确保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7.1.7、建立健全施工机械管理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爆炸物品管理、领用、使用台帐等,严格控制工程施工上岗人员资质,强化工程安全管理。

7.1.8、加强项目部内部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消除隐患,避免事故。

7.2 公路、土建施工保证措施

7.2.1、依据现行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业规程和规范以及强制性标准,通过“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履行其监理职责,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7.2.2、严格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执行,努力贯彻质量工作方针,通过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实现建设单位(业主)及监理部的工程质量目标。

7.2.3、建立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并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台帐。

7.2.4、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并报送建立工程师审批,利用电子全站仪和水准仪对建(构)筑物定位、放线及标高进行复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7.2.5、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重点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质量和安全措施,合理安排人、机、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工艺流程。对重要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完善和细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

7.2.6、严格执行单位工程开工报批制度,认真编制“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及R、W、H点。

7.2.7、对场试验室和使用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尤其是测量仪器)、搅拌站等经检测、认证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碧昂满足施工需求。

7.2.8、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化验经监理核查并按规范规定数量由监理见证取样(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后进行进场抽检,合格后才可用于工程。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的保存和保管并健全使用制度,建立原材料的跟踪台帐,做到可追溯性。

7.2.9对砼试件和钢筋接头(焊接和机械连接)按规定进行检查并由监理随机见证取样抽查,尤其对钢筋接头,如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发现接头外观质量有质疑时则要求对其抽检,经试验不合格加倍复检,如再不合格即要求其退场并做好跟踪闭环。

7.2.10、在施工过程中依照设计图纸、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质量检验计划,采取巡视、跟踪和旁站等方式,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旁站,按抓工序质量来保证总体质量的概念,对施工过程实施预控,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隐蔽之前

7.2.11、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对于各工序的产品先由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监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或隐蔽)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评价。

7.2.12、加强对钢筋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图纸在现场一一核对,进行平行检查,及时处理诸如少配、错配、接头位置错误和搭接长度不够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7.2.13、利用电子全站仪和水准仪,对基础的定位及标高进行了复测,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下一步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

7.2.14、为规范工程资料,使工程资料统一、齐全、准确,达到达标投产的要求,本工程相关工程资料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管理。

7.2.15、编制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划分表,规范工程划分。

7.2.16、发布土建验评资料统一格式和报验规定,并统一规定项目部监理人员对验评资料的签字格式。

7.2.17、项目部所发出的文件及记录均应及时归档,确保工程信息流通正常。

7.2.18、及时上报质量月报表进行统计、核实、整理,并按时提交监理部。

8、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8.1建设单位(业主)职责

8.1.1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8.1.2 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初步确定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理标段。

8.1.3 制定、组织讨论通过其他有关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的规定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收集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意见。

8.1.4 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检查、总结、评价。

8.1.5 批准质量管理活动计划,组织工程的质量宣传与教育、质量检查、评比,依据合同奖惩意见提出对参建单位的奖励或处罚意见等质量管理活动。

8.1.6 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具体落实;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8.1.7 向有关的设计、制造、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8.1.8 监督设计、制造、施工、监理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8.1.9 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外部条件的相关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派出人员协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外部干扰、阻碍工程正常进行的问题。

8.1.10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和奖惩。

8.1.11 无监理单位签字,不得支付工程进度款。

8.1.12 受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委托,组织开展投运前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8.1.13 负责按达标投产考核要求开展工程达标投产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配合预检、复检工作。

8.1.14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8.1.15 督促、组织设计施工交底、图纸会审。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合同、物资采购技术协议书,向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提供物资采购技术协议书。

8.1.16 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工程施工图等工程技术资料给各参建单位。

8.1.17 组织或参加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

8.2 监理单位职责

8.2.1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程设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

8.2.2 监理单位应根据承担的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和配备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根据招标合同派驻在现场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自行随意变更,变更前需征得建设单位(业主)同意,变更后需报建设单位(业主)备案。

8.2.3 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所监理的工程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对其验收合格项目的工程承担监理责任。

8.2.4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等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审查试验项目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抽检,参加工程预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8.2.5 监理单位必须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交接、验收、保管工作严格把关,监督相关单位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8.2.6 根据合同要求协助建设单位(业主)进行承包商的资质、业绩审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所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对施工承建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及投入该工程施工调试项目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计量合格、有效等情况进行审查。

8.2.7 监理单位应编制针对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8.2.8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按100%,分项工程按30%抽检比例进行抽检,并对工程作出合格、优良的评价。

8.2.9 坚持事前检查和全过程控制,对施工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当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方式进行联络处理,有权命令停工或返工。

8.2.10 组织和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8.2.11 负责监督和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向建设单位(业主)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8.2.12 组织对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2.13 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档案。

8.2.14 参加招标文件的审查,对其中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和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业主)提出意见。

8.2.15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8.2.16 及时组织进行单位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签证与质量评定,组织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初评;按本策划意见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2.17 应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工程的旁站监理工作,并认真、规范地做好记录备案。

8.2.18 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8.2.19 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开展工程质量验评和签证,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负责。

8.2.20 参加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提交达标投资创优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8.3 施工单位职责

8.3.1 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8.3.2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签证与验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应负的责任。

8.3.3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三措”;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各阶段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级验收制度,施工队、项目部和公司对分项工程检验率为100%,且出具检验报告。

8.3.4 组织本单位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保证施工质量的能力,保证所承包工程项目具有足够数量和相应资质的能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经培训的劳务人员。

8.3.5 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事先将所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报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并对分包单位及其所使用的合同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分包工程项目,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负最终的责任。

