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2期□苗
茜
从中外语言学史的对比看汉语语法学史研究
一、引言
中国语法学史研究著作的出版主要集中在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主要代表作有林玉山的《汉语语法学史》、马松亭的《汉语语法学史》、龚千炎的《中国语法学史稿》、董杰峰的《汉语语法学史概要》、邵敬敏的《汉语语法学史稿
》、朱林清的《汉语语法研究史》。邵著与龚著在这些著作中显得非常突出,主要在于其内容丰富,注重评论,不像有些著作是“述而不作”,整本书看起来更像一部“简介”,而不是“史学”作品。
但是如果细读这些著作,再将它们放在一起仔细对比阅读,就会发现:这些著作的体例、结构是如此相似,虽然在名著的筛选与历史分期的划分上有些差别,但总的来说都是“名著+时间”模式。
二、中英语法研究史比较的启示
1.《比较汉英语法研究史的启示》作出的可贵尝试带着上述疑问,我们扩展阅读面,寻找英语语法学史的著作。但是此类著作目前尚无发现。潘文国的论文《比较汉英语语法研究史的启示》也证实确实没有英语语法研究史方面的著作面世。潘文国有几句评价汉英语法史学研究的话很有启发性,“有意思的是,不大谈语法的(中国),自从谈起了语法以后,语法研究史的著作出了一部又一部;而大谈其语法的(英国),语言史、语法史的著作倒是出过不少,语法研究史的著作却似乎迄今为止未曾见到过”
。潘文国认为中国与英国这一巨大的反差很值得思考。而在潘文国之前没有人认真做过英语语法学史的研究工作,更没有人做过汉英语语法研究史的比较研究,所以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视野就比较窄。潘文国的研究对国内汉语语法学史的启发主要在于,使国内学者对《马氏文通》的“照搬”西方的做法理解更为深刻。我们以前评价《马氏文通》,认为其最大的弊病就是“削足适履”,照搬国外的语法体系。其实,马建忠并不是唯一“照搬”的例子,英语的语法研究也经历了从“照搬”到研究的过程。从16世纪初到17世纪末,英语语法的研究完全照搬拉丁语语法体系。拉丁语在英国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英语反而地位不高,英语研究也得不到重视,所以照搬拉丁语语法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由英语的“照搬”来看《马氏文通》的“照搬”,我们的认识可以深刻许多。同样是拿来主义,中英两国的背景却相差很大。汉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一直没有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语法”体系,所以马建忠要“照搬”;英语是由于地位低,处于劣势,所以要“照搬”。
2.“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应该扩大视野范围虽然中国在《
马氏文通》前没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但不等于说就没有其他语言的语法著作;虽然没有因“帮助外国人学汉语”而产生“语法学”,却不等于世界上就没有其他人写“汉语语法”著作。如果把视野扩大,眼光放远,就可以发现很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实。
实际上,“中国人最早编出的语法书是蒙古语和满语的语法书”
,(姚小平,1996)这是因为汉族人不得不学习异族统治者的语言。1706年刊行的《满汉类书全集》(桑额编写),既是一部满汉分类语文词典,又具有语法书的性质。而1730年刊行的《清文启蒙》(舞格寿平编写),则是一部全面讲授满文的教科书,不但描写了满文字母的拼写规则,还讲授了常用词的语法形式、构词法和句型,这本满语语法的重要著作在18世纪~19世纪期间还曾被译为俄文与英文。蒙古语与藏语也有语法书面世,如毕利根在1720~1740年间编写的《蒙文简要语法》,贡布扎布编写的《梵文语法》、《藏语入门》(1706年刊行)。
促使少数民族语法研究较早发展的原因除了因学习异族语言的需要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也至关重要,那就是蒙语与满语形态比较发达。“古代与近代的突厥、藏、蒙古、满语文学者能够从本民族语言形态较发达的实际特点出发,比较重视语法问题的研究,而且成果也比较多”(王元新,1993)。而汉语的词没有形态变化,很难引发学者们大规模的语法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就目前中国语法学史研究著作的现状,通过中英语法研究史比较、中外语言学史比较,发现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存在视野范围狭窄,著作缺少启发性等问题,提出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应该从多角度多方位地去研究。
关键词:语法学史研究;中国语言学史;中西差异〔中图分类号〕H0-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547(2011)02-0171-03
[收稿日期]2010-10-11
[作者简介]苗茜(1977-),女,江苏东海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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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汉语语法书不是中国人写的,目前已知最早的用外语写作的汉语语法书,是由西班牙人Francisco Varo 编写
的《华语官话文法》(1703年在广州出版),主要目的是帮
助外国人学习汉语。
至此,我们可以这么说,《马氏文通》是第一本由中国人用汉语写的汉语语法书。那么对于“汉语语法学史”来说,可不可以把汉语语法研究看作是一门不受国界的学问呢?是不是也可以给《马氏文通》诞生以前的国外汉语语法研究著作以相应的地位呢?毕竟西方有些学者对汉语的深入研究是中国人自己都没有研究到的。就目前国内的“汉语语法学史”的著作内容来看,应该叫“中国学者的汉语语法学史”才更确切。
三、中外语言学史比较的启示
中英语语法研究史的比较可以给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不少的启示,也带来了疑问:既然我国当时已经有了非常重要的少数民族语法书,其内容与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很接近,国外也有了汉语语书,再联想到当初梵语传入中国,启发我国学者发明了“反切”法,那么为什么这些语法书的诞生都没有启发汉族学者去研究汉语“语法”呢?我国最早的语法书面世时,国内的学者都在做什么?
