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负责人职责
1、对各公司财务人员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各公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公司及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各公司总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4、负责管理各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5、负责各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的制定。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开具的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监督并指导核算人员工作,负责财产物资的清点与盘存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备,数字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将其传至会计。
6、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正和处理。
7、负责开具和保管,负责日常的税务报税工作。
8、负责记录内部各类备查簿的登记工作。负责往来款项的清查与管理,定期做好往来款项的催收工作。
9、负责做好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稽核工作,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
10、完成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外汇管理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会计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
(2)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1)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资金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与实存现金核对,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会计及公司主管财务。
(2)按账号分开设置并登记有关管理台账。
(3)转账结算业务,根据会计凭证受理各种票据(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填写进账单办理银行入账手续。根据会计凭证签发各种票据办理收支手续,并负责登记资金管理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负责对银行对账单,定期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资金余额调节表。
3、对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保管有关印章及票据。
(1)对保管的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2)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3)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中的任一枚印鉴。
(4)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核销手续。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