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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参考实务
2025-10-04 03:46:42 责编:小OO
文档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参考实务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意义、功能与作用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对于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以及需要使用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各方都产生了重要的意义。内部控制审计的提出是审计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变革,整合审计模式对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长远来看,内部控制审计以及两种审计的整合是企业完善管理、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化的必经过程。

(一)引导改变企业管理理念,建设并有效运行企业内控制度

在我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文件出台以前,部分追求先进管理理念的企业较为重视企业的内部控制,但多数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够,内部控制审计的出台使得企业必须重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将影响企业的整体价值。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为企业带来诸多利益,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的内部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与使用;通过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使企业各部门既保持联系又相互牵制,使企业日常业务有条不紊的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以及整合审计的提出成为了推动企业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最有力的推手,这将对企业管理理念的改变以及内部控制的完善产生重要意义。

(二)扩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同时促进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迅速提升

内部控制审计的提出拓展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是未来审计的大势所趋,尽管我国目前对审计的方式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统计数据表明,自 2010 年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开始,所有需要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将两种审计交由同一家事务所进行整合审计的公司占绝大多数,这说明整合审计在实际操作中更为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整合审计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注册会计师面临重大的考验。但新事物的建立与发展均需要时间,所以整合审计模式的迅速发展将成为促进注册会计加强专业修养、提高自身执业素质的动力,在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水准、人员素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三)降低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体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尽管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存在差异,但整合审计需要综合考虑两种审计的情况,设计综合审计计划以达成两种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审计,但相互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共性与联系,这些共性与联系为两种审计的整合提供了整合基础,使得两种审计的审计证据、审计成果可以相互利用,进而起到降低整体审计成本的作用。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看,将节约不少时间与精力,而站在企业的角度看,企业有义务配合注册会计师所提出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如果不进行整合审计而是将两种审计分开执行,企业将耗费不少的人力与物力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配合。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审计将使沟通、交流进行的更加便捷,这些内容都将促使整合审计产生降低整体审计成本的作用,且这些资源浪费的减少以及时间的节约都将使审计过程变得更富有效率。

(四)降低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风险及提高审计质量

制定综合审计计划进行整合审计还可以起到降低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提高两种审计质量的作用。财务报表审计在进行实质性程序之前需要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这一步骤如果是在单独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其效果将不如内部控制审计所评估的详细与准确。而整合审计将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的优势,依据审计计划的适当安排,提升内部控制评价的效果,与不进行整合审计相比,将更加有利于财务报表审计应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对后续的实质性程序的内容、范围进行准确的安排。整合审计中两种审计的相互利用与验证使得两种审计均降低了审计风险,同时由于两种审计间存在着优势互补,也使得两者的审计质量均得到提升。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流程

(一)整合审计的流程设计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在审计的开始阶段所做的工作基本一致,都需要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所处环境以及内部控制设计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将这两者整合在一起进行可以提高审计的效率,减少重复工作。在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后,注册会计师应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得出基本判断,评估内部控制风险,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设计并执行控制测试。由于是整合审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自己的职业判断率先对财务报表信息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测试,然后再对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以帮助财务报表审计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进而安排执行后续的实质性程序,这样由控制测试开始分别执行两种审计的后续步骤,得出结论。由于两种审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因此在设计整合审计的程序时,需要添加验证步骤,如果财务报表审计发现了重大错报,则相应的内部控制审计结论上应该有所体现 ;反之如果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则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则难以判断。两种审计结论之间的相互检验虽然不能形成严格的因果对照关系,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审计风险,帮助注册会计师更为严谨的得出审计结论。

(二)整合审计注意的问题

在整合的过程中,为了形成准确的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必须注意如下问题 :

第一,两种审计的整合使部分审计证据与结论可以相互利用,但当注册会计师使用这些信息时必须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可盲目借鉴,否则两种审计间的关联性可能会导致某一项审计错误的放大与传递,进而导致审计结论的偏颇 ;

第二,注册会计师应注意把握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内部控制审计本身所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企业的控制环境、企业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制度。这些均属于内部控制审计需要考察的内容,而不是仅局限与财务报表相关联的内部控制内容,将两种审计进行整合以后,容易使注册会计师更侧重于两种审计的共同处而忽视内部控制审计本身的内容,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完整的审计,而不是辅助另一项审计高效率低风险完成的工具;

