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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三方工作程序
2025-10-04 00:18:34 责编:小OO
文档
悦空间项目三方(甲方、监理公司、各参与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实施办法

参加悦空间项目的全体施工(含分包)单位:

悦空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昆明广基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基地产或建设单位”)开发的商品房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使本项目在建设中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有序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责任的落实及各方权利得到保障并按期达到预定目标,经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全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部分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参管参建单位”),本着对社会、对企业、对本项目产品及本项目建成后的使用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共创和谐工地的决心,经本项目主要参管参建单位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制定《悦空间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作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依据,进入本项目的全体参管参建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并服从本办法的管理,与广基地产在本项目所有承包、施工和监理合同关系单位的人员在与本项目有关合同生效期间,进入本项目时必须服从本办法的管理,且在项目中的行为和活动受本办法约束。若有违反,违反者所在单位除承担有关合同约定的责任外,还应承受本办法约定的责任和处罚,详细内容如下:

1.广基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是广基地产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广基地产项目部),由地产项目负责人直接领导和管理。广基地产制定到本项目的地产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负责的建设单位总代表,代表广基地产在本项目对本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广基地产项目部负责人和广基地产项目部依据广基地产授权和本办法及相关合同约定,代表广基地产在本项目现场全面开展工作。地产项目派驻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为“广基地产现场工程师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地产现场人员”)。地产现场工作人员在本项目的权限和基本工作原则:

1.1.地产现场人员在本项目内履行广基地产规定的职责,按广基地产有关规定授权和认定权限,对本项目现场管理范围内实施管理并按本办法约定,在本项目内按广基地产授权履行管理职责所发出的指令、签字和开出的奖罚通知、完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等行为受本办法及单位的认可。但超越广基地产授权和本办法约定而签办的文件均属无效文件,广基地产和本项目参管参建单位不认可。

1.2.工地现场人员基本工作原则: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及有关合同约定及广基地产授权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的展开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管理、认证、信息资料的记录整理反馈工作,协调好各方关系以确保项目计划及有关合同约定良性推进。

2.本项目监理单位在本项目中的监理责权:

广基地产与之签订了对本项目实施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和其派驻工地机构及人员在本项目中作出的一切按本项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和本管理办法中约定权限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一切合法管理、监理、监督活动受本项目参管参建各方认可,监理单位完成上述活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号)、和本项目监理大纲、监理合同及本办法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按此拟定、签署、签办的文件和为确保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而按本办法开出的罚款通知受本项目有关单位认可并有效。同时当本项目监理单位(含派驻项目机构或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出现严重质量缺陷、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除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外还应承担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按本办法作出的罚款。

3.本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及保修阶段的基本工作:

3.1.参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配套规范、规定按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标准施工、管理和验收。涉及人防工程的按国家和现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

3.2.本项目的土建承包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及房屋交付使用后回访和保修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确实加强项目管理中安全和工程质量的事前事中控制,及时做好各项检查、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各项验收在建设、监理组织验收和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时一次性通过,最大限度避免因质量 、安全问题和管理漏洞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和工期延误。

3.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人员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问题)时,都应立即告知责任关联单位有关人员,并及时告知广基地产现场人员和本项目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被告知的责任关联单位和人员在得到此告知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并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和处理程序及本办法要求及时正确处置、上报并改正。

3.4.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认真的完成各项检查、验收、和认证工作。检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关联单位和班组,严格的按规范要求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解决。

3.5.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单位现场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必须到作业一线去认真履行职责,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作为工作重点,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放在首位,坚决杜绝未经核实确认就判定结论、签办文件等事件及类似事件的发生。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应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控制责任区(“责任区”指合同约定及本项目有关文件明确的施工作业区,以下称“责任区”)以确保本责任区内生产安全、施工文明、各道工序符合规定、产品质量合格及各类验收均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基本要求。

3.6.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本单位责任区范围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的完整巡查,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主动正确的推进责任区工作的实施。

3.7.各项报验和检验工作当属现行规范或建设单位项目部明确报验程序的,施工单位应按规范和报验程序及时报验。属不合格实体需补救的,应按建设及监理单位签认方案落实补救。

