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好地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全面完成公司董事会下达的2013年经营管理目标,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坚持以公司薪酬体系为指导,以绩效考核为手段,突出项目部利润中心职能,强化部门管理职能,树立理顺机制谋发展、强化管理增效益的经营理念,本着责任与利益统一、考核与奖惩统一、分级管理与总体策划统一的原则,以指标考核为主,严考核、硬兑现,努力做到奖得有理、有据,罚得心服、口服。
第三条本方案规定了公司各单位和个人业绩考核的原则和操作方法,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规范了各级考核程序和兑现办法。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及所属单位和个人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条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划分为三个层级,即:第一层级为公司考核所属部门和项目部;第二层级为项目部考核所属单位;第三层级为部门和站队考核所属岗位员工。
第六条坚持总体策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以部门管理、项目操作为基点建立安全环保、质量责任、经营效益和综合管理四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
1.安全环保指标,它体现了各单位HSE管理的总体情况,包括生产和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考核指标。
2.质量责任指标,它体现了各单位的质量总体情况,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考核指标。
3.经营效益指标,它体现了各单位的整体经营成果,包括产值、利润额、操作费用和管理费用指标。
4.综合管理指标,它体现了各单位经营运作过程的管理成果,主要包括各期间的重点工作、各系统的基础工作等各项综合管理指标。
第七条根据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责任考核的总体要求,根据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业务特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具体考核指标。
1.安全环保指标依据董事会的管理标准确定。
2.工程质量指标根据董事会的管理标准和总体原则,依据各项目部的主要业务,参照相关行业标准确定。
3.经营效益指标依据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业务性质,结合公司市场开发需要和预算管理要求确定。
4.综合管理指标依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结合各部门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定。部门重点工作以纳入月度预算内的工作计划为准;项目部基础工作以公司系统管理要求为准,详见《---公司2013年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第三章配套
第遵循分类指导,奖罚有据的原则,公司工资总额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三部分,其中:基础工资为以日常考核为依据计发的保障性工资,绩效工资为以业绩考核为依据计发的浮动工资,特殊贡献奖为以特定管理为目标设置的专项奖金。
第九条绩效工资总额执行公司董事会审定的---公司薪酬体系及绩效工资标准。
第十条第一层级考核的配套
1.公司对管理部门的考核:公司从系统管理、操作费用控制、服务质量、重点工作等四个方面以百分制对公司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即为部门绩效工资兑现比例,同时也是部门经理绩效工资的兑现比例,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
2.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公司从安全环保、产值、利润、操作费用、管理费用、工程质量和综合管理等七个方面按百分制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即为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兑现比例,同时也是项目部经理绩效工资的兑现比例,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二)。
3.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班子副职或其他成员应根据经营责任和岗位职责进行业务分工,并依据所负责指标的考核得分兑现绩效工资,但不允许超过本单位的总体兑现比例。
4.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的兑现比例不得超过董事会对公司考核的总体兑现比例;若公司总体兑现比例高于各部门和项目部已兑现总额,则剩余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
5.绩效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1)部门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绩效工资总额=Σ部门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考核系数=部门考核得分/100
系统考核系数=系统考核得分/系统权重分
系统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
部门实得绩效工资总额=部门考核系数*部门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经理应得绩效工资=部门考核系数*部门经理绩效工资
部门副职应得绩效工资=系统考核系数*本岗位绩效工资
(2)项目部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Σ项目部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项目部应得绩效工资总额=项目部考核系数*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
项目部经理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考核系数*项目部经理绩效工资
项目部副职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系统考核系数*本岗位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第二层级考核的配套
1.项目部对所属部门和站队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即为站队绩效工资总额兑现比例,同时也是和站队长的兑现比例。
2.部门和站队班子副职或其他成员应根据经营责任和岗位职责进行业务分工,并依据所负责指标的考核得分兑现绩效工资,但不允许超过本单位的总体兑现比例。
3.项目部对所属部门和站队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应参照公司总体原则,结合项目部和站队的具体经营管理情况,在指标分解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4.项目部对所属部门和站队的考核应本着总量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项目和内容,实施细则简捷实用、具可操作性。
5.项目部所属部门和站队的兑现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总体兑现比例;若项目部总体兑现比例高于各部门和站队已兑现总额,则剩余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
6.绩效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1)部门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绩效工资总额=项目部考核系数*Σ部门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部门应得绩效工资总额=部门考核系数*部门绩效工资总额
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绩效工资
部门副职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考核系数*部门系统考核系数*本岗位绩效工资
(2)基层站队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站队绩效工资总额=项目部考核系数*Σ站队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站队应得绩效工资总额=站队考核系数*站队绩效工资总额
站队长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考核系数*站队考核系数*站队长绩效工资
站队副职应得绩效工资=项目部考核系数*站队系统考核系数*本岗位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第三层级考核的配套
1.管理部门对岗位员工的考核:(1)管理部门应将公司或项目部对部门的考核指标分解到责任岗位;(2)管理部门从履职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岗位职责设置具体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及考核细则,包括部门主要考核责任分解指标、基础工作责任指标;(3)岗位员工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履职能力、创新能力和协调能力各占10%,服务质量占20%,岗位责任指标占30%,岗位基础工作占20%;(4)岗位员工的绩效工资总额不允许超过本单位应得绩效工资总额。
2.基层站队对岗位人员的考核:(1)基层站队应将公司或项目部对部门的考核指标分解到责任岗位;(2)基层站队从安全环保、质量责任、工作量和其他业绩等四个方面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岗位职责设置具体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及考核细则;(3)岗位员工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安全环保占30%、质量责任占20%,工作量占30%,其他业绩指标占20%;(4)岗位员工的绩效工资总额不允许超过本单位应得绩效工资总额。
