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档案是销售部各项工作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查考销售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在工作中形成的文档、合同、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等均应由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条 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责任意识。由于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文件资料遗失、毁坏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接收的案卷,要进行审查、分类、加工整理(整理分类依据其来源、时间、题目、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并入库妥善保存。
第五条 各类档案不同内容的,要分开目录,编号,排列保管。目录要清楚标明档案的年代、标题等。若是电子文档应存储于系统盘以外的分区盘,例如D盘活E盘。
具体分为:
方案一:以年度时间为标准
年度管理制度类(含月度,和各种罚单、奖励决议等与制度执行期间相关的档案)
年度营销推广类(含月度,和各种营销建议、营销活动方案等与营销执行期间相关的档案)
年度销售统计类(含月度、周度销售统计数据,工作总结等和销售数据统计相关的)
年度规划设计类(含月度工程部等外部门提供的项目规划设计图、户型图、户型面积测绘等相关规划设计类)
年度培训考核类(含月度培训资料、培训考核成绩等培训考核类)
方案二:以档案内容划分
营销推广方案类
销售数据统计类
管理制度类
培训考核类
人力资源类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
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具有保存价
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归档
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第 借阅人应认真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待审批手续完毕,方可
借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印档案,如需复印,向
档案管理人员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亲自复印。
第九条 档案销毁时,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亲自销毁,并由销售部部
领导监督销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