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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作文(通用15篇)精选
2025-10-04 05:29:44 责编:小OO
文档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通用15篇)

  我有许多好朋友,但有一个朋友我和她感情很深,她就是顾芳菲。

  芳菲有一张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的,仿佛两颗小星星,高高的鼻子把她衬得十分可爱。我们总是形影不离,每天上学都一起走,她和我一样大,现在上五年级。

  她十分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们在小区后面的篮球场上跑着玩,正玩得快乐,我踩着了一滩水,一不小心滑倒了,她正好也跑过去,就被我摔倒的身体绊倒在地,芳菲的脚抽筋了,坐在一边揉脚,我的小腿受伤了,好多地方破皮儿了,流出了血,我拼命忍住马上要流出的眼泪,芳菲一蹦一蹦地走了过来,我说:“咱们回家吧!〞她容许了,把我扶了起来,我们互相搀扶着回家了,走到她家门口,我便要她回去,芳菲执意不肯走,非要把我送回家,我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

  我们俩都一瘸一拐地走着,互相看看对方,都破涕为笑,芳菲把我送回了家,可她的脚疼的更厉害了,这件事让我非常感动。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心里只装着他人,没有光想着自己。

  还有一次,我没带家里钥匙,急得团团转,碰见了芳菲,我告诉了她,芳菲二话没说,就让我去了她家,我给妈妈打过   后便开始做作业,芳菲在一旁帮她妈妈做家务,我想:她真懂事,可我呢,根本就不会做,更别说帮助了。最后,她还要留我吃饭,我同意了,我们一起玩游戏、跳绳……玩得不亦乐乎。

  好朋友就是在你伤心时给你抚慰;好朋友就是在你遇到困难时,给你帮助,芳菲不愧于我的好朋友,我要珍惜我们的友谊。

  书,像一座神秘的宫殿,让我们探索它无限的价值;书,像一艘远航的行船,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徜徉;书,像一位忠实的朋友,在我们烦恼时默默的倾听。我喜欢读书,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伴随我快乐成长。

  记忆回到周日那个早晨,当时我正在睡懒觉,妈妈急迫地喊我:“儿子,为了你的主持梦,快起床看书啦!〞我极不情愿地起了床,揉着蒙?的睡眼,随手在书架上拿了一本书——?主持人形象塑造?,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昨晚作业写到十点,今天星期天,妈妈也不让睡懒觉,真讨厌!〞我嘴里小声的嘀咕着。妈妈看见我坐那儿,又冲着我喊道:“发什么呆呀,赶快读!〞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更不情愿了,不耐烦地翻开书,一目十行地看着,很快就读完站姿这一节,不由暗自得意:哈哈,当主持人这么简单,我也来体验体验。心动不如行动,说练就练,关上门,对着镜子,走到墙前,准备就绪。练习开始,脚后跟和背贴住墙,悠闲自得,可不一会儿,我的腰开始酸痛,腿也不停使唤,身子扭成了“麻花〞,望着镜中我狼狈的样子,我不禁开怀大笑起来,早把不愉快的心情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惊讶地看着我说:“呀!你咋又快乐起来了?〞“妈,看我的读书心得。〞我边说边有模有样地做给妈妈看,妈妈看了我标准的站姿,快乐地为我鼓起了掌,我也开心地笑了……

  书,这位朋友,给我带来了太多的开心,使我忘记烦恼,快乐的成长!有书的陪伴,成长的路上我会无忧无虑……

  说起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堂哥,她让我感觉到了朋友的温暖。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是今年的生日。11月8日,我请来我的朋友,包括几个小学同学,如陈智一,李梦达等。另外还有家里关系比拟近的亲戚,朋友。大家一起聚会吃饭。

