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师生的交通出行活动,包括学生上下学、校外活动等。
第三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幼儿园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园长担任主任,安全保卫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交警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第三章 学生交通出行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规定学生上下学应由家长陪同,并确保学生佩戴好交通安全标志,如反光背心等。
第七条:幼儿园鼓励学生使用安全的交通方式,如步行、骑行等,家长应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确保学生掌握正确的交通规则和行为。
第:幼儿园组织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实地观察交通环境等,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幼儿园建立学生交通接送登记制度,要求家长提供学生接送人员的身份证明,并保证接送人员的安全驾驶和良好行为。
第四章 教师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师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带头示范正确的交通行为,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驶,不横穿马路,不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师在组织校外活动时,应提前调查交通路况,选择安全通行的路线,并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演练和模拟实践,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五章 家长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幼儿园要求家长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幼儿园的安排,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幼儿园鼓励家长使用安全的交通方式接送学生,如步行、骑行等,并提供相应的停车位和停车管理制度,避免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幼儿园要求家长在接送学生时保持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车辆。
第十七条:幼儿园鼓励家长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讲座,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第六章 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
第十:幼儿园应配备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交通护栏等,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交通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如建设交通安全示范区域、规划交通流线等,提高校园的交通安全水平。
第七章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交通事故。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要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并培训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的救护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报告交通事故情况,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章 评估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和演练活动,评估学生和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并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计划。
第九章 宣传和教育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利用校报、宣传栏、家长会等渠道向师生和家长传达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要组织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如交通安全周、交通安全月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师生和家长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第十章 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幼儿园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接送资格等,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第二十九条:对于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关注和推进交通安全工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