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工程总投资:
1.5预计的竣工工期:
第二条 项目及时咨询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技术咨询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二条项目技术咨询管理服务工作范围
3.1设计优化报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图纸的深化、图纸会审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技术审核。
3.2造价及施工进度及质量管理
负责消防造价评估预算、进行消防设备及专业施工的管理。
内容包括对施工进度及质量的监督管理,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3.3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3.4 组织消防检测及验收管理
内容包括根据施工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协调各方对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并确保消防验收通过。在验收过程中除行政性收费之外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项目技术咨询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4.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项目管理费率为 元/平方米,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元)。资质使用管理费率为:
4.2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4.3支付方式
本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技术咨询管理服务费 元,计 万元,在施工完成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90%,计 万元;余款在验收后一周结清。资质使用费消防报验前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5.1.1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5.1.2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5.1.3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5.1.4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指定的合同进行审核。
5.1.5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5.1.6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5.1.7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5.2甲方义务
5.2.1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5.2.2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5.2.3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办工场所和办公设备以及良好的外部环境。
5.2.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费用。
5.2.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3甲方责任
5.3.1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停止,而造成以防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6.1.1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6.1.2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6.1.3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6.1.4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6.1.5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要经甲方事先批准。
6.1.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先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1.7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6.2乙方义务
6.2.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2制定项目管理大纲规划。
6.2.3乙方在甲方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报有关部门备案。
6.2.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6.2.5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售后及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6.2.6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6.2.7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益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6.2.8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6.3乙方责任
6.3.1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内,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6.3.2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3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6.4项目管理机构
6.4.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6.4.2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6.5项目管理经理
6.5.1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6.5.2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6.5.3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同之后7日内只哦哎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2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眼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以防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十条乙方免责条款
10.1.1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10.1.2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10.1.3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以防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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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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