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口岸验货场办公地点搬迁的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口岸一桥是×××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唯一通道,由于原×××口岸验货场距离×××口岸较远(约2.5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国家海关总署令第171号)的有关规定,原×××口岸验货场已不符合监管要求,必须前置至×××口岸零公里处。
为尽快落实×××口岸验货场前置问题,2014年,经我县与驻地联检部门、×××鸿升房地产有限公司业主沟通协调和现场勘察,从原来建设×××互市区的106亩地块中划出约35.26亩作为×××口岸一桥前置验货场,实施×××口岸货场前置项目(×××验货场),建设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和监管功能更加规范的×××口岸验货场。该货场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报关报检大厅(综合办公室)、室外地板硬化、对接房、仓库、查验平台、公厕、围墙、大门、岗亭、水电工程,以及监控设备、地磅、卡口、消毒设备、通讯和网络等配套设备安装。该货场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各项建设已全部竣工,等待验收。
为确保新验货场启用后工作前后衔接到位,保证工作的沿续性,恳请贵局做好到水口口岸新验货场办公的准备工作,待×××验新货场通过验收后,立即在新办公场所开展工作。
特此致函
×××
2015年4月 日
×××办公室 2015年 月 日印发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