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基基础工程监理内容
1.1 土方工程
1.2 地基处理工程
1.3 地下防水工程
1.4 混凝土基础工程(详主体实施细则)
1.5 砌体基础工程(详砌体工程实施细则)
2.土方工程
2.1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1.1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 项 | 序 | 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柱基基坑基槽 | 挖方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路)面基层 | |||||||||
| 人工 | 机械 | |||||||||||
| 主控项目 | 1. | 标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
2. |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 +200 -50 | +300 -100 | +500 -150 | +100 | --- | 经纬仪、钢尺 | |||||
3. | 边坡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 |||||||||
一般项目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50 | 20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
2. | 基底土性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土样分析 | |||||||||
|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做地(路)面的基层 | ||||||||||||
表2.1.2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桩基基 坑基槽 | 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路)面基层 | |||||||||
| 人工 | 机械 | |||||||||||
| 主 控 项 目 | 1. | 标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
2. | 分层压实系数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一般项目 | 1. | 回填土料 | 设计要求 | 取样检查 或直观鉴别 | ||||||||
2. |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 设计要求 | 水准仪及 抽样检查 | |||||||||
3.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30 | 20 | 20 | 用靠尺或水准仪 | |||||
2.2.1 组织现场勘查, 掌握熟悉图纸
1、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邻近建筑;
2、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3、核查土石方工程量;
2.2.2 审查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管理性:
1、土石方作业方式
大面积或深基坑作业宜采用机械施工,一般的桩基、基槽和沟槽土方宜采用人工作业。
2、根据作业方式制定作业方案
采用人工作业应确定适宜的施工区段、 合理的循环顺序、科学的作业参数。包括:沟槽开挖高度(设计宽度加上工作宽度)、开挖边坡控制坡度、边坡临时加固或支撑措施、弃土堆放和运输措施、分层回填的虚土厚度、夯实厚度和夯实机具。
采用机械作业应根据工程规模, 选择合理的土方机械和辅助机械, 确定适宜的运行路线和开挖方法, 机械碾压应确定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
3、场地排水
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排水系统, 临时排水系统应与原排水系统和永久性排水设施相适应, 临时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3‰, 其位置和出水口应选择合理, 保证排水畅通。
4、降低地下水方案
当基坑(槽)低于地下水位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开挖区域地下水位, 降水方法采取井点降水。
2.2.3 检查施工区域“四通一平”的情况
基础施工前, 应检查施工区域是否具备“水通、电通、道路通、通讯通和场地平整”等条件, 以免影响正常施工。
2.2.4 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 按设计要求的座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 并应在轴线延长线以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 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2.3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2.3.1 土方开挖的边坡控制
在开挖中或回填前不允许边坡塌陷, 发现塌陷后应立即停止施工, 消除并修改或设置支撑加固。为预防边坡塌陷, 现场应注意:
1、开挖边坡顶部附近不得加荷过重;
2、放坡或坑壁支撑要牢固;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应符合下表:
表2.3.1.3
| 土的类别 | 边坡值(高:宽) | |
|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 1:1.25~1:1.50 | |
一般性粘土 | 硬 | 1:0.75~1:1.00 |
| 硬、塑 | 1:1.00~1:1.25 | |
| 软 | 1:1.50或更缓 | |
碎石类土 |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 1:0.50~1:1.00 |
| 充填砂土 | 1:1.00~1:1.50 | |
2.3.2 不允许扰动原状土
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 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 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 按超挖处理;
2.3.3 基槽低部要平整、以防造成地基承载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
2.3.4 基槽隐蔽工程验收
要全面检查和记录基槽隐蔽工程, 包括地基土的均匀密实程度、地下水情况、基槽的几何尺寸、基槽中的坑、穴、洞、窑及其它情况。
2.3.5 土方回填工程的控制及验收