第三,在实际进行整合审计时,依据企业行业、规模、所处环境的不同,两种审计中的交叉项也会发生变化,并不如流程中所显示的步骤清晰、界限分明。整合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充满灵活性,每一步骤结束后审计过程的继续推进均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这将是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与执业能力所面临的巨大考验。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内控审计

编者按:对风险进行管理成为企业高度重视的事情,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重要的监督资源,正在成为企业内控管理的检查者、风险文化的传播者、规范操作的促进者、深入整改的督导者和持续发展的保驾者。

 今天为您分享中国海油内部审计为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推进内控检查测评以及实现中国海油“二次跨越”做出的贡献。

 

 

(一)、中国海油内部审计总体状况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具有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风险管理、派出监事会五项职能。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管理,实行“上下联动、有效统一”的运行机制。

 在机构编制上,全系统二级以上主要单位设有19个内部审计机构。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内设2个审计业务管理处,附设1个审计中心,中心设有6个处。全系统审计人员编制160人。在组织运行上,总公司审计监察部统筹全系统审计工作,2个业务管理处主要负责全系统审计组织协调、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等工作。审计中心具体负责总公司权限内的审计项目的实施。各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投资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和所属公司审计。

(二)、以内控制度体系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2007年以来,中国海油成立了总公司领导为组长的“内控优化及推进全面风险管理项目组”,审计监察部下设风险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内控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和专业化风险管理工作,将内控及风险管理职能固化下来,内控制度体系化建设逐步推进,内控检查评价分级展开,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搭建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风险管理框架

中国海油本着“统筹规划、整体设计、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原则,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该框架以战略、运营、报告、合规为目标,参考国内外法律法规,制定了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及执行、检查与评价、持续改进流程,将效益、效率与风险平衡的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建立检查评价机制并与绩效挂钩,形成风险防控的“闭环”管理。以各业务单元、风险管理机构、内部监督机构为责任主体,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工具,建设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流程融人内控制度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

(1) 明确了风险协向、有机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内控理念

在内控制度编修过程中组织各部门充分沟通,准确识别主要风险点,系统审视内部控制,补充、修订各项措施,即在制度文件中设置专门章节,分析相关业务可能涉及到的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制订管理措施时,针对分析的风险,明确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将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纳人内控制度的做法,编写制度文件的过程即为风险识别、评估和思考应对的过程。通过将风险管理理念、既往管理经验、最新企业实践融人新版内控制度体系,解决了风险管理与现有管控体系“两张皮”的问题。新版体系发布后,原有规章制度全部废止,为今后持续更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确立注重平衡、兼顾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内控原则

在内控制度体系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融人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关键风险点的管控,另一方面优化流程、合理减少冗余控制环节,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最佳平衡。

(3) 形成顶层设计、上下一致、各有特色的内控模式

在系统分析公司业务特点后,将内控制度体系框架设计为:横向划分成14个子体系,覆盖所有业务领域的各个环节,纵向划分为基本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三个层级,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落实所有关键控制点的责任岗位。各所属单位按照总公司的统一部署,建立了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体系,既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上与总公司保持一致,又体现各自业务特色。如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包括市场管理、装备管理、债务管理、投资者及公共关系管理等在内的13个体系;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根据自身作为存款类金融企业的特点,在总公司设计的基础业务体系上增加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投资管理、外汇管理等4个子体系,形成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9个体系。

中国海油的内控制度体系设计借鉴了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理念、满足《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特别是14个内控制度体系在框架设计上充分考虑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使风险管理理念、内部控制要求得以落地,同时全面覆盖各项业务,集成公司经营管理理念与实践,切合公司实际,可操作性强。

(4)坚持整体设计、整体流理、整版发布、整版更新的内控做法

制度建设打破部门界限,由总公司审计监察部按体系建设的要求统一组织梳理,改变各部门各自出台制度的“政出多门”的管理习惯。从内控整体角度,系统梳理、分析、整合原有各项管理制度,对制度文件统一设计、统一编号、统一发文,规范同类同质业务流程,避免了产生涉及同类业务的相关规定存在衔接不畅、有歧义等问题。整体梳理、整版发布、整版更新的做法,便于制度复制,有利于制度执行、检查、修订的持续性。