3.8.各种验收资料、规范及本管理办法规定需签办的资料,需办单位应及时提交,接办单位在接到报件时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经查验合格的文件,签办单位和签办人应立即在相关资料上签认,不合格的应立即在资料上写明否定意见并写清理由和整改意见。当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核实并按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合格后再次上报。

3.9.本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各单位间文件往来必须由直接负责的人员及时审核填报并签认,禁止代填代签或虚报现象的发生。若有发生属造假行为,将由造假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时承担由广基地产项目部开出的处罚。

3.10.各单位的资料员是签发、转发、记录、收集、整理、归档、整理、管理、统计及保管者,资料员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资料、文件的上述工作,并及时完成归档和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损毁修改项目资料,更不得冒名填报工程技术文件。

3.11.本项目的各种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办结,不得补办补报,更不得缺项少件。(特殊情况经广基地产项目负责人同意延期的可在同一延长期限内办结)

4.本项目收发文、行文及用于施工的有效文件和工程量增减签办的原则:

4.1.收发文、行文及用于施工的有效文件有关原则:

4.1.1.为良性推进本项目,广基地产项目部在本项目管理期间除做好相关技术文件的审核和量价认可外,还需针对项目施工情况及时编制相应的制度、规定、措施、办法等文件,供本项目全体参管参建单位共同遵守落实并履行。这些文件的签认生效程序是:经广基地产本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广基地产项目部签发的一切有关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规定、制度、通知、措施在发文后24小时内签收单位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属本项目设计相关单位已经认可并同意按此落实履行,此类文件在本办法中简称有效文件。有效文件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奖罚及决算依据。收文单位对收到文件若有异议应于24小时内向广基地产项目部书面提出并积极配合其协商达成共识后生效,则此类文件属有效文件。当不能达成共识时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制定第三方(本项目的监理、设计或质量监督部门中任意一方)认可则视为此文件为有效文件,收文方无论是否有异议都应按照执行。

4.1.2.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落实有关行文和收发文体系,若自建收发和收文体系的应吻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并应在进入项目时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加以实施。项目过程中若有变更(包括收发人员变更或程序变更的应事前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4.2.用于施工和监理有效文件应符合以下原则:

4.2.1.除本项目涉及使用图集、规范、规程外的任何用于本项目作为施工依据的技术文件应按程序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收文后再转发;其他有完整广基地产本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共同审核签认的施工依据属有效文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当在同一位置(或区域)有多个版本的施工技术文件或不同日期发出但内容有不同的,按后发文件更换先发文件实施,若先发文件已经实施但是与后发文件有不同的必须到广基地产项目部咨询确认,不咨询确认的,发生返工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当咨询确认后有工程量变更或需更正已经实施实物的,发生费用应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签证。

4.2.2.因优化方案或图纸中存在确需局部变更原设计或广基地产项目部发出文件的,关联单位有关人员应主动联系地产现场专业人员拟定方案形成文件后,在实施前报经广基地产项目负责人和副总指挥处审核签字同意签发后方为有效文件,否则属无效文件。

4.2.3.属广基地产其他部分发出的文件,再有广基地产本部门签认的同时还应有广基地产项目总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经广基地产项目部盖章后,此文件方为有效。属地产现场人员专业工作范围内需签办的文件,在符合广基地产专业工程师职责规定的,由广基地产项目部现场人员(专业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广基地产项目部印鉴后有效,当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由其他更高一级人员审核签认的,必须完备审核和签认后此类文件方为有效。

4.2.4.特殊情况下,广基地产项目部可独自拟定签发任何文件。此类文件在发出后关联单位若有异议的应在本单位人员签收后24小时内书面向地产项目负责人提出并主动到广基地产项目部咨询解决。否则均视为关联单位和收文单位认同文件内容,当有异议时按本办法第4.1.1条有关规定解决。

4.2.5.施工、监理单位涉及技术性的文件必须由关联的技术人员按规范和规定及时填写并由关联责任人签认,加盖有效印鉴后方可通过本单位收发文程序发出,接收单位在收到此文件后24小时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此文件为各方已经认可为有效。当此文件涉及到与已经用于施工或广基地产(含部门)在此前发出的有效文件有冲突、有工程量变更、有设计变更的,此类文件还必须吻合本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文并完备有效签字后方为有效文件,否则即使广基地产人员未提异议,此类文件也属无效文件。

