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表填报要求
2025-10-04 05:20:57 责编:小OO
文档
附件3:

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调查表填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本套统计调查表适用于省属企业,各市、县所属一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一级企业)填报。

二、报表封面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3.本企业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4财政部门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列。省、地(市)、县直属企业在填报时应选择所在的省、地(市)、县代码。例如,北京市市属企业,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财政部门代码应选择北京市“110000”,不能选择北京市东城区“110101”.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6.报表类型码:地方一级企业填报默认选择“0”单户表 。

三、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一级企业表)

本表由各一级企业填报

1.户数:由一级企业统计所属企业户数情况,按照行业、年份等口径分别填列。

2.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其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净额”按“实收资本”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1)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2)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3)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4)集体法人资本:指具有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5)民营法人资本:指具有法人地位的民营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7)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澳门及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本年12个月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

4.离退休职工:反映企业年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人数。

5.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包括临时工和聘用人员工资。

6.营业总收入小计:包括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已赚保费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四部分内容。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7.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8.投资净收益: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长期借款: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要求填报。

10.短期借款: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要求填报。

11.企业发债:反映企业账面记录的企业债券等对外融资金额。

12.补助: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本年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填报。

反映企业当年收到的各项财政性资金,按性质划分,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性资金、生产发展性资金、社会保障性资金和其他资金。企业收到的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机构转拨的财政性质资金也应当在本项目中反映。

基本建设性资金,反映企业收到的按规定用于基本建设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基建有偿使用支出、基建拨款支出、国家资本金、基建贷款贴息支出、国债专项基建拨款和其他基建支出等。

生产发展性资金,反映企业收到的由国家预算拨款用于企业挖潜、革新和改造方面的资金(包括经济战备动员费)和反映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等科学技术三项费用以及支持企业各项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社会保障性资金,反映企业收到的用于下岗补助、救济等社会保障性支出的财政资金。

其他,反映企业收到的其他性补贴、税收返还等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表内公式

5栏=(6+7+8+9+10+11+12)栏;16栏≥(17+18)栏;(15÷13)栏≥1000(合理性);(15÷13)栏≤500000(合理性);22行=(2+6+10+14+18)行;23行=(3+7+11+15+19)行;24行=(4+8+12+16+20)行。

五、关于报表金额单位

本统计调查表填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上报时由计算机转换成“万元”单位。

六、报送方式

各一级企业和各级财政部门需要登陆“全国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登陆网址:http://qys.susubao.com(请务必于5月20日之前上报数据。各一级企业登陆填报系统,注册账号后,按照规定填报数据。各级财政部门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由填报系统依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预置,为各级财政部门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例如,沈阳市财政局用户名为210100,初始密码为210100。初次登陆后会要求修改密码以保障账户的安全。具体操作参照填报系统填报界面下“填报说明”功能。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