(5)采用区别对待、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内控手段

根据公司当前股权多元化的管理现状,在内控制度体系中,设计了针对不同股权性质的单位,在制度管理上要求有所不同,既体现了大股东的管理意图,也符合公司治理规范。如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须将总公司的制度转化为本公司的制度,其制度呈报该公司的童事会批准之前,应先履行总公司内部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再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批准,其制度不应与总公司的相关文件相抵触。总公司的项目组等非法人单位,则须统一执行总公司的制度,或报总公司批准。

(6)建立专职管理、克服“短板”效应的内控职能

 总公司审计监察部下设风险管理办公室作为内控制度的专职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设计制度框架,组织起草、发布、贯彻、检查、修订内控制度。专职管理加快了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化的步伐,避免了业务部门制定制度、解释制度的“球员兼任裁判”现象,同时便于推行风险管理理念、复制经验,克服“短板”效应。

 (7)构建信息支持、固化流程的内控平台

公司开发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信息系统ERP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等构成有机联系、集成统一的体系架构。该系统实现了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的版本管理、制度查询、内控检查评价等功能,为文件的规范编写、培训、宣贯、检查、更新提供了自动化手段。

四、中海油内部审计报告曝光:旗下公司中联煤虚增6亿工程

它曾被认为是标杆性的企业:所属开发项目被国家授予“国家高技术产业示范项目”,并从国家安监总局领取第一个煤层气企业安全许可证。在煤层气开发领域,它对标的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这样的巨无霸。按照储量计算,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下称“中联煤”)的煤层气储量排在全国第二的位置,仅次于中石油。

不论从历史沿革还是从其在中国煤层气开发所占的份额来看,中联煤在行业的位置都举足轻重。但就是这样一家被国家大力扶持,并具有“明星”气质的企业,却面临着外界难以想象的内控漏洞。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联煤股东中海油集团和中煤集团联合所作的审计报告显示,中联煤在2011年虚构资产,会计报表中资产和负债分别虚增6.37亿元,占当年资产总额22%和负债总额63%。中联煤高管证实,中煤集团和中海油确实曾联合对该公司进行审计。

虚构资产只是这家老牌国企面临的问题之一。此外,在工程招标,利用库存调节利润以及汽车租赁等方面均存在问题。

虚增6.37亿工程

随着中海油的入主,中联煤在2010年底完成了其历史上第五次股权调整和变更,新的管理层也逐步到位。中联煤随之迎来一轮“大干快上”的建设潮。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联煤管理层向中海油总公司高管所作的汇报资料中,前者预计到2011年底中联煤的在建工程有望达到21.5亿元。

事后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激进的投资计划。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11年底中联煤会计报表反映“在建工程”金额19.93亿元,未能达到21.5亿的目标。即便是这份未达标的投资进度,也已经掺了不少水分。

经中海油和中煤集团组成的联合审计组核实发现,中联煤2011年扣除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1.3亿元外,其余6.37亿元属于虚增工程量,这导致其2011年会计报表中资产和负债分别虚增6.37亿元,占当年资产总额的22%和负债总额的63%。

中海油和中煤集团联合审计之后,中联煤试图通过后续的投资将会计账目“做平”。

本报记者从一份中联煤的内部资料中看到,该公司2012年共计划完成上年“扫尾工程”投资5.587亿元,分为开发项目和勘探项目两部分,前者包括柿庄南示范工程二期、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技术系统等;后者包括山西柿庄南区块(西区)煤层气勘探项目、山西柿庄北区块煤层气勘探项目、山西寿阳区块煤层气勘探项目等。

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扫尾工程”实则是中联煤为掩盖2011年虚增的工程量而设立。但轧平账目非一朝一夕可成,截至2012年6月底,中联煤会计账簿仍残存虚增工程量3.48亿元。

除了虚构资产项目外,中联煤也对盈利指标进行了“修饰”,利用库存调节利润。2010年12月,沁水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3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价273万元。

中海油和中煤集团组成的联合审计组事后发现,上述材料实际于2011年4月13日入库,2010年11月和12月,沁水分公司将尚未购入的材料及部分剩余材料共计2.67万元办理领用手续并计入当期煤层气生产成本。

激进投资

中联煤具有“先天”优势。

于1996年3月批准成立中联煤,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输送、销售和利用。成立之初,中联煤起点很高,其参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享有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对外合作专营权。