  由于那天是我的生日,破格可以玩游戏,于是,小学同学们匆匆吃完晚饭,上楼去了。只有那几个亲戚和我一起继续吃饭。

  她们和我一起聊天,我们在思想上交换了许多,由于还有两个初二的,所以,我们也就现在的学习情况深入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建议。另外,我们还讨论了初三社政的几个课题。包括金融风暴,人口多并走向老龄化几个课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凭着我们知识多的特点,大家都聊得很开心。这时,我感受到了这样的朋友们所带给我的温暖。

  吃饭结束了,大家也都到了客厅,继续聊了起来。偶尔,我们聊到了电脑,我们想上去打,可是,被我的小学同学霸占着,我们只能在楼下继续看电视,继续聊天

  后来,她们走了,我挥手示意,让他们上去,作为主人,我应该谦让一点,所以,我没有上去。可是,我的堂哥坐在哪里一动不动,好似没有听见一样。我对他说:可以上去了。他却对我说:不用了,我陪你,让他们先上去。

  我禁不住留下了眼泪。他见了,抚慰我说:“没事的,我陪你,不用太多虑了,电脑是另一回事,而我来吃生日,就应该陪你到底啊!〞

  我立马哭了出来。我感受到了朋友间的温暖。

  从小,你就与我作朋友,你放下架子,与我疯玩嬉闹,帮我排忧解难。你是我的父亲,同样,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你更多地是陪我玩。别人的爸爸好似天天忙得脚不沾地,而你却天天回家。小学时,别人都在上培优班,而你却没送我去。你每个周末都带我去爬磨山,看长江,打野战……小时候我是你的“跟屁虫〞,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长大后,我长得比你高了,变得叛逆了。你经常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记得有一次,我在校内看到有同学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却没有告诉老师。回到家后,你却说我这样做不对。你对我说:“穷那么独善其身,达那么兼济天下。〞如果看到同学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后却默不作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他下回打的可能就是你。中国人就有奴性,南京大时,五个日本人压着三千中国人去刑场,结果还全都杀完了。大家都认为这一个被杀的不是我,不关我事,所以他在后面也会被杀。这时的你,更像是一个为我指点迷津的朋友。你是我成长路上最好的朋友。

  你慢慢老了,步子不如从前那般矫健了,生意也一年比一年难做了。你却说:“山雨欲来风满楼。怕什么,有我在呢!〞我觉得,是时候该我帮助你了。朋友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总不能老是让你帮我担当吧!我要为你排忧解难,不再给你添乱了。也许有一天,你也像我小时候那样不会系鞋带,把饭洒在衣服上。但我相信,只要我在你身边,你就会很开心,很温暖。因为我也是你最好的朋友。

  有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可能你不能陪我走完这一生,但是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不是别的,正是那动作潇洒的篮球。

  从暑假里,我开始训练篮球。一开始,我只觉得篮球那一道道弧线,像是一条条抛物线,有趣极了;那一串串连贯的动作,像是在舞蹈,优美极了。而且打篮球还可以锻炼身体、强壮体魄。可直到进入正式训练,我才知道:原来学篮球是那么艰苦,那么枯燥。但我坚持着,运球、上篮、绕竿,重复着一个动作,耳畔还伴随着老师的呵斥。不练吗?不,练!我的脑海里不停地闪过那一串串优美的上篮动作,那一声声成功后的喝彩,那一双双羡慕后的眼睛。

  开学了,进入新的环境,我更有了学习篮球的动力。因为我已经成为了女子篮球队中的一员,我的目标不再限于锻炼身体,更大的.目标是能够上场打比赛。

  篮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5个多月,球性渐渐娴熟的我渐渐迷上了篮球,篮球已经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正因为这样,练球不再枯燥,老师的呵斥不再刺耳,那重复的动作不再是机械式的。

  每天早上,我们迎着刺眼的太阳,练习上篮,当老师说“好〞,我心里便更是冲动。现在,一个学期过去了,篮球没有影响我的学习,因为正是篮球教会了我该努力去做每一件事,要不懈的努力和顽强的拼搏。我要将这种精神带到生活和学习中去,带到要做的每一件事情中去。

  篮球给了我无穷的快乐,篮球教会了我坚强。以前,我的概念中没有什么吃苦耐劳,遇到一点问题便无法解决,是篮球告诉我:因该有处事的能力。篮球教会我团结:比赛是五人合作、两队对抗的比赛,我们队员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篮球教会我责任:比赛时,自己要对自己做出的每一个动作负责,要对自己的行为为球队带来的损失负责。

  篮球——我的老师,我最好的朋友!