1、回填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 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 当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 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 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
2、夯填要求: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 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等,检查时可按表2.3.5.2的规定。
表2.3.5.2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 压实机具 | 分层厚度(mm) | 每层压实遍数 |
| 平碾 | 250~300 | 6~8 |
| 振动压实机 | 250~350 | 3~4 |
| 柴油打夯机 | 200~250 | 3~4 |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3、回填土方工程验收:
填方施工结束后, 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验收时应按表2.1.2的规定。
2.4土方工程中应预防的质量通病
2.4.1 土方开挖中的质量通病
1、边坡塌方:
①未根据土质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②排水、防水措施不当, 地下水浸泡基底和边坡;
③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载距坑边太近;
④周围建筑物基础在基坑上方, 距离太近;
⑤ 地下管线渗漏;
⑦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 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受冻:
①未能连续施工,坑底暴露时间过长;
②未预留一定翻松层对基坑(槽)保温,也未采取覆盖措施;
③基础未及时回填, 地基冻胀。
3、基坑(槽)超(欠)挖, 基底土扰动:
①测量不准, 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②机械开挖预留量过小而超挖;
③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入坑底持力层,基底被扰动;
④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4、钎探不符合要求:
①未按有关规定钎探(即300mm一步, 共五步, 作好记录, 并附平面图,1500mm间距梅花布点;φ25钎杆、10kg穿心锤、500mm自由落距;
②钎探深度不足,有弄虚作假现象;
③钎探布点太稀, 用大锤击打, 记录不详;
④钎探记录无分析,可疑点未作处理;或处理部位方法未作认真记载, 缺设计、勘察人员签认。
2.4.2 土方回填中的质量通病
1、素土回填(包括房心填土)不符合要求:
①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 软弱土层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②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干净;
③土质不合格, 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④回填土颗粒太大;
⑤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 夯填遍数不够, 边角漏夯;
⑥用推土机回填及碾压, 分层不清, 数据不准, 难达密实度要求, 或回填后用水沉;
⑦不按规范留槎;
⑧夯填密度达不到要求;未经设计、试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未在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 数据不真实;
⑨边回填边取点, 取点代表范围不清;
⑩环刀取样部分不对, 未在该层厚度2/3取样;
⑾含水量较大, 未采取吸水、翻晒晾干或换土措施而夯成橡皮土;含水量较小, 未进行适当洒水;
⑿未考虑基础两侧对称回填, 造成基础挤偏。
2、天然级配砂石回填通病:
不按规定测密实度, 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3、砂土回填通病:
不随浇水随振捣, 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4、重锤夯实地基不符合要求:
①土质不适宜(适用于轻亚粘土、砂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及分层填土及地下水位以上稍湿的粘性土地基);
②当地下水位高于粘性土中有效夯实深度, 未采取降水措施夯成了橡皮土;
③未考虑对邻近建筑物影响, 夯填边坡太陡, 造成塌方;
④施工前未作试夯以选定各种参数(如锤重、底面直径、落距、最后下沉量及相应最少夯击遍数, 总下沉量), 试夯后未检查夯实效果;
⑤未考虑对最佳含水量的控制措施, 夯成了橡皮土;
⑥不按规定的施工顺序,一夯换一夯夯实;
⑦夯击时落距不一,夯位不正;
⑧分层夯填时, 虚铺过厚, 超过夯击影响深度;
⑨夯后未测密实度, 或测点过少(一般基槽每3m2取一点, 大面积夯填时每50m2取一点);
⑩总下沉量少于试夯总下沉量的60%, 最后一遍下沉量大于试夯规定;
⑾未找平顶面标高,及超过允许偏差。
3. 地基处理工程
3.1 灰土地基工程
3.1.1 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值 | ||||
主 控 项 目 | 1. | 地基承载力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2. | 配合比 | 设计要求 | 按拌和时 的体积比 | ||
3. | 压实系数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 | ||
一 般 项 目 | 1. | 石灰粒径 | mm | ≤5 | 筛分法 |
2. | 土料有机质含量 | % | ≤5 | 试验室焙烧法 | |
3. | 土颗粒粒径 | mm | ≤15 | 筛分法 | |
4. |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 | % | ±2 | 烘干法 | |
5. |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 | mm | ±50 | 水准仪 | |
1、对基槽(坑)应先验槽, 清除松土, 并打两遍底夯, 要求平整干净。如有积水、淤泥, 应晾干;局部有软弱土层或孔洞, 应及时挖除后用灰土分层回填夯实;
2、灰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一般采用V石灰:V±=3:7或2:8, 拌和均匀, 含水量宜控制在14~18%;
3、铺灰时应分段分层夯筑, 可按表3.1.2.3规定进行:
表3.1.2.3 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 夯实机具种类 | 重量(KN) | 虚铺厚度(mm) | 备 注 |
轻型夯实机械 | 1.2~4.0 | 200~250 | 蛙式打夯机, 柴油打夯机, 夯实后约100~150 mm厚 |
压路机 | 60~100 | 200~300 | 双轮 |
