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事处,各部门:
为了加强联合乡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联合乡研究,决定成立联合乡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联合乡乡长
副主任: 联合乡副乡长
联合卫生院院长
成 员: 联合中心学校校长
兽医站站长
林业站站长
水管站站长
农科站站长
财政所长
土管所所长
文广中心主任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合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联合卫生院长兼任,工作需要时,从各相关成员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加强初保办工作。
二、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联合乡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大方针、规划;协调解决农村初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三、初保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制定实施农村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的初保任务,使农民获得包括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农村初保工作中具体问题;承担农村初保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督查落实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〇六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保健 机构成立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南宁市西乡塘区办公室 2003年1月7日印发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