4.2.6.上述条文中列出各类文件在发文后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收文单位未提出异议的,受本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认可并认同按此文件严格遵守,落实并执行。

4.2.7.除上述规定和本办法中明确外,本办法中确认为属无效文件或本办法中未确认,但是以其他方式拟定和发出的文件均属于无效文件。无效文件不得在本项目中作为施工和管理依据,无效文件也不受本项目各单位认可,更不能用于执行和实施。若有违反本条的,由违反者和其所在单位立即更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5.施工单位在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基本责任和进入本项目需完备的工作:

5.1.施工单位在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基本责任:

5.1.1.施工单位是本单位在本项目责任区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的直接保证者,同时也是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并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承担所建工程的保修责任。

5.1.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对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认真严格的控制,以确保工程和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全部达合格以上的标准。

5.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本管理办法规定完善施工组织、组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体系,加强管理,保质保量安全合格的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及时完备建设过程中各项资料的报验,并在规范和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填报签办。

5.1.4.严格遵守本办法并服从本办法的管理、认真遵守的有关规定并积极及时完善各项地方规定中需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手续同时承担相关的费用。

5.2.施工单位进入工地现场需完备的工作:

5.2.1.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2天以前完成以下事项:

5.2.1.1.完成与昆明广基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合同手续,(特殊情况经建设方协商一致时,可以补办,包括开工和施工所需的手续)报广基地产项目部核验。

5.2.1.2.施工单位向本项目监理单位项目部提交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包括需进入本项目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工长以上以及人员)及特殊工种的资质复印件。

5.3.监理单位在收到上条(5.2条)文件后两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书面提交广基地产项目部审定。

5.4.监理单位、广基地产项目部、于收到文件后三天以内向施工单位作出书面的回复,经审核后统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可按审核意见进入;经审核有不符合的,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广基地产项目部以书面方式回复,需注明完善的内容,施工单位收到此回复后应于一周内完善相关文件后另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5.施工单位报送文件至广基地产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后一周内无书面回复的,施工单位则视为已经认可文件内容,可按文件列项进入施工现场。

5.6.以上条(5.2~5.5)文中,参建单位进场拖延不报或未报未经符合上述约定就进入施工现场的,广基地产项目部按每延期或提前进场一天1000元对违约的施工单位以处罚,若因此对建设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施工责任造成方承担。因项目特殊性质,属广基地产项目总指挥统一的施工单位可按同意期限延报,同意延报期限内不做处罚。

6.施工总平面布置审核、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的审核、施工图(含非正式图纸及文件)的交底及使用:

6.1.施工单位建立工程项目部在接到施工图后,要抓紧时间审查图纸并汇总审查意见,于收到图之后7天内及时向工程部专业分管负责人提交书面图纸疑问,以便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及时确定图纸会审时间。对施工图及时做会审和设计交底。工程部在收全书面的图纸疑问后一周内组织会审。

6.2.施工单位收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7天内要及时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并报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广基地产项目部审核,经审核书面回复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按审核意见做现场布置。

6.3.因特殊情况,由地产工程部通知提前入场的单位,不具备办理施工图会审或审核有关事项时,施工单位可提前进场,按经广基地产项目总负责人及总工签认的文件和图纸(此部分文件和图纸属非正式图纸)做前期现场布局和先期施工,手续办理可在图纸具备相关条件后做补办。

6.4.非正式文件和图纸用于施工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部在收到这类文件后应及时读图严格审核,发现疑问及时汇报广基地产总工和项目管理部,在解答和更正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否则一经施工,广基地产视为已经对图纸无疑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正式图纸和文件施工前经广基地产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答疑后,施工而出现的返工由广基地产负责承担。

6.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广基地产项目部工程师在收到正式文件后,发现正式文件和图纸与前期发出的非正式文件有冲突的,应于收到正式文件一周内报至广基地产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处解决。超出一周时间未报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的,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将追究相关工程师的责任或进行处罚。

6.6.监理单位项目部与广基地产项目部收到施工单位总平面布置图或提出疑问应在三天内给出施工单位答复,若超出此期限仍无审核意见和回复时,施工单位则视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已经被批准,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已报的方案布置施工平面实施。提出的非正式施工图和文件疑问未得到及时解决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并应及时向广基地产项目总负责人直接提出,经正确解疑后可用于实施。

