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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2025-10-04 05:28:15 责编:小OO
文档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股市、债市、信托、融资租赁、PE等资本融资渠道不断完善,以与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的不断出现,使得市场融资从银行渠道分流,尤其是银行的高端客户纷纷选择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导致了商业银行优质信贷客户群减少;另外,随着银行业竞争加大,各家银行为了争夺存款和贷款业务给予客户一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优惠,使得存贷款利息差逐渐减小。于是商业银行纷纷把目光盯在了不占用银行自身资金、利润率更高、更加灵活的中间业务上,中间业务将是未来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已经达成共识。在国外一些优秀银行的中间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占到其总收入的70%以上,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1、中间业务的概念界定

1.1中间业务的定义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资产和负债,产生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它不需动用或较少的动用银行自有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它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类型。因为在处理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不涉与自身的资产与负债运用,所以它通常不直接反映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属于表外业务。

1.2中间业务的类型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划分,银行中间业务大致可分为四类:

1、商业银行提供的各类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偿还担保、履约担保、票据承兑担保、备用信用证等;

2、 贷款承诺业务。主要有贷款限额、透支限额、备用贷款承诺和循环贷款承诺 等;

3、金融工具创新业务。主要包括金融期货、期权业务、货币与利率互换业务等。

4、传统中间业务。包括结算、代理、信托、租赁、保管、咨询等业务。

   我国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围和业务性质,将中间业务分为九类:

①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主要包括支票结算、汇票结算等。

②银行卡类业务,是指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有关的业务,主要包括信用卡业务、专用设备卡、国际卡等。

③代理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收代付等业务。

④担保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⑤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⑥交易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如远期外汇合约、金融期货、期权和互换。

⑦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等业务。

⑧咨询顾问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与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需要的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现金管理业务。

⑨其他类中间业务,包括保管箱业务以与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2.1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迅速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日趋多元化、差异化,我国金融市场迅猛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中间业务产品日益丰富,中间业务发展步伐日益加快。从总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总量增长迅速,远远超出同期利差收入的增长,也远远超出同期资产、负债的增长,如工行2009至2011年间中间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6%,而同期利息收入年均增长为21%,而资产与负债同比仅分别增长14%、15%,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是同期利差收入增长的1.7倍,是资产负债增长的2.4至2.5倍。

表一:工商银行2009—2011年主要财务项目统计表(单位:百万元)

项目2011年

2010年

2009年

11年比10年增长

10年比09年增长

平均增长
利息净收入362730374924582119%24%21%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101550728405514739%32%36%
营业收入47060138074830941124%23%23%
净利润

20844516602512939626%28%27%
资产总额15476868134586221178505315%14%15%
数据来源:工商银行2011年度报表数据整理所得

2.2中间业务占比分析

    从中间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来看,有明显的提高。本文选取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三家来分析,目前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都超过了15%,总体来说,中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做的比较好,工行的增速比较快,由2006年的8.69%增长到2011年的21.58%,招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变化不是很大,维持在15%左右,这与银行规模有一定的关系,中间业务与银行的网点、客户资源和资金密切相关,它是银行综合服务能力的具体, 大型商业银行由于网点多、客户多和资金量大,服务资源相对丰富,其中间业务收入比较领先。虽然我国中间业务收入比重有所提高,但和国外的一些优秀银行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表二:2006年—2011年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银行名称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中国银行8.20%17.71%16.36%19.82%

19.68%19.71%
工商银行8.69%14.60%13.86%17.82%19.13%21.58%
招商银行10.15%15.51%13.63%16.44%15.87%16.26%
数据来源:根据各银行2006—2011年各银行年报统计整理所得

 2.3 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来看,传统性服务品种如银行卡类、支付结算类、代理类等相关中间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总数仍占绝大部分;交易类、托管类、咨询顾问类等新型中间业务品种相对较少。下面以工商银行为例分析其2010年和2011年中间业务收入的构成与其发展变化:

表三:2010年和2011年工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变化

单位:百万元2011年

2010年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结算、清算与现金管理2541025.02%1916026.30%
投资银行2259222.24%1550621.23%
个人理财与私人银行21220.94%1485820.40%
银行卡1726817%1368718.80%
对公理财92699.13%988613.57%
资产托管525.80%33854.%
担保与承诺51015.02%30294.16%
代理收费与委托13761.35%9791.34%
其他9050.%5180.71%
合计10155072840
数据来源:工商银行2011年度报表数据整理所得

