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提高行政经费保障水平工作的思考 |
一、加大政发经费保障机制的做法
从2006年起,我市财政部门对市、市、市人民、市司法局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经费限额内对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核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的办法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正常办公和办案工作需要。在建立市级经费保障机制中坚持了两条原则:一是加大投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部门的装备经费及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预算予以优先保证。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10年公、检、法、司安排经费3274 万元,人均6.04万元。二是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在实处,实行收支脱钩。将机关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核定的标准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标准。 通过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三乱”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满意,促进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极大改善,部门满意。提高了部门破案、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干警积极性得到调动,干警素质得到了提升,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满意。提高了机关发现、控制、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清除了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加大了对社会面的控制,震慑犯罪减少了发案率;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导致经费保障机制在实施中还面临不少困难。我市财政十分困难,很难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建立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后,给全市增加了很大一块支出。从运行的情况来看,完全靠地方本级财政来负担困难很大。近年来,我市机关为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修建办公场所,普遍存在历史欠债。
三、对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的建议
在现行财政下,我市财政十分困难,实行经费保障后,保障支出的财力缺口增大,单纯依靠市财政解决实施保障的资金缺口难度很大,没有和省财政的专门帮助难以持久实施。因此,在保持现行财政的情况下,和省财政应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级财政实力,逐步缓解财政的困难。应将市级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作为重要因素,使市级经费保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机关要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实行部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各级机关更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经费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想适应的意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减开支。部门之间要强化种种资源和手段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设备的使用效率。要进一步推行机关各部门间基础设施和装备实行共建、共享、共用的办法,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信息、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经费的支出监管,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要逐步建立经费支出绩效考评机制,科学考评经费的使用效益,并以此作为安排部门经费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经费支出效益最优化。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