6.7.报审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属工程部和监理单位项目部回复中否认和要求修改的部分应明确否认理由,施工单位应当于接到回复后一周内修完善后另报,经报审合格后方可按审核实施布置。

6.8.未按上述条文(6.1~6.7条)方式办理的属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属施工单位的按每违反一条或延期一天可由监理单位或广基地产项目部开出1000元一天的处罚,属监理单位接到方案后无故拖延、不对施工单位做明确的文件回复超过本条规定时限时的行为,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现场项目部处以1000元一天的罚款。(特殊情况下,经广基地产项目总负责人同意时例外。)

7.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使用与拆除:

7.1.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批准设置的临时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实施布置。未按上述规定办理与实施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7.2.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的一切临时设施未经建设方同意就做私自布置的,一经广基地产项目部书面提出,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立即拆除。

7.3.无论何时,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设施,无论是否经建设方同意,一旦与建设方在本场地的使用不符,一经建设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按建设方的要求及时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7.4.因参管参建单位(含其他分包方)需使用本小区施工场地内的在建建筑和已建好建筑或设施做临时使用时,要书面报经广基地产项目部同意签字,方可按同意使用并保证使用期间的安全清洁卫生及消防工作符合昆明市有关规定。

7.5.同意临时使用房间和场所在使用期间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事故由使用方承担,这些房间和场所若广基地产需做他用时,一经提出,使用方必须在收到广基地产项目部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的复原并书面和实物同时提出交广基地产项目部签收。施工单位延期不搬的,对房内的使用者物品,广基地产有权处置,并由使用者单位承担处置费用。

7.6.广基地产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其它分包(或专业)单位的临时用房使用管理的方法同主要承包单位。一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提出,主要承包单位有义务按广基地产项目部的通知在已经在建的建筑内向分包单位提供临时用房,使用后的复原工作由分包单位承担,或由主要承包单位按双倍的复原费用向分包单位收取并做复原。

7.7.施工现场临时房间使用期间受国家和地方的现行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条文、规定、条例的制约,使用者必须遵守。对在建的未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住人。

7.8.除建设单位外,其它任何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用于供值班人员休息用临时搭建的临时用房,施工单位应书面报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批准同意的,可以按批准人数专供值班人员临时休息使用。同意使用的临时用房不得用做宿舍。且应符合消防、安全、用电、用火的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7.9.视实际需要,若建设单位向土建主要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后,土建主要承包单位应及时无条件提供建设、监理方办公不得少于各三间,每间面积不得少于20㎡的临时办公用房和会议室一间,并免费完善并保持施工期间的办公用电线路和照明电器,确保此办公房使用期内办公设备的安全。因非建设、监理方原因丢失、损坏的办公设备由办公室所在施工单位照价赔偿,因此影响工作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7.10.建设、监理、施工各单位在本项目内的场地临时设施办公值班用房及工地布局除应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必须严格履行三方签订备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中》中《承诺书》中的规定及地方签发的有关规定。

7.11.对违反以上条文(7.1~7.10条)的单位,除承担上述条文中已定的责任和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广基地产项目部对其做出的一天(一次、一项)1000元的处罚。

8.施工用水电的使用的管理办法:(施工常用水电由广基地产办理开通,接入工地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

8.1.搭接施工用临时水电时需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水电工程师现场指定并验表计数。小区的施工用水电总的由主承包单位按广基地产项目部水电专业工程师同意的方案做全面的布置。

8.2.广基地产项目部(或其他单位)对水电费用的计算核实应于收水电费用通知书起两天内提出异议并做核实,延期则视为默认。

8.3.施工单位的施工用水使用应符合昆明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施工单位用水不合本规定造成的后果和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8.4.施工用水电管网电路的铺设与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使用单位应对这些设施和线路经常维护确保完好并不少于每周二次的检查和维护。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广基地产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包括这些设施和线路(管路)当发现隐患时必须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并出具体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于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查实并整改合格并及时做书面回复。

8.5.因施工单位未按广基地产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提供用电功率使用导致配电设备损坏的,由造成单位承担设备更换和维修费用。

