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问我是谁?我呀就是税务部门里必不可少的“大臣”——税管。我的职责,就是监督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据法律签发的税款缴纳证,依法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纳税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不过,有些人还是不愿意交税给我,就说那一次吧!
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一个衣冠楚楚的大男人已经几个月偷税漏税,没交税给我了。今天,他收到处罚单后,被迫来到税务所,询问了应缴纳我多少元,当他听说应缴纳多少元以后,脸立刻沉了下来,还不满地说:“我总共才挣这么点钱,还要拿来缴税,你们让我缴后喝西北风啊!”工作人员忙反驳道:“你已经这么久没缴了,当然要缴这么多了。”那个男人听后,说:“我偏不缴,你能把我怎么样?”说完,便怒气冲冲地走了。不过他跑过了初一,跑不过十五,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人们啊,你们知道国家惠民的实施、减免孩子们的学费、修建那些宏伟的建筑……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吗?那都是从你们缴给我的税里面拿出来的啊!之所以要你们缴我,都是为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让你们能在更舒适的环境下生活,都是取之于你们,用之于你们的啊!缴税给我,对于你们来说即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光荣啊!对于那些按时缴税给我的人应当给予奖励。有时候,对那些不按时缴税给我的人进行惩罚,也都是想让他们知道缴税的重要性,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按时缴税给我。不过,纳税给我的人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情形有几种: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我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们应该知道,没有强大的祖国就不可能有自己温馨的家,强大祖国的建设需要每一个人去支持,只有千千万万的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才会有祖国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的安居乐业。纳税光荣,以法纳税人人有责!无论是现在的纳税人还是未来的纳税人,只要你们从小树立依法纳税意识,热情宣传税收的作用和意义,并且自觉纳税的话,当税收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后,那时退休的我--税管,相信祖国的明天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的!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