  1992年5月18日

  头一次接触这个世界,感觉真好。看到她在假设远假设近的地方看着我,对我笑了笑。第一次接触到微笑,暖暖的,小手与大手紧握着享受零距离的接触。

  1994年5月17日

  妹妹出世了,似乎意味者我失宠了,我被冷落在一旁。肆意地胡闹,被骂后在房间里哭,她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温柔地看着我,对我说:“别哭,妹妹出世,以后不是有人让你使唤吗?〞我点点头,笑了。想象妹妹被我使唤得团团转的样子。

  20xx年1月1日

  千禧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意味我又长大一岁,意味着又一千年。人们都在跳舞,踩着音乐的节拍,摆动着身体。我也和她在跳,发现我和她彼此在不知何时达成默契,在音乐的点缀下,我们合力把快乐带给别人,原来我也可以如此精彩。

  20xx年9月1日

  第一次要自己过初中生活,她说我不会自己一个人的,还有她在陪我。我笑着点点头。我们一起游走在校园里,谈东扯西,无聊时互相捉弄。开学典礼,她向我投向支持的目光。她是我忠实粉丝,在我背后大声地为我喝彩。

  20xx年12月23日

  快了,真的很快。我还有5个月就要中考了,我的人生将如何?注定我命运的一笔,只有我自己才能谱写。她也对我严格起来了,监督我努力学习,把我的小说杂志一一藏起,对我说这也是为我好。对啊,我应该信任她。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我。

  她对我总是无微不至,形影不离,她便是生活。

  我这位好朋友姓辛名天怡,是我第二最要好的朋友。

  他呢,长着一头乌黑浓密的短发,一对漂亮的大眼睛,高鼻梁下面长着一张既爱说又爱唱的嘴巴。

  辛天怡十分喜欢看书。他看的书,五花八门,好多书的名字我都叫不上来呢!

  有一日,他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没有理我,我又问他:“出去玩儿吧,玩儿一会儿,咱们再一起看书吧,活动活动眼睛,别变成‘书呆子’了。〞他照样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我提高了嗓门,他还津津有味的阅读那本?王子与贫儿?。我眼睛一转,双手捂住了他的书,他急了:“你干嘛?〞我指了指门外,说:“玩会呗!〞

  他说:“一会儿玩吧,我先看完!〞

  我没法子了,无奈地找别人玩去了。玩儿了一会儿,他来找我玩儿,我指了指那硕大的表,“都上课了。〞他不好意思的说:“哎,太入迷了,都没觉察快上课了,不好意思!〞我对着辛天一说:“老兄不怪你,谁让你是一个小书迷呢?〞

  辛天怡还爱唱歌,每当他不看书时总会哼着小曲,摇摆着手臂,那动作像极了周杰伦。记得有一次,他来跟我进行日常活动——看书。

  看着看着他沉迷在了“歌书混合世界〞无法自拔了,我俩拉开了距离。不然的话,我就得像上次那样,看书成演唱会了,果不其然,他把书唱了一遍,所以我送他了个小雅号——看书歌唱家!

