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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2025-10-03 09:58:17 责编:小OO
文档
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省《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X年,智能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力争“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两化”融合标准体系。

  1.时间节点:每年对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别推动百企贯标、千企对标,X年贯标企业达到500家、对标企业达到5000家;在贯标对标基础上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X年达到500家,X年达到1000家。

  2.攻坚重点:分行业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开展智能制造水平评价,持续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引导企业以贯标对标为抓手,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为重点的智能化改造,推广精益制造和柔性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打造智能制造产业生态链。探索实施服务券制度对贯标企业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50个智能工厂、100个智能车间。

  2.攻坚重点:完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评价指南,在食品、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流程型制造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家居等离散型制造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综合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组建X省智能制造研究院,探索建设X省智能制造标准验证工作平台。对重点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省财政对其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软硬件投资的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三)推动“机器换人”。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20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2000台机器人(数控机床)。

  2.攻坚重点:实施“双十百千”机器人示范应用工程,在机械、汽车等10个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重点行业领域和10个特色装备园区,推动百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千台机器人(数控机床),促进劳动密集型行业及危险作业领域机器人、数控机床示范应用。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省财政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开展数控机床、机器人产销对接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四)发展服务型制造。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50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广10大制造模式创新典型案例。

  2.攻坚重点: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每个省辖市围绕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服务型制造培育。开展“服务型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制造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汇编推广制造模式创新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1.时间节点:X年建设10家左右面向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云平台和供应链云平台。到X年,基本建成“综合平台+专业平台”的工业云平台体系。

  2.攻坚重点:深化国家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开展省级工业云示范,探索发展工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模式,打造协作共赢的制造业大数据生态环境,构建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选择有条件的省辖市,创建制造业大数据创新试验区。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六)培育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1.时间节点:滚动培育10家左右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攻坚重点:引进和培育航天科工、明匠智能、中机六院等智能制造方案提供企业,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开展“智能化诊断进企业”活动,围绕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化培训、诊断,对优秀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七)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1.时间节点:到X年,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打造全国重要的百亿级产业集群,推动研发一批特色智能化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攻坚重点:围绕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引进实施一批新兴领域重大项目,推进X、X建设国内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统筹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开展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提升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组织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与应用对接。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智能化改造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省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建立重大智能化项目试点示范和绩效考评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优化发展环境。举办中国(X)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及展览会,打造跨区域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诊断、培训活动。加强X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联盟、X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X省智能制造推进联盟、X省首席信息官(CIO)联盟、X省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等建设,完善联盟运行机制,提高联盟产业研究、资源整合和服务企业能力,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制定《X省制造企业“双创”平台认定管理办法》《X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创建大中型企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促进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为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资源和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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