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施工部位 | ||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交底地点 | |
| 交底提要 | 狭小、密闭(地下、管道)空间作业 | ||
| 狭小、密闭(地下、管道)空间作业施工交底
一、施工环境简介 Xxx是属于经常被封堵、空间狭小、只有一个出入口、并缺乏足够对流空气的作业环境,如在此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缺乏严密的组织,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违章作业,同时因为缺乏应急措施和急救常识施救不当,密闭空间作业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范、标准 1、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抢修、清理作业的,要进行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作业。 2、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作业。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要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要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4、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要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要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和告知。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保持出入口通畅。 7、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8、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各项设备设施均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按照要求配备和使用呼吸防护用品。 9、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和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对涉及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监护人员必须每2分钟拖动救生绳一次,询问进入者身体情况。出现异常应立即将进入人员拖出。 10、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要及时报警,救援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严禁无防护进入抢救,导致事故扩大。 11、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对已患缺氧症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12、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督促、指导、监督作业人员清理现场、清点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撤离作业现场。 13、违章作业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不遵守操作规范、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操作者(违章作业者)本人应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三、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2、在存在缺氧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并保持有效联络。 4、当作业场所空气中同时存在有害气体时,必须在测定氧含量的同时测定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5、当作业人员在输送有害物质的管道的阀门应有人看守或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6、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施工安全纪律 1、作业人员均应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作业人员均应做到“三不违”,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3、施工现场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作业时要集中思想,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4、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乱拉,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7、龙门吊轨行区内严禁放置材料,吊装物下方严禁站人;盾构隧道内电瓶车行驶过程中,作业人员听到鸣笛后及时到安全位置避让。 8、在施工隧道行走时,请走人行通道,以免发生车辆伤害;在隧道内要注意前方的运输车辆,主动避让,以免电瓶车、三轮车造成车辆伤害。 五、应采取的避险和应急措施 (一)危险因素: 1、触电伤害;2、火灾伤害;3、高处落物伤害 4、窒息伤害;5、爆炸伤害;6、有毒气体伤害; (二)防范措施: 1、作业前应有相应的检测、通风、救生、防火措施; 2、在作业场所检测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3、配备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4、作业人员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可靠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5、施工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必须戴齐全防护用具; 6、作业期间,安全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不间断联系;7、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电和私拉乱接,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紧急联系人: 现场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 | |||
| 以上交底内容请熟读并确认理解全部注意事项后签字确认。 | |||
| 交底接受人 | 接受交底日期: | ||
| 工班长 | 现场负责人 | ||
| 交底人 | 安全主管 | ||
| 监理单位 | 审核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