  他的理想是当一名知识渊博的著名歌唱家。

  辛天怡你可真是一个“歌手混合家〞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好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却与众不同,它就是著名的游戏——“绝地求生〞,它让我在生活得到了快乐,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绝地求生〞游戏,每一次多人小组比赛,都要配合自己的队友。有一次,我与哥哥玩双人小组的比赛。我们各自跳伞,正当我从天空中飞快地降落时,哥哥却还在飞机上。我降落在一个有很多人的地方,去房间里收拾好装备,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毒气来了。由于哥哥跳得太远了,被毒气给“熏死〞了。而正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地方,而哥哥又跳得太远,所以遭到了不幸,我也被对手给干掉了。

  这次战斗,让我和哥哥明白了,队友之间,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合成一股强劲的力量,才能获取胜利。我和哥哥又重新来了一局。

  这一次,我与哥哥在同一个地点跳伞,在同一个地方准备装备。一切都准备好后,我们找到一辆车,我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战胜了好多对手,只剩下另外一组了。我与哥哥在一栋房间的楼梯上,放上一把AWN狙击,就等“大鱼〞上钩了。果然,对手来到了房间里,我与哥哥就把对手一举干掉,我们获得了第一名!

“绝地求生〞游戏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感到无趣的时候,我便玩“绝地求生〞;在我心灵受伤的时候,通过玩“绝地求生〞,让我忘记烦恼。

  我们家有一只小狗,它从我2岁到现在一直陪伴着我,我们有时嬉戏,有时玩乐,它因此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它有一双亮亮的、大大的、黑黑的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个三角形的小鼻子,湿湿的,一身白白的毛,可漂亮了!还有它那像朵花似的、灰色的尾巴,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有趣极了!这就是我家的小狗,它名叫笨笨,是一只公狗,也是我最好的玩伴。

  它脾气可好了呢,自我招惹它都没事。

  有一次,我妈妈的朋友的女儿来我们家玩儿,虽然她是个陌生女孩,但我们相片得还是非常好。她非常喜欢笨笨,一会儿摸摸它,一会儿打打它,一会儿掐掐它。笨笨被弄疼了,大叫起来,那女孩儿吓了一大跳,以为笨笨会咬她,没想到笨笨叫了几声之后就安静了下来。那女孩站在那儿,我轻轻拍了一下她,她才回过神来,对我说:“刚刚可把我吓死了,还以为笨笨会咬我呢!它真温顺!虽然把我给吓坏了,但它毕竟没咬我!〞听她这么一说,我笑了,对她说:“那当然,我家笨笨可乖了,宠物医院的人最喜欢它了!〞

  笨笨非常贪玩儿,经常把家里搞得一团糟。

  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玩,家里只剩下笨笨了,粗心的我们忘了关房门,笨笨钻进去大干了一场。它在家里跑来跑去,撞倒了许多东西。桌子、椅子,个个都变了位儿。这还不够,笨笨还做了标记,表示它进来过。标记就是,它在钢琴旁边撒了一泡尿,唉,真捣蛋!

  我很爱笨笨,它是我的成长伙伴,虽然它很捣蛋,但我们一家还是很爱它!

  我有很多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是李林。

  他和我关系最好的,第一次听老师念他的名字,我还以为是个女生呢。我们俩经常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偶尔也会吵吵架斗斗嘴什么的,但很快就会好的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他的头发有点黄黄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你可不要以为他长得很文静哦。他有一张圆圆的脸蛋,像两个小苹果似的。并且他非常喜欢做鬼脸,每次张开小嘴时,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一样,一点都不吓人,倒是很可爱。他又喜欢各种小讲笑话,常常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俩肩并肩来到了教室。上课铃声一响,老师就拿着教科书和备课本挺直着腰板走进教室,上课后第一个就点李林答复下列问题,他对答如流,我暗地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差点就鼓起了掌。下了课后,我正趴在桌上看小漫画,李林突然拍了我的后背一下。我一回头,这一看不得了,他那张吓人的鬼脸把我吓了个半死,他真不辜负我们班独一无二的“恶作剧大王〞这个“荣耀〞的称号。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让我把这个称号从他头上删去了。

