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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2025-10-04 15:19:0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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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的重要结合点,同时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高校院所、、金融、社会等方方面面。

一、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责任主体不明晰。在抓落实的环节上,抓什么、高校院所抓什么,谁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定位尚不清。层面上:科技、教育、财政、经信、国资等部门都承担相应职责,但限于职能都无法统筹,只能各管各摊,缺乏协调联动,多龙治水,责任主体不明确。高校院所层面上:成果转化工作多是被认为是拿项目、争牌子、搞创收,散落在各个环节,普遍没有专门机构负责,没有形成完整的转化工作体系和责任机制。

2、抓转化动力不足。高校院所国企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客观上也有机制掣肘和实际困难,影响了抓转化的积极性。省属院所普遍实力不强,应用类院所多已改制为企业,但改制活力释放不足,一些先天不足的生存都成问题,没有精力抓研发和转化;公益类院所多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和承接事务,缺乏内生动力。省属高校有人才、有成果,稳定,应是转化工作的主要力量,但属性上有文理工、研究型和应用型等类型特点不同的问题,管理上有教学、科研、后勤等待遇平衡的问题,评价上有水平化指标导向的问题,发展上有规模、就业、维稳、竞争等诸多压力的问题,特别是高校的主业到底是什么,高校的品牌靠什么支撑?导致了有些高校领导班子对抓成果转化满足于讲一讲、放一放、试一试,不愿下大力气真抓。省属企业技术人才多,研发条件好,但由于科技投入成本大、风险多、见效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压力,一般多是针对现有的产品和生产需求做研发、升级,对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但短期难以转化应用、形成效益的科技成果不愿轻易投入。

3、还有完善空间。设计上,多是普遍要求,没有过多考虑高校院所多样性、差异化的特点,有条件抓研发、抓转化、抓服务的单位有奔头、有甜头,没有条件的对不上号、稳不住心,有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把握上,有些,为了出文件,从到地方,有层层加码的现象,缺乏理性把握和实际论证;有些缺乏进一步的细化操作办法。优惠上,尤其是税收优惠上还有待拓展完善,如成果转化收益个人所得税问题,股权激励收入问题解决了,但现金收入问题未解决,尚需按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

二、加速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对策建议

1、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部门是成果转化工作的推进主体,由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为主,由直接投入为主转向搭建平台环境为主,由约束性考核转向导向性激励为主。高校院所国企是成果转化工作的落实主体,应当完善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担负起研发转化的具体责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层面要强化统筹联动,建立政产学研抓转化的稳定协调机制,明晰部门分工职责,统筹力量、统筹资金、统筹、统筹评价、统筹统计。省属高校院所企业要完善内部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建立专人专班负责、服务机构支撑、市场化运作的责任推进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分配激励、人才保障、统计报告等配套机制。

三是分类管理推进。功能上,省属高校以有效供给为主,省属院所以配套服务为主,省属企业以推广应用为主。高校中对理工农林医类尤其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及相关学科要有刚性要求,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与考评支持挂钩,实行不作为的惩戒机制;对其他高校重点是导向激励为主,鼓励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有条件的省属院所重点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对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省属企业应注重发挥在产业和行业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和转化项目。

管理上,要完善内部分类管理,抓紧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统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科学门类,根据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创新领域和不同创新环节的智力劳动特点,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分配。高校院所内部要围绕学校发展、围绕成果转化链条,完善分配制度和激励,合理调节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实验设计与开发人员、辅助人员和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等的收入分配关系,解决干什么事拿什么钱,干什么事都有合理合法收入的问题。

2、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

一是完善转移转化服务。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服务、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产权交易市场制度等方面实行后补助激励,对省级及以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予以税收优惠或给予补贴。

二是完善税收激励。积极向国家层面反映争取,在转化收益现金奖励税收减免上先行先试,参照股权激励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引进人才奖金和补助税收,一方面积极争取试点免税,另一方面在相关未突破前,可探索实行财政等额补助,符合规定的,单位将其缴税额度纳入奖金,财政对单位予以等额补助。

三是完善绩效考评。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管理和分配自主权,对其从事教学、科研、转化的人员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鼓励交叉、协作,模糊化管理,共同享受相关收入激励分配;允许将企业委托项目作为科研业绩列入考评指标范围。加大省属企业科技投入与转化考核指标权重,对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由单一利润考核向利润和科技投入与转化效益的考核并重。

四是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选择部分高校院所开展试点。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财政投入的研发项目,探索财政、企业、科研人员、社会(风险)投资共同参股所有权,在科研人员一定资本投入的基础上,各方评估协商确定其智力投入占所有权份额,参股各方按股份共享成果收益、共担失败风险、共负相关法律责任。

3、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容错机制

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一些项目风险多、挑战大,失败和挫折难免,应予以宽容,建立健全容错试错机制迫在眉睫。目前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等管理约束很严,尤其是审计、巡视、督查等方面问责力度很大。已明确提出“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建议相关监督部门抓紧细化相关,允许一定比例的成果研发和转化失误率,只要决策程序完善、管理过程合规、科研人员尽心尽力,即使出现一些失误,也不做负面评价和惩处,必要时继续给予稳定支持。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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