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汕尾“10·8”建筑工程坍塌等多起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落实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博住建函[2020]838号文(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支模架搭设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本项目的模板支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方案。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XXXXXXX | 工程地点 | 惠州市博罗县赤竹坑村一组 |
| 建筑面积(m2) | 136526.98 | 建筑高度(m) | 95.85/98.75 |
| 结构类型 | 框架/剪力墙 | 基础类型 | 旋挖钻孔灌注桩(塔楼)+天然基础(塔楼及地下室)+抗浮锚杆(地下室) |
| 地上层数 | 32层/33层(共7栋高层) | 地下层数 | 2层 |
| 标准层层高(m) | 2.9 | 其它主要层高(m) | 3.5、4.65、5.8、4.8 |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类别为新建地下室和高层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各责任主体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设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勘察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监理单位 | |||
| 总监理 工程师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
| 施工单位 | |||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1)屋面构架层结构概况
| 楼层 | 层高(m) | 支模架体系方案要求 | 备注 |
| 地下负二层 | 3.5 | 采用轮扣式支模架体系为主,个别特殊位置采用扣件式为辅,间距900×900mm,步距≤1200mm,顶步间距≤600mm,顶托间距≤300mm;楼板第一排立管距墙柱≤400mm,木 枋距阴角≤150 mm;主梁采用Φ48.3×3.6mm钢管,次梁采用40×90mm方木,模板采用15mm厚覆面胶合板。 | |
| 地下负一层 | 4.65 | 采用轮扣式支模架体系,个别特殊位置采用扣件式为辅,间距900×900mm,步距≤1200mm,顶步间距≤600mm,顶托间距≤300mm;楼板第一排立管距墙柱≤400mm,木 枋距阴角≤150 mm;主梁采用Φ48.3×3.6mm钢管,次梁采用40×90mm方木,模板采用15mm厚覆面胶合板。 | 搭设高度超过4米的每4米需加设水平一道剪刀撑 |
| 首层 | 5.8 | 采用轮扣式支模架体系,个别特殊位置采用扣件式为辅,间距900×900mm,步距≤1200mm,顶步间距≤600mm,顶托间距≤300mm;楼板第一排立管距墙柱≤400mm,木 枋距阴角≤150 mm;主梁采用Φ48.3×3.6mm钢管,次梁采用40×90mm方木,模板采用15mm厚覆面胶合板。 | 搭设高度超过4米的每4米需加设水平一道剪刀撑 |
| 标准层 | 2.9 | 采用轮扣式支模架体系,个别特殊位置采用扣件式为辅,间距1200×1200mm,步距≤1800mm,顶步间距≤600mm,顶托间距≤300mm;楼板第一排立管距墙柱≤400mm,木 枋距阴角≤150 mm;主梁采用Φ48.3×3.6mm钢管,次梁采用40×90mm方木,模板采用15mm厚覆面胶合板。 | |
| 屋面构架层 | 4.8 | 采用悬挑支撑结构体系,间距900×900mm,步距≤1200mm,顶托间距≤300mm;支撑架总高度4.8米,悬挑支撑部分高度1.2米,长0.9米,落地部分3.9米。主梁采用Φ48.3×3.6mm钢管,次梁采用40×90mm方木,模板采用15mm厚覆面胶合板。 | 搭设高度超过4米的每4米需加设水平一道剪刀撑,设置普通型剪刀撑,每5跨一设 |
(3)重点:确保悬挑支模架稳定,安全,无事故。
三、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4、《安全带》GB6095-2009
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6、《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T74-2017)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
10、《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11、《广东省标准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44/T1876-2016
1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13、博住建函[2020]838号文(转发省住建局“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
14、已审批通过的地下室、架空层、标准层、屋面构架层等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15、我司相关规定及标准做法等
四、支模体系安全保证措施
1、成立自查自纠小组
(1)自查自纠小组成员
| 项目经理 | 刘长安 | 组长 | 备注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郑燕波 | 副组长 | |
| 安全员 | 黄妙弟 | 组员 | |
| 安全员 | 吴怡发 | 组员 | |
| 施工员 | 姚少鹏 | 组员 | |
| 施工员 | 林海鹏 | 组员 | |
| 质量员 | 刘晓文 | 组员 |
搭设过程中,因处在施工高峰期,各施工班组在交叉作业中,故应加强安全监控力度,现场设定若干名安全监控员。水平和垂直材料运输必须设置临时警戒区域,用红白三角小旗围栏。谨防非施工人员进入。同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以加强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本小组成员责任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组长,负责协调指挥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负责现场技术指导;
施工员——组员,负责现场施工指挥,技术交底;
安全员——组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架子工班长——组员,负责现场具体施工;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支模架的搭设和拆除需严格执行各《专项施工方案》。
(2)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交底、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3)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项目部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
(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五、本项目支模架搭设自查自纠情况
1、存在问题现象
(1)局部扫地杆缺失;
(2)个别支撑顶托主梁采用单钢管。
(3)局部小梁间距过大;
(4)个别特殊位置架体与外架连接;
2、原因分析:
(1)交底不到位或存在脱节情况;
(2)工人为方便施工,不重视规范及交底要求;
(3)工人更换频繁,未及时进行交底;
3、采取整改措施:
(1)加强模板轮扣式、扣件式等钢管、防滑扣件、方木、模板等原材料进场验收措施,不符合已审批通过的模板设计方案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场,不得使用于本工程项目。
①墙柱及梁板模板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 的竹夹板或胶合板。模板进场时必须通知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推荐使用进口黑模板。
厚度不小于15mm全新胶合板 优选进口黑模板
②采用 40×90 标准进口方木。方木进场时必须通知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方木表面不平整或规格不一致时,必须进行过刨。
③采用轮扣式钢管架。钢管规格Φ48×3.0mm,顶部水平拉结点距钢管顶端长度不超过 500mm。进场时必须配置 600、900、1200mm 三种规格材料,配套使用。
40×90全新方木 轮扣式标准钢管架
(2)对全体木工工人进行质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人确切了解施工和安全技术要求,针对强制性要求进行强调宣贯;常态化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强化工人安全意识及施工技术能力。
支模架三级安全教育 支模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增加模板支架工程巡查频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跟进各楼层支模架搭设进度,发现未按方案要求搭设或有违安全范规要求的必须及时制止并按方案及规范要求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则禁止继续作业及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支模体系过程巡查 支模体系过程巡查
六、本项目支模架搭设存在问题及整改闭合情况
1、主梁采用单钢管支撑
隐患整改前照片1 整改后照片1
隐患整改前照片2 整改后照片2
2、扫地杆缺失
隐患整改前照片1 整改后照片1
隐患整改前照片2 整改后照片2
3、小梁间距过大
隐患整改前照片1 整改后照片1
隐患整改前照片2 整改后照片2
隐患整改前照片3 整改后照片3
4、支模架体个别特殊位置与外架连接
隐患整改前照片1 整改后照片1
隐患整改前照片2 整改后照片2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