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了加强销售部管理,提升营销业绩,特制定本销售部目标管理办法,务必遵照执行。
1、人员分组
吧台组: 吴小艳 伍秋梅
销售组: 冯小华 李建华
冯小华任销售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管理销售组;
吴小艳任销售部副经理,具体负责管理吧台组。
2、销售考核指标
1.3季度任务指标:9909桌
2.任务分解:7月2650桌 / 8月3623桌 / 9月3436桌
3、销售指标考核办法
1. 按当月实际消费桌数实行逐月考核、季度结算。
2. 提成方式:当月凡超任务15%以内(含15%),超出部分按5元/桌计提;超任务15%-30%(含30%),超出部分按10元/桌计提;超任务30%以上(不含30%)超出部分按15元/桌计提。提成奖于季度结算后统一发放。
3. 低于均单值的提成标准减半计算。
4. 如当月未完成指标任务,按个人应发工资的70%发放;季度结算时,如完成总任务则全额发放,未完成总任务则不予发放。
4、应收账款回款考核
1.账期:私人挂账回收期不超过40天;企业单位挂账回收期不超过120天;行政事业单位挂账,回收期不超过210天。
2.奖惩:在规定的回收期内收回的款项酒店按0.5%奖励销售部;超过上述回收期未收回的款项按未收金额的3%处罚销售部。
3.账期超过一年半的视为呆账、烂账,如属销售部个人担保欠账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每月扣工资的30%作为偿还金,直至还清为止;如属收欠账人徇私舞弊、截留挪用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考核评判
1. 每天实际消费桌数统计由销售部吴小艳与财务部袁春禹进行核对统计,每月5号前由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查。
2.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四川大地春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