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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025-10-07 16:19:42 责编:小OO
文档
政教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3、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5、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6、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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