8.6.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用水电的监督管理,不配合建设单位管理、或出现偷水偷电行为的、未经建设方同意认可计量方式进行计量的、未经建设方主管同意向工地以外的其它方供水供电的等不良行为时,建设方有权对施工单位做出责令改正的强制措施,同时按发行一次向当时的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到2000元的经济处罚。

8.7.本小区属广基地产开通接入的水电用量的管理实行当月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额按数额比例分摊方式计费,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水、电、主管工程师于当月5号前抄表、计费、开据水、电费的收费通知书给施工单位和广基地产财务部、预算部,由广基地产在向施工单位最近第一次工程拨付款中扣除,也可从项目竣工款项中扣除。(当本月预开水电费不足以满足供水供电源单位收取款项时,由广基地产水电工程师于次月单据中补注计算收取)

8.8.施工单位使用施工用水源(含商品混凝土、砂浆使用的水源),需经国家有权部门做全面的分析,对建筑物的结构和耐久性无影响并可用于建筑时方可使用。同时应按国家对建筑用水的有关规定定期送检,合格的方可用于本项目。一经施工单位使用此水源做施工用水后,对施工单位承担的建筑物与使用水有关的工程的终身质量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8.9.施工分包单位在本项目内需使用施工用水、电的应主动到土建主承包单位方办理接用手续,距需用电点最近的土建主要承包方必须为分包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入点,此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按实用数量加10%的管理费(仅对分包方),按当月的建设方核定的单价加管理费后,向分包单位直接收取。分包方应按提供方给出功率使用并对自己的用电负全部的安全责任。对分包方不按规定用水电时或不按期交费的,主承包单位可按本条切断供给,并做相应的处罚,罚款由分包方支付给主要承包方。当主要承包方无法收取费用时,主要承包方可以在分包方的拨款签字栏上注明,由广基地产从分包方的工程款代扣并转交主要承包方。当使用方因非法使用水电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因工地现场停水停电造成对分包方的损失,由分包方自理,水电提供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9.本项目使用材料管理:

9.1.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必须合格,材料(含成品、半成品)的品牌、规格、型号需经广基地产项目部事前认定质量方准进料,施工单位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自购材料施工单位在采购进料前必须经广基地产材料部认定价格出具书面认价单据后方可进料,同时广基地产将按认定价格单据作为工程决算依据。属于广基地产材料部购进交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未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材料部书面同意,不得运出项目工地现场。(有关广基地产供应材料的计划、供货、管理与使用执行广基地产材料部的规定,但不得与本条文相冲突)。

9.2.所有用于本项目的材料使用前所需的试验、复检、复测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材料报验时需提供给监理单位的相关试验和复检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同时提供,否则监理单位项目部不接受此报验资料。

9.3.经广基地产项目部、材料部认可同意或购入使用于本项目的材料,需用料的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监理单位的相关程序,在材料用于本项目前一天内完成报验,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同意使用的方准使用;经监理单位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必须直接给以否定。(对同批同期出厂的常规材料的报验批考虑到实际操作,经地产公司工程部与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并确保符合现行规范的前提下,本条文有关规定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9.4.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材料报验单后12小时内必须对需报验材料进行查验,并向施工单位给出是否可使用的结论。施工单位收到此结论后若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监理回复和结论后6小时内向广基地产项目部负责人提出需另审核要求。

9.5.施工单位报验的材料被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广基地产项目部否定的,施工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使用,并于收到结论后两天内将被否定的材料无条件清除至施工现场。

违反上述规定按以下方式处理和处罚:

9.6.未经广基地产材料部书面认价,施工单位购入的经报验合格的并已经使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在工程决算时,由广基地产材料部和预算部按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中昆明同类材料批发价的最低单价作为材料工程的结算单价作为竣工结算。

9.7.施工单位未向监理单位报验或报验后不合格或未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同意就使用的材料,使用方必须把此部分使用于建筑的材料清除出施工现场,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广基 地产项目部或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开出1000~5000元一次的处罚 

9.8在本条文中明确时限内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未能在收到材料报验资料第三天给出明确回复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广基地产本项目负责人,由广基地产项目负责人查办并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办理验收。并对监理单位处以一次1000元的处罚。

9.9正常情况下,监理单位拖延不给明确书面答复或超过24小时才给答复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处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