  那是一次课间活动,我在外面蹦跶着玩的时候,一不小心绊倒扭伤了脚,钻心的疼痛让我不由倒在了地上,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掉下来。李林远远地看见了,立刻冲过来把我扶进教室坐回座位,还很紧张地问我感觉怎么样,要不要请假回家或者打   让我爸妈来接我回家。听了他的话,我心里暖暖的,于是又送了他一个“助人为乐〞的称号。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恶作剧大王〞变成“助人为乐〞大王的李林,跟他在一起你只会快乐没有烦恼,我喜欢我的这个朋友。

  名字:xx.小名:xxx.生日:7月5日.星座:巨蝎座.血型:B型.身高:1.72米.{挺高的吧}体重:80斤.{够瘦了吧}兴趣:摄影.专长:跑步.最想做的事:打人.{他真的很厉害,小心哦}喜欢的颜色:蓝.最好的朋友:当然是我咯.最爱吃的水果:西瓜,香瓜.{对了,忘了告诉你,如果他要打你,你可以拿西瓜,香瓜贿赂他哦,你包准没事,他还谢谢你呢,百试百灵,嘻嘻}最喜欢的动物:兔,狗.{因为他属狗}最崇拜的偶像:光良.{曾因为一场光良的演唱会砸锅卖铁,三年没买书包和文具盒}最想去的国家:北极.{非冻死他不可}最大的敌人:还是我

  再说一两件他的故事吧:

  有一次,我班和另一个班发生不合,准备打架.同学们就叫我上,我不好推辞只好上.然后同学又叫他上.{当时班上数我们俩最牛}他也上了.本来我以为他是来打架的,同学也以为他是来打架的.可他上了以后二话不说,来劝架的.{当时我差一点儿晕倒,同学们也差一点儿晕倒}他终于让两班和好了,老师表扬了他.说实话,我当时也服了他.

  还有一次,我们班和五班打篮球,他当了前卫,〔他当前卫也许是他个子高吧〕我们总共以四比二大胜他们,他一个人就进了三个球.后来评选班干部,同学们选他当中队长,他说:"我是新来的,这个荣誉应该让给别人."于是他没中选.但是我却越为越佩服他了.

  这也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你们喜欢他吗?

  人们都说“一日无书,百日荒芜〞,每次看到这句诗时,我就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书。书,能在我最伤心、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它给我知识,给我营养。寒假里,我带了一本?聊斋志异?的书到西安旅游,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读上一会儿,回到宾馆还要对着房间昏暗的灯光看书,尽管妈妈一再提醒说小心保护眼睛,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不到三天就把厚厚的一本书读完了。

  我爱书,我把书作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局部,但是,刚上小学时的我是很讨厌看书的,那时老师布置每天要读书半小时,而这半小时总使我如坐针毡、度时如年,看着这些书我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手里捧着书,脑子却已经是跑到爪哇国了。但是在学校里同学们慢慢谈论各种书的时候是越来越多,他们谈论的内容千奇百怪,争论起来更是乐此不疲,我听不懂,也插不上话,渐渐我感觉自己被孤立了,心里十分的难受。他们谈论的有些内容在我听来也是十分有趣的,后来我就找来他们说的一些书慢慢的读,第二天再与同学们聊这些书的内容,很快我就和好朋友们共同的话题多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就爱上了读书。

  每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马上写作业,为的就是能多看会儿书,现在,我的床头、书桌、窗台等处都放满了书,我渴望变成一只辛勤的小蜜蜂,而书就是花朵;如果把书比喻成海洋,我就是一条畅游书海的小鱼。

  啊,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要和你形影不离,我爱你——书!

  时间转瞬即逝,一转眼的时间就过去了一个年级,就换了一栋楼,而我也结交了一个好朋友。有句话说得好:“友情如山,亲情似水〞。他总在我身边支持着我,时刻在我身边帮助我。

  他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乖孩子,但在朋友面前便变成了一个无话不谈的“小兄弟〞。他喜欢帮助别人,也是个很努力学习的人。

