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兴六标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资兴高速公路六标项目部各架子队、施工队:
目前供电局对我标段永临结合电力线供电,部分变压器已带电。为进一步强化资兴高速公路六标施工用电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意识,明确责任
各架子队、施工队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防范目前汛期和夏季施工给现场安全用电带来的险情和隐患。项目部各架子队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负总责;各架子队电工对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负责。
2、遵守法规,执行标准
各架子队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等作业。各架子队现场安装的变压器离地面高度需大于2.5米,四周必须进行围挡,围挡高度大于2米,并挂设警示标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专业编制,严格审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方案必须按照项目部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经所属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后的方案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4、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的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用电专职电工,专职电工人数应与临时用电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专职电工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各架子队、施工队必须为专职电工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严禁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架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构件。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JGJ46-2005规范第4.1.2条要求:
|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 4.0 | 6.0 | 8.0 | 10 | 15 |
|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 <1 | 1~10 | 35 |
| 最小垂直距离(m) | 6.0 | 7.0 | 7.0 |
| 电压等级(kV)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 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 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设置应符合 JGJ46-2005 规范第
6.1节要求,其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并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宜使用专门生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厂家的产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应由现场专职电工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线截面选择、架空线路、电缆使用、室内配线等应符合规范JGJ46-2005规范第7章配电线路的有关规定,线路必须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严禁临时线路“顺地拖、一把抓、不匹配”。施工现场的潮湿、易触及带电体、挖孔桩施工、灯具离地面低于2.5m高度等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焊机械安全管理,电焊机械开关箱必须按照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
6、施工现场要大力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增加触电急救知识。各施工现场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工程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预案针对性开展触电事故演练,熟习急救程序,宣传急救知识,杜绝因施工触电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强化监管,严格问责
各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巡查、督查力度,发现一般用电隐患当场责令停电整改;对存在严重用电隐患危及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中铁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六标段项目部
2014年8月27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