上述数据显示,工商银行中间业务中占大头的仍然是传统的结算、清算与现金管理业务,其次是近几年来迅猛发展的个人理财与私人银行业务,从投资银行

业务收入的占比来看,工行近年来投资银行业务得到了较大发展,其收入在中间

业务中的占比不断提高。银行卡业务和其他众多商业银行一样,保持着稳定的份

额。工商银行担保与承诺业务、对公理财、代理业务和托管业务等收入的占比只

有20%左右。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对于传统的业务品种依赖较大,目

前我国银行较多以传统的结算、汇兑、代理收付等业务品种为主,担保承诺类有

一定份额,但占比也不大,个人理财与私人银行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增长与当前楼

市和股市低迷的情况下,居民资金很多往收益率日益升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转

移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前偏紧的宏观和严格的银行信贷监管条件下商

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表外化有关,咨询类,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对公代客理财等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开展较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则基本是空白。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仍有较大的创新发展空间。

3、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3.1、对经营效益贡献不足

这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赢利能力还不是非常强,中间业务收入在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收入中的占比还不是很高,对商业银行的贡献度仍然有限。2011年,全国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中,利差收入、投资收益、中间业务收入(手续费与佣金收入)、其他收入在各行经营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6.2%、19%、14%、0.75%(具体见下图),从各行平均水平来看,中间业务对各行经营收入的贡献只占10%多一点,从表二中中间业务发展的比较好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其最好的成绩也仅在21.58%,与国外银行平均占比40%差距还有一定的距离。

                 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入结构图

数据来源:银监会公布的银监会2011年报

3.2、中间业务产品研发能力弱,创新产品少

从产品研发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研发能力弱,不能有效满足客户的需求。与西方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品种明显偏少,由表二可以看出,传统的支付结算、银行卡、代理类业务占比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外资银行所使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己达2万种,而我国中间业务产品仅有几百种之多,两者对比,差距是显性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西方银行大多已突破分业经营的,混业经营既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创造了制约相对较少的法律环境,也为其从多个领域整合客户的需求创造了基础,从而为其快速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分业经营的,其研发和创新只能局限于部分领域,不能全面满足客户与金融相关的多项需求。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研发能力过于薄弱,研发一项中间业务产品往往需要财会、金融、科技、法律、营销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将上述专业知识与人员进行系统地整合,而我国商业银行则在这方面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其主要问题:一在于复合型人才相对较少,二在于将各类人才一整合于一个项目的能力相对偏弱。

 3.3、分业经营制约中间业务发展

目前我国的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模式,一定程度的抑制了中间业务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围包括代理买卖外汇、代理发行、承销、汇兑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代理首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以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但是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信托和股票业务却不允许。我国商业银行受分业经营模式的约束,只能将中间业务局限到委托代理、信用卡等一些基础业务,而中间业务大多又处于各个不同行业金融机构的交叉领域,银行却不能开展相关的融资类和证券类中间业务,金融衍生品工具业务的开展更是受到严格,这样就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空间。

4、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4.1、在传统业务基础上使用转化和拓展的方式,升级传统中间业务

    随着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也是商业银行扩展国际业务围,升级国际结算与清算业务的机会,可以充分利用各商业银行的海点,通过拓展代理行数量和渠道,开拓人民币跨境代理清算的中间业务收入,力争成为人民币跨境主要清算银行,获取稳定的中间业务回报。又如代理业务,在传统的代理水电煤气费、代发工资等业务的基础上,向代理基金、代理保险、代理贵金属现货和期货交易等方向拓展和延伸;再如对企业的资金需求,尝试从提供贷款方式转向通过银承汇票、保理、保函、买方付息票据等方式从担保承诺业务方面寻找解决方式,拓展中间业务空间。银行的资金托管业务由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进一步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一对多专户资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拟上市企业工P0募集资金专户托管、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资金托管等方面拓展市场,增加托管产品种类,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

4.2、改进管理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强化中间业务产品开发

    创新能力不足除了我们中间业务起步晚,自身技术、实力不足的原因外还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逐级授权办上级银行推广的中间业务,只强调一个“有"字,零散地分布在对公信贷、个人信贷、 国际业务、会计等不同的职能部门。不能针对不同地方、不同客户的需求设计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而总行的产品设计者往往没有深入一线客户和市场,难以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所以成立专门的中间业务部门,并给予支行更大的自主性。研究各市场不同客户的需要,推出有竞争力有特色的中间业务产品。 

    加大对中间业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中间业务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将来必定会涉与证券、保险、租赁、法律等多个领域,是综合性的金融业务。需要大量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无论在专业人才,还是在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上都还比较薄弱。因此,需要加大对中间业务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人才选择上由金融专业化向符合化人才发展。另外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外中间业务先进的理念和管理经验,研究外国中间业务的发展历程。结合自身情况发展我国的中间业务,少走弯路。 

加大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具体可以开展业务有: 