1999年3月~2010年12月,历经5次股权调整和变更,中联公司成为中海油与中煤集团各持50%股份的均股公司。到了2013年,中海油进一步加大对中联煤的控制权,将持股比例增大至70%。

据中海油以及中煤集团的增资扩股协议,在中联煤董事会以及管理层人员配备上,中联煤总经理和法人代表武卫锋由中海油派出,董事长则由中煤集团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纪四平担任。

中海油出资和新任管理层到位后,中联煤很快迎来一波“大干快上”的热潮。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中联煤向中海油集团管理层的汇报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9月份,中联煤的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主要指的是那些当前处于施工期,尚未达到使用状态,不能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总额达到12.4亿元。

从数据对比来看,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投资额:截至2011年初,中联煤的资产总额也仅有12.9亿元。12.4亿元的在建工程总额相当于“再建一个中联煤”。

中联煤急于做大的思路不难理解。据知情人士介绍,中联煤最初的“虚构资产”动机即可能来自于完成向中海油高层所立“军令状”的压力。同时,中联煤公期以来也面临在煤层气开发领域被边缘化的状况。

中联煤同时感受到来自地方的压力。2011年9月3日,山西省与中海油、中联煤公司召开了煤层气开发利用座谈会。鉴于中联公司在山西省有13个区块,资源前景较好,山西省要求中联公司山西省境内的煤层气产量规模达到100亿立方米。山西省将在征地、环评、项目审批、融资等18个方面给予支持。当年的10月份,中联煤临时董事会原则上同意中联公司管理层按照山西省提出的100亿立方米/年产量目标,并重新修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增加“十二五”规划中头三年勘探开发工作量和投资比重。

上述汇报资料预计,到2011年底中联煤的在建工程有望达到21.5亿元。

资金压力

资金压力,或是中联煤难以完成既定投资目标,并铤而走险虚构资产的导火索。

中联煤多份资料中数次披露近年来的资金困境。记者掌握的一份中联煤公司2012年“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显示,“2012年公司计划投资32.22亿元,而目前公司的生产运营仍依靠中海油增资扩股时投入的12亿元,资金紧张已经对公司的生产建设产生了影响。”

而中联煤自身的“造血”功能显然不足以支撑其雄心勃勃的投资项目。熟悉中联煤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国家对煤层气开发的补贴资金,中联煤很可能陷入亏损的境地。

对于形成上述账目问题的原因,接近中联煤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联煤尽管很长一段时间经营不善,但此前并没有出现如此严重的账目问题,这些问题在最近这几年才变得突出出来。

 “中联煤从高层到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对账目问题都是十分清楚的。”该人士说。

中海油旗下中联煤招标灰幕:中标公司没有钻探资质

对于资金密集型的煤层气开发企业,工程招标环节往往容易产生灰色的利益空间。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中海油旗下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下称“中联煤”)招标过程可谓问题重重:从2011年以来,中联煤至少在五次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包括应招未招、程序不规范等行为。

而中海油和中煤集团联合审计报告则显示中联煤在招标过程中存在更严重的情况:中标方根本没有相应的钻探资质。相应的,神秘的北京奥瑞安公司浮出水面。

神秘奥瑞安

2010~2012年期间,中联煤至少对超过2.6亿元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招标过程中的程序不规范为“操作”留下了空间。

山西沁水盆地是中联煤的核心开发区域,而在位于该盆地的柿庄南区块二维地震、U形连通水平井招标项目中暴露出招标问题。

2011年8月,上述项目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496万元,采办资料显示,“北京奥瑞安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奥瑞安”)、山东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两家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

但据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上述项目并没有相关采办立项、审批及竞争性谈判资料。此外,该合同签署授权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而合同签订时间却为2011年8月。

而在2012年5月,柳林示范工程水平井项目采用综合评标,邀请北京奥瑞安等5家投标,其中3家参与评标,北京奥瑞安中标。

但中海油和中煤集团组成的联合审计组事后发现,上述招标活动中的评标资料仅有评分汇总表,缺少7位评委的打分记录表,综合评标结果依据不足。

更蹊跷的是,中标者北京奥瑞安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气体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乙级,无地质钻探资质,而且其报价低于基准价194万元,偏离基准价较大,为5家报价最低,综合得分却最高52分。

利益链条隐现

两次蹊跷中标中联煤工程项目的北京奥瑞安是何方神圣?