9.10属监理职责内办理的事件,在办理过程中监理人员拖延办理的,广基地产对其给予警告一次。同一监理工程师三次违反时,由广基地产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通知监理单位在两天内更换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

9.11违反本办法9.1~9.5条中任意一条又未明确处罚规定的,属施工单位违反的由广基地产项目部对施工单位每违反任意一条一项一次处罚1000元-5000元;属施工单位未经广基地产材料部或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就把广基地产供应的材料运出本项目工地的,按一次5000元处罚外,另处以运出材料价值的10倍购入价款的罚款。属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的每违反一条(一次)处罚1000元;属广基地产人员违反的,除按广基地产公司规定处罚外并在本月评定中不得参加合格以上的评定。

9.12属本办法明确了需按本办法9.6条采购的材料,施工单位不按本条落实执行的,广基地产不支付此项材料款;按9.6条采购报办在广基地产款项拨付到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不及时支付供货单位材料款的,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或材料部责令施工单位拨付。 

10、监理单位在本项目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含分包)方做出经济处罚权限规定; 

10.1.监理单位人员的责任和当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时向施工单位做经济处罚的权限:负责本项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在本项工程监理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人员组织管理、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在项目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时,有向被监理的单位作出一次500元—5000元以下的处罚权,处罚次数不限。需向被处罚单位罚额超过5000元时,需经广基地产本项目部批准同意方可执行。罚款由昆明广基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取。罚款的使用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出具条文按条文使用。

10.2.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在本项目中技术值班、旁站监督的规定:在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结构施工阶段也包括其他分部关键部位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栋号技术的工长或副工长必须跟班指挥作业并对正在实施的施工质量与安全负责,不得脱岗。监理单位必须按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全程旁站,旁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监理单位在旁站期间不得失职和脱岗。广基地产项目部对违反本条规定一经查实,对违反人员和单位给予警告、要求更换直接负责人、或对责任单位作出一次1000—5000元的处罚。

10.3广基地产项目部、监理单位对本项目分项分部工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复检、要求和时限,施工单位报验需具备的条件及验收时对各单位现场人员的规定、及违约处罚:

10.3.1本项目内未经验收合格、未签办完签证手续的任何工程严禁隐蔽。否则,由隐蔽方无条件立即拆除隐蔽物报请监理单位和广基地产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准隐蔽。

10.3.2本项目内所有需隐蔽的工程、分项分段检验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班组自检合格并经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小组长签字认可的基础上,提前2小时由施工单位栋号工长持相关资料,报监理单位项目部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广基地产国内工程部栋号专业工程师,经验收合格的,建设与监理方的工程师在现场必须立即完成签证的办理,施工单位即可隐蔽工程。

10.3.3需验收工程无相关资料时,监理工程师和广基地产项目部工程师必须做日常的现场检查,不做正式的验收。

10.3.4技术资料不全、填写不合规范、资料与实物不符时,监理单位和广基地产项目部人员不得同意隐蔽也不得对此工程作验收。

10.3.5.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影响验收不合格的具体项目,监理工程师和工程部的栋号专业负责工程师要及时向施工单位参验人员明示。

10.3.6.本项目出现未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就做隐蔽工程施工形成事实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隐蔽物后报请监理单位和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检验,经按程序由监理和广基地产项目部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隐蔽施工,同时由地产项目或监理公司对不按程序报验就隐蔽施工的单位处以1000到5000元一次的处罚。

11.工程质量疑问的处理:

11.1.建设、监理单位认为施工单位的某一部位工程质量有疑问时(工艺、工序或成品半成品)应向施工单位工长以上一级提出。施工单位必须在疑问提出当天积极主动的配合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复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11.2.当复检为不合格的,复检和返工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11.3施工当中出现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11.3.1.当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必须报经监理单位和广基地产项目部查验,并由施工单位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出具补救方案,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严重时须经设计院和国家有权部门)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准实施补救。

11.3.2.补救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栋号工长必须在场对施工单位员作现场指导以确保补救方案的彻底落实。

11.3.3.未经检验,施工单位对结构工程部分的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做补救的,广基地产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开据一次1000到5000元的处罚,并由施工单位对补救部分全部拆除后,按本办法约定的程序实施报验并补救。