4、灰土分段施工时, 不得在墙角、柱基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的接缝距不得小于500mm, 接缝处应夯压密实, 并作成直槎;
5、灰土应当天铺填夯实, 入槽(坑)灰土不得隔日夯打。夯实后的灰土30d内不得受水浸泡, 并及时进行基础施工与基坑回填;
6、灰土的干密度或贯入度, 应按规定分层试(检)验, 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7、冬季施工, 必须在基层不受冻的状态下进行, 土料应覆盖保温, 冻土及夹有冻块的土料不得使用。
3.2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
3.2.1 砂和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值 | ||||
主 控 项 目 | 1. | 地基承载力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2. | 配合比 | 设计要求 | 检查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 ||
3. | 压实系数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 | ||
一 般 项 目 | 1. |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 % | ≤5 | 焙烧法 |
2. | 砂石料含泥量 | % | ≤5 | 水洗法 | |
3. | 石料粒径 | mm | ≤100 | 筛分法 | |
4. |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 | % | ±2 | 烘干法 | |
5. | 分层厚度(与设计值比较) | mm | ±50 | 水准仪 | |
1、铺筑前, 先验槽。清除浮土, 要填实孔洞、沟、穴等, 地下水位要低于基坑,基坑(槽)内无积水状态;
2、砂石级配应根据设计的要求或试验确定。人工制作的砂石地基应拌制均匀后再行铺填捣实。砂石地基的捣实, 视不同条件, 可选用振实和夯实等方法;
3、分段施工时, 接头处应作成斜坡, 每层错开0.5~1m, 并应充分捣实。在铺砂及砂石时, 如:地基底面深度不同, 应预先挖成阶梯形式或斜坡形式。以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施工;
4、砂石地基应分层铺垫、分层夯实。
4. 地下防水工程
4.1 防水混凝土工程
4.1.1 防水混凝土所用 材料监理要点: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 含泥量不得大于1.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 含泥量不得大于3.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 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检查外加剂的技术性能,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检查其它掺合料的质量及掺量是否符合要求。
4.1.2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的监理要点:
1、检查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是否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检查配合比例单中, 水泥用量、砂率、水灰比和坍落度
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当掺有活性掺合料时, 不得少于280Kg/m3;砂率宜控制在35%~45%, 灰砂比宜在1:2~1:2.5;水灰比宜控制在不大于0.55;普遍防水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不得大于50mm, 泵送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00~140mm。
4.1.3 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防水混凝土模板工程
①检查模板是否平整, 拼缝是否严密不漏浆, 同时满足刚度、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②模板构造是否牢固稳定, 能否承受混凝土拌合物的侧压力和施工荷载, 且应装拆方便;
③检查固定模板的螺栓(或铁丝)不宜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 以避免水沿缝隙渗入;
④当必须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模板时, 应在预埋套管或螺栓上加焊止水环、止水环直径及环数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 止水环直径一般为8~10cm, 且至少一环。
2、防水混凝土钢筋工程
①检查钢筋的绑扎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查钢筋的绑扎是否牢固;
③检查钢筋绑扎时, 是否按规范要求留置好保护层, 凡底板有双层钢筋者, 上层钢筋可采用吊挂, 也可采用支铁马凳的方式, 铁马凳下可加钢板阻水。
3、防水混凝土的搅拌、浇筑和养护:
①防水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 搅拌时间比普通混凝土略长, 一般不少于120S, 掺入引气型外加剂, 则搅拌时间约为120~180S;掺入其他外加剂应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确定搅拌时间;
②混凝土浇筑前, 应先清除模板内的杂物, 浇筑砼的自然高度不得超过1.5m, 否则应使用串筒、溜槽或溜管进行浇筑, 以防止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
③混凝土浇筑应分层, 每层厚度不宜超过30~40cm, 相邻两层浇筑时间隔不应超过2h, 夏季可适应缩短;
④防水混凝土进入终凝(浇筑后4~6h)即应覆盖, 浇水湿润养护不少于14d;
⑤拆模时防水混凝土的强度必须超过设计强度等级的70%, 其抗压强度至少应达到1.2Mpa;
⑥防水混凝土浇筑时, 要注意施工缝的留设, 应不留或少留施工缝。底板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墙体上不得留垂直施工缝, 最低水平施工缝距底板面应不少于200mm, 距穿墙孔洞边缘不小于300mm, 并避免设在墙板承受弯距或剪力最大的部位。施工缝可做成平口缝, 企口缝和钢板止水缝等。
4、防水混凝土工程的特殊细部作法:
①防水混凝土中的预埋铁件应采取加焊止水钢板的防水作法;
②穿墙管道应采取四周加焊止水环的防水作法;
③处理后浇施工缝应注意:
a.后浇部位的混凝土, 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 强度等级应与两侧先浇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
b.后浇缝的位置、形式、尺寸, 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c.后浇混凝土与两侧先浇混凝土的施工间隔时间至少为6周;
d.后浇缝浇筑前, 应将两侧砼表面凿毛、清洗干净, 并保护湿润, 再行浇筑;浇筑完毕后, 应保持湿润养护至少4周;