  他的个子跟同龄人比起来,稍微矮了一点,脸像   一样的小,眼睛像小宝宝一样小,眉毛很细。他的鼻子并不是很好,一感冒就不自觉地流鼻涕。

  他便是我现在的前桌同学——谭锦辉,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七年级已经过了大半,因为之前大家并不熟,也都在努力学习,在那时,我的成绩一直位居前十。班上的同学我都没怎么注意。

  因为他坐在我前面,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慢慢得熟络起来了。

  我还记得,在月考前一段时间,我上课开始走神,以至于在班上直降到21名。

  回到家后,父母只会关心成绩,却不顾及我的感受,只有问。而谭锦辉是那段时间,唯一一个是真心抚慰、鼓励我的人。让我的成绩不至于继续下滑。从那时起,我就认定他是我的知己。

  那种感觉让我难忘,一次真诚的抚慰、鼓励,使我找回信心。虽然我们只认识了大半年,但是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并不能因时间而消散掉,并且谁都不能取而代之。

  我从小学到此刻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千百人之中只有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就是我的同班同学。

  是一个矮个子,长着一双大眼睛和一对小耳朵,还有一个高高的鼻梁;粗壮有力的四肢,构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不但是我生活上的朋友,也是我学习上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的母亲给我买了一条很漂亮的裤子,我很喜爱,就把它穿上了,然后就去找玩了。我刚找到,就决定和他一齐爬树。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我的裤子被树枝挂到了,一下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我有些慌张了,母亲知道了必须会责怪我的。好似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不好怕,我的家里有一条和你的这条差不多的裤子,我等会儿给你拿来。’’我说‘‘不行,如果被你的母亲发现了,你会被责备的。’’他说‘‘与其让你受责备,不如让我受责备更好一些。’’说着,他便去拿裤子了。当他拿到裤子以后,便毫不犹豫地和我换下了裤子。我听说事后他的母亲让他罚站了两个钟头。我说‘‘还是把裤子换回来吧。’’他说‘‘不行,换回来我又要站两个钟头。’’唉,就是那么体贴人。

  还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时候,我的笔丢了,我十分悲哀。这时走过来说‘‘你怎样了,好似很悲哀,我告诉他我的笔丢了,他便毫不犹豫地把他仅有的一支笔借给了我。等我答完试题后,再把笔还给时,已经过了很多时刻。我看了看他,只答完了几道题,还有好多空白,而此时时刻刚好到了。试卷批改完后,只有35分,不但被老师责骂了一顿,也被家长责骂了一顿,他很悲哀。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乐于助人的。

  书,我最好的朋友,自从认识了你,我的世界便丰富了起来。也是因为你,我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荒岛上,我见到了鲁滨逊,一个大胆、敢于冒险的朋友。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力呀!生活上的困难,精神上的孤独。换做他人,也许早就崩溃了。可是你,不但坚强地活下来了,而且还活得有滋有味。你建牧场、开农场、造大船、做面包、酿美酒,还救了“星期五〞,你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呀!我佩服你——鲁滨逊,我很快乐结识了你这个朋友。

  忠义堂上,我见到了你,宋江!人称“呼保义〞“及时雨〞,你是一个仗义、重情的朋友。梁山的安危系于一身。你深感责任的重大,为了你和你兄弟们的后代,为了那个令人灼痛的“贼〞字能永远消失。你招安了,但招安的路并不平坦,在你和你的弟兄们辛辛苦苦地打败方腊后,所剩的兄弟已寥寥无几,这时的你,痛彻心扉。可是你所效忠的朝廷却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一壶毒酒为你的人生划上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句号。我敬佩你,宋江!我很快乐能成为你的朋友!

  在鹦鹉螺号里,我看到了你,尼摩船长!一个有冷静头脑,做事果断,又很善良的人,你在遇到难题时能很快做出判断。在采珠人遇到危险时,你不顾自己的安危却救你。你的身世是那么隐秘,你的行为又是那么乖僻。但我喜欢你这个朋友,平静的背后是热情,冷酷的背后是善良。

  书,我最好的朋友!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迷茫;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空虚;有了你的陪伴,我的生活日渐精彩!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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