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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系统改革实施方案设计
2025-10-04 05:22:01 责编:小OO
文档
桂林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均衡优质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资源共享、优质引领、提升质量”原则,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共享发展为根本目标,坚持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完善机制为根本保障,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构建合作共生机制,积极开展学区制改革实践与探索,实现学区内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构建县域、城乡、校际之间深度合作,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融合发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

㈠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县域内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可采取城乡帮扶、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每个学区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10所。学区设置主要有以下形式:

(1)城乡帮扶形式。

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乡镇学校+乡镇学校:由1所优质乡镇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另一乡镇薄弱学校,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中心校在参加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

(2)集团化办学形式。

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同学段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3)学校联盟形式。

小学+小学:1所优质小学+若干所薄弱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初中+小学:1所初中学校+若干所小学组成学校联盟,通过开展有效的初中、小学衔接教育,促进联盟内学校共同发展。

初中+初中: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优质学校+优质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各县(区)可通过深入调研论证,结合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探索创新。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各县(区)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权限。

⑴采取城乡帮扶形式的一般以城市(城镇)学校为学区长学校,采取集团化办学形式的一般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采取学校联盟形式的一般以初中学校为学区长学校。要明确学区长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学区长学校与学区内学校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强化学区长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

⑵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机制可维持不变。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三)统筹学区招生工作。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以学区为单位,统筹招生工作。同学段学校组建的学区,可实行学区统筹招生、分区教学、年级部管理等管理形式。不同学段学校组建的学区,可根据实际实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整体规划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创新九年一贯制学生培养模式。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可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等方式。“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收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并指导初中学校做好与招生范围内小学的对口衔接工作,畅通学生入学渠道,规范入学程序,避免学生辍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四)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区)要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学区学校基本项目建设,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实现学区教育资源共享。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学校特色活动育人课程、优秀课件、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鼓励各学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通过优质课程资源网上共享、一体化网上教研和教师培训、开设网上活动育人课程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充分发挥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工作。

(五)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城区、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促进学区师资交流共享。统筹教师资源,建立健全校级领导、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现学区内优秀师资共享。通过交流任教、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形式,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培训教师,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实现学区内各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师资共享,整体提升教师学科技能和专业素养。各县(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4.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各县(区)可根据推进学区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六)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长学校要指导学区内成员学校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生教辅材料管理。建立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课程改革机制,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支持学校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要实施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等教研活动。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坚持因材施教,为不同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堂学习任务和课外作业,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重视小学与初中教育教学及学生学习生活衔接,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分析和反馈,通过对来源于不同小学的学生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行为习惯的分析研究,推动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帮助小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共创学区文化。各学区要统合区域文化资源,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传承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对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进行规划提升,形成鲜明的学区育人特色。通过组织开展校际间的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研学旅行等交流活动,增强师生对学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整体提升学区办学品质。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四、强化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学区制管理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各部门协同落实、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把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完善领导和决策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各县(区)是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职能责任,全面负责本县(区)学区制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的相关配套。财政部门要统筹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的工作经费。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市各地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㈡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学区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各县(区)要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争取资金较多的县(区)在第二年的专项经费安排上将给予倾斜,对能争取资金而不积极去争取的县(区)将酌情扣减第二年的专项经费

㈢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区制建设与发展评价办法,重点对学区资源配置水平、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以学区为单位对各学区的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㈣深入宣传动员。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学区制建设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学区制建设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氛围。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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