本报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得知,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3日,法人代表杨陆武,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是一家民营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杨陆武毕业于中国矿业[-1.02%]大学,曾任美国亚美能源公司煤层气经理。北京奥瑞安与中联煤之间的关联由来已久。

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显示,该规范起草单位为中联煤公司,而排名第一位的起草人就是杨陆武。

在不符合招标资质的情况下,北京奥瑞安公司能够承揽中联煤的工程项目;在这两家公司复杂的交易中,中联煤也获益良多。

中联煤晋城分公司(与沁水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自2009年成立以来,多次从北京奥瑞安租入车辆,并支付高额租金,租金几乎与购置价格相同。

2010年12月,中联煤晋城分公司租入北京奥瑞安两辆普拉多丰田越野车,租赁期10年,合同金额124万元,2011年4月已支付62万元。

此外,2010年7月,中联煤晋城分公司还与北京奥瑞安签订煤层气地面集输工艺及检测技术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中联煤租用2辆三菱越野车,租用期8个月,合同金额40万元(2010年12月已支付),单月租金2.5万元。

但中海油和中煤集团组成的联合审计组事后发现,上述两辆车无车辆使用记录,而且合同中约定未带司机的单车费用比同期同车型带司机的单车费用1.4万元/月高出1万多元。

2.6亿元招标灰幕

中联煤晋城分公司于2009年3月正式成立,该公司在沁水盆地南部(晋城)负责沁南示范工程、潘庄、端氏、樊庄、晋城矿区、柿庄、大宁等七个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是中联煤自营开发煤层气的主要载体。

然而,晋城分公司的众多材料采购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2年6月,晋城分公司限上材料采购项目52个应招标未招标。

中联煤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上述限上材料采购项目是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项目,这些项目数额较大,应该对外公开招标。至于当时没有招标的原因不得而知。而没有公开招标就意味着存在寻租空间。

照此计算,中联煤晋城分公司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有超过2.6亿元的项目应该对外招标却没有进行招标。

中联煤有些项目虽然进行了招标,也具备了相应的各种程序,但多次招标程序流于形式,比如先发标、后立项,甚至还出现了投标时间与中标时间相同等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

在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勘探项目气测录井采办邀请招标过程中,2012年3月16日,采办申请获批,但招标邀请已在3月15日发出。而且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在招标立项前的2月20日已完成;另一家投标单位投标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与评标、中标通知日期相同。

再比如,2010年8月,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钻井(参数井/固井/测井)采办事项,评标结果仅以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为依据,参与投标者均未中标,导致招标流于形式。

对于这种情况,知情人士分析说,这明显是走过场的招标活动,所谓招标的背后其实就是少数高管说了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招标行为应该追究相应的法律惩罚措施,数额特别巨大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而那些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的招标所签署的合同,则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款判定为无效合同。

尽管招标过程漏洞明显,但据本报记者了解,相关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受到影响。

五、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问题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基本现状

截至2014年4月30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为2516家,有180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为71.62%,有714家尚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比28.38%。其中,主板上市公司中,有326家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主板上市公司的23.04%。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绝大多数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占比97%。内部控制审计强制披露制度在我国实行只有2年的时间,这个比例与美国等实行内部控制制度较早的国家60%的比率相比,差别较大,也使得人们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有所怀疑。

 

(二)内部控制审计存在问题的表现

1. 没有完整及时地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披露。根据“指引”,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然而,截至2014年4月30日,仍有326家未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主板上市公司比例为23.04%。可见,虽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但仍有一些公司未进行或未及时披露,造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对比。

 

2. 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模糊不清。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标准较为模糊,缺少量化评价指标。“指引”及《财政部会计司、中注协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指导性文件资料中未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设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导致注册会计师在测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时凭借主观判断得出的结论难以让人信服。由于标准的模糊不清,导致注册会计师据以出具审计报告的标准尺度不一,据此得出的审计意见也缺少可比性。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格式不规范。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格式不统一,根据查阅2014年所披露的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分别是:符合规定的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数量为1118家,占比62%,其他格式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比38%。由于格式内容不统一,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评价标准和所承担的责任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给审计报告的阅读使用者造成困惑,难以横向对比不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给投资策略的选择造成了障碍。

 