8.3.6 按合同规定采购、使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材料及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进行试验检测、验收;对本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本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的合格有效情况报送监理审查。

8.3.7 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规范施工行为,对施工质量严格管理。

8.3.8 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施工质量的试验检测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其负责。

8.3.9 按本策划意见及合同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签证验收、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

8.3.10 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其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对其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8.3.1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8.3.12 校核设计方案,如有疑问,应向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8.3.13 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房建工程、升压站变电工程,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规定要求完成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和交接工作,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8.3.14 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对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8.3.15 工程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验收,无因施工单位造成的缺陷。

8.3.16参加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

9、 工程分包

9.1 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9.2 工程的分包应按合同规定进行,且禁止将合同工程项目中的主要部分进行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不得再次分包,禁止层层分包行为。施工单位进行分包时,其分包项目、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能力、分包合同等均必须报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分包失察,更不得默认。建设单位亦不得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违反合同和有关规定强令施工单位进行分包。

9.3 施工单位应将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纳入自身质量管理体系中统一管理,并对其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签证。

10 、施工技术力量、劳务及质量管理机构

10.1 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力资源安排、施工机具配置、施工方案、材料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土石方爆破施工专项方案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提供专业和工种齐全的施工技术力量。对于专业性强的,如爆破、焊接及其探伤、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运行等特殊技术工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技术力量、对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监督。

10.2 施工单位应组织其员工(包括临时合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0.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并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充分发挥三级质检机构的作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级检验制度,控制好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完整的、责权具备的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检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相对稳定,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占进场施工人员总数的比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无故干扰、阻碍质量管理人员履行正常职责。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11、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要素

11.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11.1.1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明确质量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11.1.2 严格执行最新有效的国家、行业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11.1.3 严格按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图纸、设备厂家资料、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11.1.4 控制人员技能和资质要求,保证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相应资质证,人员具备相应技能且能保持相对稳定。

11.2 设备材料控制

11.2.1 编制工程物资需求计划。

11.2.2 按合同条款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接收设备、材料,办理临时保管手续,并做好自购物资材料的供应和现场检验工作。

11.2.3 参加工程设备开箱检查和材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填写交接记录。

11.2.4 严格履行物资领用和发放手续,做好登记台帐和领用发放记录。

11.2.5 做好现场物资材料的进货检验、验收、保管、保养。标识完整清晰,防止不同类物资混淆,防止误用。发现不合格品,立即隔离存放,做出标识。

11.3 现场质量控制重点

11.3.1 严格图纸审查工作,当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或需要优化设计时,按《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有关工程变更的要求和程序提出工程变更的申请,在取得有效的工程变更后再组织实施。

11.3.2 风机基础工程及建筑工程重点控制:基坑开挖的地基验槽;混凝土工程质量;回填过程中的回填土密实度。

11.4 工程质量检验

11.4.1 严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按照三级质量验收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做好三级质量检验工作。

11.4.1.1 一级质检:由施工队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填写“质量自检记录”,分部分项检验率为100%。

11.4.1.2 二级质检:由项目部质检员对各作业项目进行复检,根据复检情况填写“质量验评记录表”;出具质检报告,分部分项检验率为100%。

11.4.1.3 三级质检:施工单位组织的公司级质量检验,出具质检报告,分部分项检验率为100%。

11.4.2 公路、土建验评资料填写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资料完整,数据真实有效,签字齐全。

11.4.3 工程验收前,试验报告齐全完整,无漏项,数据真实有效。

1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2.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项目监理部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项目监理部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方法改变应另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2.2 用于施工的工程材料、设备(指永久设备),必须经项目监理部检查签证。

12.3教育、约束、监督各级施工人员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及其他合同规定的规程、规范进行施工,禁止违规操作。

12.4强化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工序质量检验,对各个工序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施工队初检、项目部复检、公司终检),规范检验、记录、签字程序,实行工序交接检查签证制度,必须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

12.5按合同及项目监理部的规定,定期(周、月、季、年)向项目监理部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项目监理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每周的最末一天前报建设单位。

12.6 只有施工质量经项目监理部检查签认的工程项目才能申请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予以结算和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结算时,施工单位的质量保留金依合同规定执行。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时,视质量事故的类别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扣除部分直至全部质量保留金。

13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和缺陷的处理原则

13.1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方式由建设单位牵头,如和设计单位相关的,同时督促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3.2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可先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部门参加。初步验收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审查竣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初步验收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初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单位参加,对设备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

13.3 工程消缺处理。验收过程中及验收后集中消缺工作的实施由我项目完成,并做好相关记录表。消缺的具体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缺陷性质判定牵头安排有关责任单位完成。

13.4 质量保证期内新出现的缺陷和问题,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分析原因,提出整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整修,项目部不得自行处理。

13.5 质量保证期内剩余工程的施工或新出现的缺陷的整修,都必须和正式施工一样,在材料、工艺和质量标准方面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去做,绝不允许借口材料、机械设备不完善、施工人员不齐备等客观原因而降低质量标准。

13.6 未完工程处理过程中,项目部将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工地,同时,设有专门技术或管理人员巡视工地,以便及时发现工程缺陷,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在收尾工作即将结束之前,提前对工程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对工程仍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整修和清理,为工程顺利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13.7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按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细则,深入现场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对于发现不按施工图施工或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向施工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

13.8 对重要施工项目、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并按项目实施细则中确定的旁站点进行旁站。

13.9 对发生有工程变更的部位,检查其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工程变更内容必须在该项目验收签证上进行闭环确认。所有变更程序必须符合国业主的管理标准。

14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

14.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14.2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14.3 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14.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14.5 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合同技术协议书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4.6 施工合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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