11.3.4.同一个工程质量的类似问题在同一个栋号两周内连续出现两次以上的,属施工单位管理严重失职行为,广基地产项目部或本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将向施工单位做出一次5000元的经济处罚。

11.3.5.当属施工中严重影响安全质量的隐患或事故发生时的补救工作、排除隐患工作、工程抢险工作不受以上条文的,参管参建各方应及时制止事故扩大排除隐患及时抢险,但应同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并同时按国家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12.项目建设期间会议规定:

12.1.会议召开目的和会议主持规定: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工期目标顺利实现,通过会议不断的总结学习、传达有关精神、在管理中对需改进的工作和管理措施达成会议共识、形成纪要并加以落实。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麻线营项目监理例会在每周二下午2:30召开工程周例会,书林街项目监理例会在每周五下午2:30召开工程周例会,不定期召开现场会议,本项目的参管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必须参加(经监理或广基地产项目部书面同意的可不参加)。周例会一般情况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特殊需要时,由广基地产项目负责人主持。会议时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45分钟。属监理单位主持的周例会本办法规定主持人不能到会时,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两小时向广基地产项目部请假并委托其他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否则按缺席计。

12.2.召开会议的通知和参会人员要求:

12.2.1.工程例会的召开通知和对参会人员的要求:工程周例会不另行通知,会议地点会前通知,会前无通知的同上期召开地点。A、施工单位(含已经进入施工或未进入施工但由主持会议方另行通知的单位)在本工程中任工长以上职务技术人员每栋不少于一个人,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单位不少于1人。B、监理单位参会人员:本项目的全体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会,因现场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到会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广基地产项目部请假或说明情况;C、广基地产参会人员:工程部不少于2人,不能按此人数参会时,由工程部经理或资料员告知监理单位项目部。

12.2.2.其它会议召开的通知和参会人员要求:

当施工现场出现在特定时间段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后,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或监理单位项目部及时主持召开现场会议,也可由施工单位报经广基地产项目部同意后主持召开其它会议。主持会议人(单位或部门)要提前30分钟把会议议题、需到会人员级别、到会时间和准确的会议地点通知到的需参会各方项目部或参会者本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对讲机或书面通知。属需由参会单位转发通知的,参会单位应及时把通知转发到本单位需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人员必须立即准时到会。会议召开时间为项目实施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12.3.周例会的内容、目的:各单位一周内本项目工作汇报与总结,并通过会议及时提出并处理一周内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度、安全、技术、事物,提出并安排近期和后期工作开展部署,提出并对近期施工现场相关紧要问题做出交底、经验总结、一周内发生典型事件和案例的会议通报、近期施工涉及规范和工艺的学习等。通过会议交流,加强建设、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打到为工程项目目标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正常开展、提升在建项目产品质量和参管参建人员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在例会中属建设单位确定了措施、规定或在会上达成的共识、形成纪要后落实并受参会单位遵守。(属本办法其它条文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他会议召开的目的:视工程、管理和现场安全及质量需要,以发现典型事件需召开时即可组织召开,应以提高工程质量杜绝不安全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及需统一某种做法等有利于项目良性推进为目的,达到为促进项目实施向更好方面发展的效果。

12.5.连续三次不参加监理例会的工程处技术人员,广基地产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更换人员的通知,施工单位于接到通知书后的两天内,更换本职位的技术人员。

12.6.对会议纪律的处罚:迟到罚款按一人超过5分钟时,处以100元罚款;未到会又无书面请假时,一次500元。未到会提前请假的不罚、未参会在会中或会后请假的按200元一次处罚,未经同意早退的按迟到处罚标准罚,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早退的不处罚。(广基地产总工和总负责人不受本会议纪律)

13.本项目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

13.1.本工程的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及参管单位对本小区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检测、检查、检验及验收的唯一标准是:我国现行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地方发布的与建筑业有关的一切有效条文。当无国家标准条文规定时,执行省一级以上认可的行业标准和施工图中明确的规定。

13.2.当上条明确文件中都无规定时,由广基地产总工程师请设计院有关工程师和专家审定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也可使用经广基地产项目部书面确认可使用的行业规程和标准。

13.3.项目建设中,当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和进度的工艺和做法一级某些重要部位需要加强质量和安全保障性的做法及措施时,这些做法应经广基地产本项目总指挥和总工程师审核后拟定书面文件经发文程序发到参管参建各方后,各方可按照实施。

