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部通风机安设要求
1、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和防爆性能检查,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和“停风瓦斯超三分风机闭锁功能”;
3、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 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
4、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5、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6、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7、局部通风机启动时,严禁“一风吹”。必须进行开、停不少于三次的启动过程,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
8、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9、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0、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二)局部通风机安设标准
1、局部通风机(包括风机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风门以外的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要大于10m、距风门距离大于5m,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顶板无破碎、滴水;
2、风机要吊挂或垫高,吸风口微倾斜向下,以便风筒与风机连接平缓过渡,降低风阻,离地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m范围内不得有杂物、障碍物或密闭;
3、局部通风机要放在专用台架上或吊挂在棚梁上,吊挂时使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一处风机吊挂必须一致),吊挂不少于3个点,并且钢丝绳固定时不少于3个卡扣,卡扣间距100mm~200mm;
4、机体安装要稳固,螺栓及销轴连接要牢固;
5、甲烷传感器的安设: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悬挂地点的顶板要坚固,无淋水;
6、局部通风机应安设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
7、局部通风机与消音器之间的过渡节,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良好;
8、风机附近5 m范围内要悬挂管理牌板,其内容为:地点、风机型号、安装时间、风筒长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9、局部通风机噪音超过85db时,必须加装置;
10、风机与电动机的传动装置外露部分应安装防护罩,风机的吸入口或吸入管直通大气时,应加装防护栏;
11、局部通风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牌板齐全,吊挂高度适中,规范整洁,无破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