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局有关考核精神,为了更好地突出控辍工作的重要性,关注学生成绩的整体提高,并兼顾优生培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年级按学科结合巩固率、优生率、合格率三个方面,特制订《庙头中学教师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一、巩固率 每位任课老师所带班级学生巩固率必须达100%,计算方法为:在考试中,该学科每缺考一人即扣除该任课老师5分(考前经过年级组和教导处共同审批请假的除外)。
二、合格率 语数外物化试卷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其他科目试卷卷面总分的50%为合格,以班级学生20%达到合格为标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三、优生率 以班级10%的学生达到优秀为标准(语数外物化为试卷卷面总分的80%以上,含80%;其他科目为试卷卷面总分的60%以上,含60%),在此基础上,每超出标准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四、考核按年级分学科累计积分进行排名,初一年级语数外达到标准政史地生第一名奖金为100元,第二名奖金为50元。
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第一名奖金为150元,第二名奖金为80元;政史地生第一名奖金为100元,第二名奖金为80元。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第一名奖金为200元,第二名奖金为100元,政史科目
五、以上奖金纳入绩效工资中进行计算。
六、本奖励方案建立在正分基础上,凡累计积分为负分者奖金为零。
庙头中学校长室
2012-9-1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