13.4.以上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控制标准和相关措施本项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来降低和违反。

14.工程质量验收申报时限、具体做法和验收过程的有关规定:

14.1.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后工程质量达到该标准规定时,按分项工程提前3小时、分部工程提前3天、单位工程提前1周,书面上报(分项工程可口头汇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有关人员(施工单位同时应提供相关资料),确定时间及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14.1.1.分项分部工程(含子分项、子分部)属同一部位同一项目每日正式验收次数仅限2次,2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重点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将于第二天进行第三次验收。

14.1.2.对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认真,一个分项(分部)工程连续2次出现经过2次验收不合格或出现1次经过3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将对施工单位给1000—5000元一次的处罚。

14.1.3.各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在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验收时,只有一种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合格 →栋号工长复检合格 →施工处技术负责人、符合施工单位合同的约定及国家标准 →填报资料,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广基地产项目部现场专业主管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衔接确定验收时间,并向施工单位承诺准确验收时间(监理单位必须于12小时做现场验收,超过12小时才做验收时监理单位必须书面告知广基地产项目部经理并经其同意,超过16小时才做验收时,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书面告知广基地产本项目负责人并经其同意)→以上几次初验人员按约定时间及时到场对需要验收的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合格工程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指出相应问题,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意见,限定整改时间,施工单位及时处理。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广基地产项目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参加验收的人员除以上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外,分别增加以下人员进行验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14.1.4.本工程验收的组织程序同时执行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监理大纲中的规定。当与本办法有关条文冲突时,按办法文执行,当并行时按更严格条文执行。

15.工期进度计划制定、实施的控制和有关规定:

15.1.施工单位必须按栋号在接到施工图后五天内做出合同范围内工作量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出分栋号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表。对单体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进度计划以7天位单位,7天向监理单位和广基地产项目部报一次下周计划,每月的15日前应向广基地产和监理公司报出下月计划。各项计划应注意连贯性和可实施性,当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部向报计划单位提出需修正计划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修正并按修正的计划实施。当图施工图为阶段性图纸时,施工单位应按上述规定制定出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

15.2.整个施工阶段的总工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目标工期。为确保目标工期的准时完成,施工单位必须依据自己制定的经监理单位和广基地产工程部共同审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子分部与子分项工程的具体目标工期控制,对上一个工序因某种不可预见的原因对下一工序的工期影响超过两天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对施工单位发出工期警告通知,施工单位必须于收到本通知的同时于下一工序中计划安排,追回延误工期。其中发生的加班、安全、质量保证等一切措施的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施工单位不得降低工程质量的标准。于在下一工序中仍未能使实际工期进度与计划相吻合时,由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工程部对施工单位开具紧急工期警告通知。同时施工单位向广基地产承担的延期罚款按合同执行。

15.3.在合同日历工期范围内,单位工程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工期控制调整权属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任何人员无权调整。若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有困难时应当及时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时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处理。

16.竣工验收的时限、程序相关规定及实物和资料移交:

16.1.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必须在前完成整个项目内的所有自己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按程序报监理单位项目部、由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各法定单位参加,完成一切国家认可的法定程序规定的竣工条件及文本,和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书面上报广基地产项目部,由广基地产项目部组织国家法定相关需参加验收的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

16.2.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阻止本项目中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工作。在非正式验收前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查出的问题,由建设和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口头或用文件形式向施工单位提出,此时不做处罚。但是在非正式验收前提出的问题到了正式验收时施工单位仍未更正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开出处罚单。由广基地产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验收若属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除应及时按验收时广基地产项目部负责人明确限期整改外还应接受由广基地产项目部按本办法对顶开出的经济处罚。

16.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昆明市城建档案馆有关规定需进行移交的资料和档案属施工单位资料以及监理单位的资料,由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份,向广基广基地产项目部移交两份。属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的物业管理和物业使用的资料和实物,由广基地产项目部另行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按此规定及时办理移交。

本管理办法生效执行日期:各参管参建单位进入本项目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之日起生效,在本项目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期和质量保证期满,质保责任履行完成,并且有关涉及款项结清时终止。

建设(发包)单位签章:  施工(主要承包)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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