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
公 司 登 记(备案)申 请 书
名称: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 | ||||||||
| 名 称 | ||||||||
|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 ||||||||
| 住 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 □设立 |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职务 |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公司类型 | ||||||
| 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期限 | □ 年 □长期 |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
| 股东 (发起人) | 名称或姓名 | 证照号码 | 备注 | |||||
| 股东 (发起人) | ||||||||
| □变更 | ||||||||
| 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 □备案 | ||||||||
| 增设分公司 | 名称 | 注册号 | ||||||
| 登记机关 | 登记日期 | |||||||
| 清算组 | 成员 |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其他 |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 |||||||
| □申请人声明 |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 固定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