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原料车间的安全检查的真实和有效性,及时消除原料车间的安全隐患,使员工更加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提高全车间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车间的安全检查制度,特规定如下:
2、条例规定
2.1 每周车间内部最少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最少4次,发现安全问题必须登记载册,以便复查。
2.2 检查人员必须有车间主任、安全员、技术员、必须有记录
2.3 发现安全问题必须出通报、安全员督办隐患解决措施和效果
2.4 查安全活动记录及班前安全预想记录以及班前会记录本
2.4.1 安全活动:及时开展“二、五”安全活动并认真填写记录,如与车间安全例会时间冲突,则参加车间安全例会。安全活动每八天至少进行一次,如周二、周五当班,必须举行一次安全活动。记录要由参加人员签名,不能代签,所要求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按要求认真填写;
2.4.2 班前安全预想:每班召开班前会时必须进行班前安全预想,并将预想内容填写入班前安全预想记录本,预想内容要切合实际;
2.4.3 考核办法:参照原料车间安全考核办法细则
2.5 每次检查必须把消防的内容一起检查以及放射源的检查
2.6 每次检查时必须对上个月的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事故易发点进行安全措施检查,
2.7 每次检查必须对车间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2.8 每次检查必须对油库进行重点检查
2.9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给予积极处理由车间主任负责督办
2.10 月底车间主任、安全员、技术员配合分公司安环部安全综合大检查,把查出的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汇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11 每月底车间安全例会必须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并进行考核。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