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范围较窄。目前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局限在财务控制领域,与财务报告审计内容高度相关。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中关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定义,重大缺陷不仅是指那些已经产生财务影响的缺陷,还包括那些对企业的声誉、目标存在潜在影响的重要缺陷类型。所以,注册会计师应扩展视野,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所涵盖的范围,避免得出片面的结论。

 

六、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策略

 

(一)加快内部控制评价的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企业治理和发展的基础,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了重视,实施时间较早,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早已上升为法律层面的强制要求。相比之下,我国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实施较晚,还不够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进行修订。我国目前内部控制规范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的,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只能以行政处罚为主,惩戒力度不足,难以对产生重大缺陷的舞弊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应当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处力度,使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

我国目前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实施意见中对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管人员的集体舞弊;企业对已以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缺陷未能被内部控制发现并避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引入定性及定量标准以明确缺陷的性质。定性评价标准是指从事件的性质上来确定某项缺陷是否是重大缺陷。比如,可能致使控制环境无效的缺陷、影响公司收益和合同履行的缺陷、因违法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缺陷、高管层集体舞弊的缺陷。应当采取详细罗列的方式,提出具体的定性评价标准以供使用。定量评价标准是指缺陷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用数字表示的情况,为了增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实用性,直接体现重大缺陷的严重程度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应当引入定量的评价标准。比如,规定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当然,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选取适当指标,如采用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净利润等指标来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重大程度。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审计性

“指引”中并没有对如何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规定。实务中,经常出现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制度咨询的事务所与提供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的事务所为同一事务所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内部控制审计的性受到了严重破坏,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得出客观真实的审计结论。性是审计的灵魂,破坏性就无法保障审计质量,应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建议加入对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条款,同时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与提供咨询服务的事务所的关系,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性。

七、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存在瑕疵

1. 海南椰岛(600238)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众环海华

(3)非标原因:

报告期内海南椰岛存在保健酒异地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等较多工程项目。根据海南椰岛《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内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海南椰岛内审部门尚未配备具有工程技术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未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疑问:

考虑项目的重要程度,内审形同虚设,是否属于重大缺陷。

 

2. 工大高新(600701)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中准

(3) 非标准原因:

工大高新在建的黄河公园项目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产权不同属问题仍未解决。

(4)疑问:

工大高新对产权归属的强调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

 

 

3. 天路(600326)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

(3) 非标准原因:

天路的预算考核执行力度不够,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不足,影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疑问:

天路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不足,影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而内部监督属于五要素之一,内部监督制度存在缺陷本身属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仅作为强调事项是否恰当?

 

 

 

4. 国通管业(600444)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3) 非标准原因:

2012年度,国通管业收入确认未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标准,未能合理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对财务报告数据产生重大影响,国通管业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上述缺陷,并对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国通管业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国通管业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已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并未对注册会计师对国通管业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5. 康达尔(000048)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

(3) 非标准原因:

康达尔内部控制存在以下方面重要缺陷:(1)工程方面缺陷: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全,工程立项和选取供应商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流程;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存在缺陷,部分资料缺失,不能及时验收,部分原始的工程进度报告未经项目经理签字;如重要开发项目--西乡项目在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在2013年2月1日办理)、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2011年底进行前期项目工程开工建设;(2)关联方交易方面缺陷:关联方交易的审批制度和合同签订操作规范正在草拟过程中,对于关联方交易定价、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和程序未坚持一贯适当有效的审核标准;未坚持定期的关联方对账制度;对子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未定期核查,未正确、完整的识别出关联方,导致披露不完整。

 

(4)疑问:

康达尔在工程建设和关联方交易方面存在制度设计缺陷,而关联方交易的设计缺陷,仅作为重要缺陷是否恰当?

 

6. *ST凤凰(000520)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3) 非标准原因:

受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截至2012年12月31日,*ST凤凰累计净亏损1,538.25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15,995.60万元,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航凤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4)疑问:

*ST凤凰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强调和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

 

7. 香梨股份(600506)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五洲

(3) 非标准原因:

2012年,香梨股份涉足了棉花贸易市场,但未能及时构建于新市场开拓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新市场能否开拓成功缺乏保障机制。

(4)疑问:

香梨股份的控制缺陷:2012年,香梨股份涉足了棉花贸易市场,但未能及时构建于新市场开拓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新市场能否开拓成功缺乏保障机制。是否应当作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而不是强调事项?