e.后浇混凝土施工温度应低于两侧先浇混凝土施工时的温度, 并宜选择在气温较低的季节施工。
4.2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4.2.1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材料的监理要点: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 含泥量不得大于1%,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3、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 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4.2.2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水泥砂浆铺抹前, 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80%;
2、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洁净, 并充分湿润, 无积水;
3、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
4、分层铺抹或喷涂, 铺抹时应压实、抹平和表面压光;
5、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 每层宜连续施工, 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 但离开阴阳角处不得小于200mm;
6、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7、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 并保持湿润, 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4.3 卷材防水层工程
4.3.1 卷材防水层工程所用材料的监理要点:
1、检查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同时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待抽样试检报告合格后, 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常用的有: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氯磺化聚乙烯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等;
3、各种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要求应按表4.3.1.2规定:
表4.3.1.2
| 序号 | 缺陷名称 | 质量要求 |
1 | 折痕 | 每卷不超过2处, 总长度不大于200mm |
2 | 杂质 | 每m2不超过3处, 杂质直径不大于5mm |
3 | 胶块 | 每卷不超过6处, 每处面积不大于4mm2 |
4 | 缺胶 | 每卷不超过6处, 每处不大于7mm, 深度不超过卷材厚度的30% |
5 | 孔洞 | 不允许存在 |
6 | 弯曲 | 边缘不得呈荷叶边状或有卷边现象, 每10m内弯曲不得超过15mm |
表4.3.1.3 防水卷材厚度
| 防水等级 | 设防道数 |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1级 |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单层:不应小于1.5mm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1.2mm | 单层:不应小于4mm;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3 mm |
2级 | 二道设防 | ||
3级 | 一道设防 | 不应小于1.5mm | 不应小于4mm |
复合设防 | 不应小于1.2mm | 不应小于3mm |
1、铺贴防水卷材前, 应将找平层清扫干净, 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 当基面较潮湿时, 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2、铺贴时要检查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采用多层卷材时, 以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 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铺贴时要检查采用的冷粘法铺贴或热熔法铺贴的做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卷材防水层完工后, 要及时检查保护层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4.4 涂料防水层工程
4.4.1 涂料防水层工程所用材料的监理要点:
1、涂料防水层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要检查所用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检报告;同时检查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水涂料的厚度应符合表4.4.1.2的规定:
表4.4.1.2 防水涂料厚度(mm)
| 防水等级 | 设防道数 | 有机涂料 | 无机涂料 | |||
反应型 | 水乳型 | 聚合物水泥 | 水泥基 |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 ||
1级 |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1.2~2.0 | 1.2~1.5 | 1.5~2.0 | 1.5~2.0 | ≥0.8 |
2级 | 二道设防 | 1.2~2.0 | 1.2~1.5 | 1.5~2.0 | 1.5~2.0 | ≥0.8 |
3级 | 一道设防 | ----- | ----- | ≥2.0 | ≥2.0 | ----- |
复合设防 | ----- | ----- | ≥1.5 | ≥1.5 | ----- | |
1、涂料涂刷前应先在基面上涂一层与涂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2、检查涂模的遍数, 同时应注意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
3、每一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 同层涂膜的先后搭茬宽度宜为30~50mm;
4、涂料防水层的施工缝(甩槎)要注意保护, 搭接缝宽度应大于100mm, 接涂前应将其甩茬表面处理干净;
5、涂刷时应先做转角处, 穿墙管道、变形缝等部位的涂料加强层, 后进行大面积涂刷;
6、涂料防水层中铺贴的胎体增强材料, 同层相邻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1/3副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