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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长春市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项目 1#。2#.3#车间(1-19轴) | 建设单位 | ||||
| 交接部位 | 汽车装备1#.2#。3#车间(1—19轴)土建部分 | |||||
| 交接内容: 汽车装备1#。2#。3#车间(1-19轴)土建部分及预埋件已由土建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完成,现移交给 。 进行钢结构安装工程。 | ||||||
| 备注: 1、根据双方对涂装车间1—23轴柱顶锚栓轴线及标高共同测量的结果(见附图),由土建单位负责将柱锚栓轴线、标高偏差在10mm以上的全部调整,达到满足钢结构的安装的要求; 2、由土建单位将外墙檩条预埋件表面覆盖的混凝土全部凿除,将不符合要求的埋件进行调整,达到满足檩条的安装的要求; 3、对于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9/E、9/H、16/E、16/H、23/E、23/H轴柱顶预埋件轴线的偏差,由土建单位和钢结构单位协商解决; 4、其他预埋件,包括板顶预埋件,设备基础埋件、梁底吊点等,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均由土建单位负责调整; 5、以上不符合要求的预埋件若由钢结构单位负责调整,则土建单位必须提供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人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土建单位承担. | ||||||
| 移交单位: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