3.岗位员工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1)部门岗位员工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岗位员工应得绩效工资=员工考核系数*岗位系数*本部门应得绩效工资总额(扣除部门班子成员部分)
岗位系数=岗位绩效工资/基准绩效工资
(2)站队岗位员工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站队岗位员工应得绩效工资=员工考核系数*岗位系数*本单位应得绩效工资总额(扣除站队班子成员部分)
第十三条特殊贡献奖的配套
为突出对市场开发、技术创新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单位、个人的表彰,公司设立市场开发奖、科技优胜奖和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在各领域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奖励,具体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考核细则。
1.市场开发奖50万元,由市场部负责制定市场开发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班子审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并监督执行。
2.科技优胜奖50万元,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经公司班子审定,报董事会批准后监督执行。
3.总经理奖励基金30万元,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班子批准后监督执行。
第四章考核与兑现
第十四条公司对部门的考核:公司对部门的考核由公司绩效管理岗负责组织协调,按考核项目实行月度考核,年度累积的考核方法,即逐月考核,相关指标以年度累计为准。
1.管理指标以统计数据为准,由绩效管理岗负责抽查、监督,并每季公布一次,经证实发现数据虚假双倍扣分。
2.操作费用指标以财务核算确认操作费用为准,由预算管理岗负责考核、监督,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调整,每月公布一次。
3.服务质量指标以调查数据为准,由绩效管理岗负责调查、核实和确认,按月计算部门服务满意度,并每季公布一次,确认无异议后纳入考核结果。
4.重点工作内容以纳入计划预算的重点工作为准,临时追加部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归集,以总经理确认为准,重点工作完成由秘书岗和绩效管理岗负责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以公司领导在例会讲评为准,并每月公布一次,确认无异议后纳入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由公司绩效管理岗负责组织、协调,按考核项目实行月度考核,年度累积的考核方法,即逐月考核,相关指标以年度累计为准。
1.安全环保指标以统计数据为准,事故等级划分以公司董事会规定为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2.产值指标以财务核算确认产值为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以2013年度预算为准,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由预算管理岗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3.利润指标以财务核算确认利润为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以2013年度预算为准,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由预算管理岗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4.操作指标以财务核算确认操作费用为准,实行按预算定额考核制,以2013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考核、调整,由预算管理岗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5.管理费用指标以财务核算确认管理费用为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以2013年度预算为准,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由预算管理岗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6.工程质量指标以统计数据为准,质量责任认定以是否全额结算工程款为准,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考核,并每月公布一次。
7.综合管理指标以部门考核为准,由部门根据《国泰公司2013年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绩效管理岗负责监督、汇总,并每季公布一次。
第十六条部门对岗位员工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按岗位考核标准逐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绩效管理岗汇总。
第十七条项目部对所属单位的考核由项目部绩效管理岗组织、协调,按项目部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进行,逐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项目部经理审批,然后报公司绩效考核岗汇总。
第十项目部所属单位对岗位员工的考核由本单位领导负责,按项目部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岗位考核标准进行逐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项目部绩效管理岗汇总,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绩效管理岗汇总。
第十九条公司绩效考核的兑现基本原则:月度指标考核,预估兑现;季度综合考核,全额兑现;全年清算,责任兑现。
1.操作与服务岗按月度指标考核结果兑现80%应得绩效工资,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全部应得绩效工资,特指所有操作和服务岗位员工,包括所有的操作岗和服务岗。
2.普通管理岗按月度指标考核结果兑现70%应得绩效工资,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90%应得绩效工资,特指不承担行政领导责任的技术和管理岗位员工,包括公司和项目部两级部门的所有技术与管理岗、基层站队的技术与管理岗等。
3.基层管理岗按月度指标考核结果兑现60%应得绩效工资,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80%应得绩效工资。特指承担基层站队行政领导责任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站队长、站队副职等。
4.中层管理岗按月度指标考核结果兑现50%应得绩效工资,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70%应得绩效工资。特指承担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及部门行政领导责任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助理;项目部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等。
5.高层管理岗不按月兑现绩效工资,年度统一兑现。特指承担公司行政领导责任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专家等。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所确定的总体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经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项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经批准后,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能变动。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基层单位提出,报公司班子批准后方可作适当调整,否则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基础台账,并保存考核、发放原始单据。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兑现绩效工资
1.没有绩效考核方案或有方案没有认真考核的单位;
2.没有完成工作量目标或成本严重超支的基层站队;
3.考核不达标(低于60分)的管理人员;
4.新入职未通过试用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考核期内已离职、解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关于绩效考核兑现审计规定
1.公司授权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和项目部,以及所属单位的绩效工资考核、核算、发放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管理审计。
2.审计范围包括方案制定是否可行,是否认真执行;绩效工资是否依据考核结果核算,是否及时发放,是否有截留、占用等现象;绩效考核基础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准确。
3.人事行政部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公司班子会汇报,按公司决定进行审计处理。
第六章 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已下达的文件中涉及考核和奖惩方面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