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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见证取样细则
2025-10-04 05:23:32 责编:小OO
文档
. 1. 本细则编写依椐

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设计图纸

1.3规范、规程:

1.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设部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1-2002

1.3.4《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

1.3.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1.3.6《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2. 专业工程特点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苏州独墅湖高教区公共学院工程,位于创苑路以北,林泉街以西,北临东南大学苏州软件学院,西边为苏州大学医学院。

1、工程名称: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公共学院工程

2、建设地点: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

3、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5亿元,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框剪结构

4、质量标准:确保“姑苏杯”“市文明工地”,争创“扬子杯”“省文明工地”

5、造价控制:根据施工合同要求

    6、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09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31日,具体施工工期要求按施工合同控制,具体施工工期要求按各项施工合同控制。监理期限还应包括相应的前期及后期工作时间及质保期监理。

3.监理控制目标值

公共学院工程,将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完善制度,做好控制,确保该工程见证取样率达到 100%。

4. 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4.1见证取样制度

4.1.1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4.1.2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持证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4.1.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4.1.4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4.1.5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4.2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4.2.1用于结构(含基础、基坑)和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块;

4.2.2用于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4.2.3用于结构(含基础、基坑)和预制构件的钢材(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高强度螺栓;

4.2.4用于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4.2.5用于现场拌制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2.6用于结构(含基础、基坑)的现场拌制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2.7地下、屋面、厕浴间和有防水设计要求部位使用的防水材料;

4.2.7用于幕墙的结构胶;

4.2.8用于桩接头的硫磺胶泥试块;

4.2.9用于规范要求的重要钢结构的焊接材料;

4.2.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4.3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4.3.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施工用水、水泥、石、砌筑块材、防水材料

4.3.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石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地面工程防水涂料

4.3.3屋面工程及地下室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3.4居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用挤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外墙保温挤塑聚苯板粘结材料加强网格布锚栓等外墙窗中空玻璃

4.3.5暖卫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卫生检验塑料管道

4.3.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4.4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4.4.1回填土和填土压实系数;

 4.4.2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4.4.3混凝土标养试件;

 4.4.4混凝土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4.4.5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4.4.6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4.4.7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4.4.8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4.4.9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4.5监理控制的方法

4.4.1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4.4.1.1建筑材料见证存样、送样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编制登记。

4.4.1.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项目内容。

4.4.1.3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4.4.2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采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旁站记录最少有以下内容: 

4.4.2.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4.4.2.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

4.4.2.3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4.4.3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4.3.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如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4.4.3.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4.4.3.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4.3.4混凝土、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混凝土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4.4.4所有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各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4.4.5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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