 

8. 大地传媒(000719)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

(3) 非标准原因:

如大地传媒201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大地传媒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相关记录不够完整或部分表单缺失;《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了预算考核的原则,但未针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4)疑问:

前者导致控制执行没有轨迹,自我评价及审计均无法取证证明其控制执行情况,是否应当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后者是否应当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9. ST狮头(600539)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中喜

(3) 非标准原因:

我们提醒关注,截至2012年8月底,狮头水泥公司位于太原地区涉及搬迁的熟料生产线已全部关停,注册会计师未能对停产后的熟料生产管理及与生产相关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狮头水泥公司虽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职能由其他部门人员代为履行,性受到,且资金活动中存在不相容职责未能有效分离的现象。

(4) 疑问:

1、自评报告中评价范围没有重大遗漏,而审计范围不完整,(1)自评报表所述是否正确是否应予以强调?(2)针对审计范围不完整,能否出具无保留意见?2、内部控制要素不完整,资金活动不相容职务未有效分离,是否属于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0.*ST长油(600087)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3) 非标准原因:

2012年度发生净亏损123,834.79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6,520.94万元,*ST长油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疑问:

1、持续经营能力和内部控制的关系?2、自评报告提及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报告是否应当提及?

 

11. 南京医药(600713)

 

(1) 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3) 非标准原因:

如南京医药201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南京医药及其子公司北京绿金创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重要事项:(1)南京医药在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2)南京医药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向银行累计申请723,225.00万元(实际使用327,652.23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远超公司净资产;(3)北京绿金创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控制流程存在缺陷;(4)南京医药未将已转让的子公司中健之康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纳入201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范围,我们亦未对该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4) 疑问:

①信息披露缺陷是否应当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段披露?②为子公司及及关联方担保金额较大,与内部控制是否相关?③应当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但是为何强调未说明理由?④以转让子公司并不在豁免范围之内,审计范围也不包含是否有充分的理由?⑤企业自评报告中并未提及会计师引用的重要事项?

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区别

虽然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内控鉴证报告与内控审计报告还是有区别的,所以中注协统计的内控审计报告并不包含内控鉴证报告。

在此拟对这两个概念的差异做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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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提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在2010年4月五部委发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配套指引之后。只有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出具的报告才能称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鉴证内容较为广泛,除了关注企业整体内部控制、评价是否存在缺陷,重点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以外,还需要披露所关注到非财务报告内控方面的重大缺陷。(2008年5月发表《内控基本规范》,当时公布的配套意见征求意见稿,使用的“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到2010年定稿时改为“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内控鉴证报告”通常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的(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会协[2002]41号)的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其规定相对较为宽松。

中国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参照美国PCAOB制定的第五号审计准则制定的,与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是两个不同体系,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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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审计对象不同,审核指导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属于间接报告,即对客户认定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截至日期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为直接报告。

内控鉴证业务,允许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则没有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只要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就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

从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来说,通常可分为审计(合理保证)、审核(介于两者之间)、审阅(有限保证)三个层次,其保证程度由高到底,在中注协的审计准则体系中,财务报表审阅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 ——财务报表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业务主要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审阅准则第2101号》:“由于实施审阅程序不能提供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要求的所有证据,审阅业务对所审阅的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其他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所以《内控鉴证报告》一般是使用“审核”,而且将公司管理层的认定意见附在后面,例如海联讯的鉴证报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而《内控审计报告》使用的是“审计”,且和内控自评报告是分开披露的。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指引 我们审计了天津磁卡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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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规要求来说,五部委颁布的《内控基本规范》,2011年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首先执行,2012年起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要执行,但2012年下半年,和财政部发布通知,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延迟执行。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指出,为稳步推进主板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防止出现走过场情况,财政部会同决定,分类分批推进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自2012年起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通知要求,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值在50亿元以上,同时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利润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2013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4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可见,主板已上市公司今后都要执行《内控基本规范》,披露内控审计报告,而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和创业板公司,目前还未强制要求执行《内控基本规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7.8.4 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7.7.18 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见,深交所对中小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在内控审计方面的规定是有差异的,都是每两年至少审一次,但中小板公司是出内控审计报告,创业板公司是出内控鉴证报告。

对准备上市的IPO公司,可参看相关规定,都是要求出具内控鉴证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2号 2006年)的第二十四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第二十九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2009年)的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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