咨询业务。银行从事开展咨询业务有着先天的优势,多年来为不同行业提供服务, 

了解各个行业的特点。拥有懂得各个行业的专门人才。同时在众多行业有着长久良好的客户关系。银行可以开展的咨询业务围极为广泛,同时还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开展金融、理财规划和咨询全方位的服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项目的投标、合作、建设和生产销售的机会愈来愈多。我国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大力拓展咨询业务,以保证有竞争力的国优秀企业不会因信息滞后或缺少国银行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信用签证等原因而错失良机,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帮助。银行可以提供的咨询服务还有金融情报,为客户提供国外市场动态、外汇、人民币价格走势,为客户套期保值提供建议:开展咨询和市场调查,对企业资信进行评估,规模大的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海络替企业对国外市场情况、贸易、关税等进行调研;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进行诊断,提供建议。 

    转账结算。我国已经是一个信息化发达国家。各个银行也已经建立了自己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支付、结算网络帮助企业实现跨区域结算、转账业务。帮助企业快速周转资金,银行还可以收取手续费。 

    深入开发银行卡业务。银行卡业务在中国发展迅速,客户使用银行卡的习惯也已建立。但是多数客户仅停留在存储功能上。银行应该深度挖掘现有银行卡客户的潜在需求,引导客户进行银行卡支付,银行卡理财、银行卡订机票、酒店的、银行卡与消费场所会员挂钩等功能。大力开发银行卡的附加功能。同时培养每月客户部分还款,采用消费分期付款,承担贷款利息的习惯。实现银行卡业务的价值增值。 

私人理财服务。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有相当数量的高端客户群开始出现。银行可以为其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为其资产提供保值、增值、合理避税的建议和服务。在国外银行与私人家族的合作已经开展了几个世纪。随着富裕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的不断增加。这将是一个新兴市场,值得银行重视。

信托和融资租赁业务。这也是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则下,商业银行不允许涉足的领域。但是依据国际经验来看这也是银行的优势项目和主要收入来源。混业经营是以后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未来允许银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能只是时间问题。商业应该银行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做好准备。

4、3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显示,分业经营对于中间业务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我国银行经营制度必须向混业经营转变,同时这也是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对于保证我国金融环境的稳定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这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然商业银行要实现混业经营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第一,商业银行的发展要规,要在安全性、稳定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第二,市场机制要健全,要具有完善的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三,法律环境要完善,使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有法可依。第四,需要强大的宏观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做配合。目前来看,我国近年来的经济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在建立现代金融制度、金融体系和良好金融秩序发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逐步实现:

(1)、在现行制度框架拓展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票和信托业务,但是可以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因此,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开展以下业务:

①基金业务,如资产投资管理和基金托管业务;②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如券商资金清算业务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③项目融资业务,如与项目评估一体的资金安排业务;④企业并购业务,如企业评级和诊断业务、设计企业产权结构业务;⑤投资银行业务,如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业务和承销债券业务;⑥代理保险业务。以上业务都是在现行制度框架,商业银行可以开展的中间业务,有些业务不少商业银行二经开展,但是还不完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关键是商业银行要思想,打开思路,进行中间业务创新。

(2)、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混业经营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银行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逐渐加深,同

时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使得国外商业银行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步伐也越

来越大。面对国外商业银行的挑战,我国必须开始考虑推进全能银行的发展,因此我国的金融制度有必要根据当前形势作出一些调整。首先选择几个满足条件的银行作为试点进行探索,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混业经营。从目前我国各个商业银行的整体情况来看,中国银行比较合适。第一,中国银行具有最大的海外业务量,由于业务围的局限性,中国银行在海外的竞争往往处于劣势。第二,中国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的机会比较多,己经具有一定经验。第三,中国银行之前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运作模式比较规,便于监管。

(3)、整合现有金融机构,推进“一行多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在分业经营制度下,各个机构对于自身行业

以外的业务了解不深,通过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同时也可以实现混业经营。在境实行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互相参股或

并购,实行一业为主,他业为辅,各个业务分别设账,分别核算,在系统建

立垂直管理体系,防止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整体形成金融集团,也就是“金

融超市。”在境外则实行混业经营制度,以与国外银行相抗衡。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大量全能的外资银行纷纷涌入,而我国金

融机构单兵作战,竞争实力差距太大。而实施“一行多制”,进行现有金融机

构的重组是比较迅速和现实的选择。

(4)实现混业经营,实行统一监管

    企业并购和重组的发展使混业经营进一步深入,随着业务的逐渐熟练,市场探索的逐渐加深,我国可以放松分业经营,打开市场实现混业经营,并适当降低行业进入条件,促进自由竞争。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的逐步加深,以前分业监管的体系己经不适合混业经营制度。特别是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使金融风险在目前监管体系下难以得到集中监管和控制,这就要求更集中更协调的监管体系。打破银监会、和之间的壁垒,使三者之间充分协调合作,制定统一标准,联合行动。另外要采取多种监管手段,制定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非现场监管的规化、电子化和程序化,与时跟踪,实时监测,统一分析金融数据的变化,提高整体防风险的能力。同时增强银行业协会的间接监管,以弥补直接监管的不足,利用银行业协会公约协助监管。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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