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6
一、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日
二、会议地点:监理部办公室
三、会议主持人:张孝海
四、参加人员:张孝海、甄喜录、郭伟、姬建光、姚全恩
五、会议内容:
学习《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京建质【2009】2号文件,文件规定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材料和钢结构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