我们找到了《
公元15世纪~公元19世纪中外语言学史大事对照表》。这张表制作得非常清晰明了,中外语言学史上的重要理论和事件一目了然。
根据这张表,我们注意到从1703~1740年间除了Francisco Varo 编撰的第一本用欧洲语言编写的汉语语法书《华语官话文法》外,还有一部重要的汉语语法书面世,那就是1725年普雷马赫编写的《
汉语知识》,这也是用西方语言介绍汉语语法的最早著作之一,这部书中最大的贡献是介绍了实词、虚词的划分理论。
而同一时期的中国语言学史上只有两件大事,即1710年,袁仁林著《虚字说》,重视虚字表达神情声气的分析;1711年,刘淇著《助字辩略》,注意虚字的分类。那时的中国学者,已经对汉语语法中的虚词颇有研究,但是对整个语法体系仍然没有概念。
从1703~1740年间,国内国外重要的语法书刊行了若干本,却一点也没动摇我国学者的“传统之路”,他们仍然在文字、音韵领域沿着传统的路子做学问。这是为什么?
我们想,最大的原因是在正统的学者眼中,这些“语法书”是不入流的,不能称得上是学问,因此就没有去注意的必要。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尽管有了蒙古语、满语的语法书,但是在汉族学者眼里,那都是“外族”语言,很少去关注。“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过外族语言入侵的时期———但中国的语言学者对此熟视无睹,在确立了汉语研究的中心地位后,很少关注汉语以外的语言,也没有关注语言之间相互接触产生的语言变化现象”(俞允海,潘国英,2007)。
1703~1740年间中国是闭关锁国的清代社会,由于社会的因素,清代的学者沉浸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中,与当时西方蓬勃发展的语言学隔绝了。
四、国外对中国语言学史研究的看法
读国内的汉语语法学史著作,很大一部分注意力都放在
作者对重要学者或著作的评论上,评论是此类著作的灵魂。但不管评论怎样,有一点是相同的,都是中国人评中国人,更进一步说是同行评同行。这些作者的学术背景,成长之路,都在同一个大环境下,如果换一个角度,我们倒很想知道国外的同行对汉语语法研究的看法。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国外同行者如何探讨和看待中国语言学史所知甚少,更不用说怎么认识中国的语法学史了。姚小平在《西方人眼中的中国语言学史
》中指出,西方人的语言研究,眼光与我们不同。西方的语言学研究的中心是语法研究,对语法有最大的兴趣。因此,在他们的眼中,缺乏语法探索的中国语言学自然引不起他们的兴趣,对中国语言学在世界语言学史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甚至还有歧视。
西方人对中国的语言研究的看法总的来说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大多数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的语言研究看法并不积极,认为其成果对于现代“真正”的语言学研究意义不大。西方学者大多对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文字、词汇、音韵研究没什么兴趣,认为中国的语言学缺乏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语法探索。特别是在理论系统的建立上,中国基本上是空白。
2.很多西方语言学史著作中根本不给中国的语言研究以相应的地位,所给的篇幅很小,有的甚至不涉及中国语言研究。在对中国语言学史做评价时,也很少结合中国学者的已有成果。
3.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语言哲学里,包含了有关语言起源问题的很有价值的思想,但遗憾的是,中国学者未就这个问题展开直接讨论。
“西方的哲学非常发达,这种发达的哲学思想对语言学的产生和发展给予了理论上的引导,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郭明仪,亢世勇,1994)。在西方语言学史上,几乎每一种新的语言学思想流派的产生都与某种哲学思想联系紧密,后者为前者提供形成的理论基础。
而我国古代拥有众多的哲学家,在语言问题上也有过深刻的论述,这一点西方人也给予了肯定。比如孔子和老子都对名称的起源与本质问题有过深刻的思考,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在语言逻辑上有重大的贡献,可是他们的哲学思想却都没能成为语言研究的指导思想,没能为语言学的产生提供理论基础。《马氏文通》之前中国的语言学迟迟缺乏理论作为支撑,始终没有成为的学科。中西这一点上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原因很复杂,这与中西方的思维方式、社会环境等等都有莫大的关系。
五、对汉语语法学史写作的思考
最后来谈一谈对汉语语法学史写作的一些看法。我们在前面提到阅读国内语法学史著作时在“启发性”上或多或少有所欠缺,而一些国外具有代表性的语言学史著作在这方面给国内的研究带来了很多有益的启示,比如有裴特生的《19世纪欧洲语言学史》,威廉·汤姆逊的《19世纪末以前的语言学史》,R ·H ·罗宾斯的《简明语言学史》,H ·A ·康德拉绍夫的《语言学说史》。通过中外同类著作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国内的汉语语法学史著作与国外的同类著作在以下几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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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2期1.是否注重学术思想的介绍与评价
既然是写“史”
,而且是通史,就要有学术思想的“历史长河”之贯通感,换言之,就是让人读完头脑中对各种思想、学说有一个清晰的“连续”、“贯通”的印象。
国内的语法学史著作,没有把精力投入到学术思想的源流介绍中去,大都热衷于评价某个著作或某个事件,历史被切分得细碎(这从国内著作那详细的目录制作上就可以看出来,国外著作的目录相当简单)。通篇都是一个个的著作或事件,书中很难找到“源流”或“继承性”的论述。
语法学史不是著作编年记录或佚闻掌故,它是人类思想史的一部分。著作归根结底还是思想的反映,应该从某个作者的著作中将他的学术思想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提炼出来展示给读者,而不能就书论书。
一个学者的学术思想观点不是凭空冒出来的,一定有继承有发展,还会对后来人有启示,历史不是割裂的,而是连续贯通地向前发展。所以介绍一个学者时会系联历史上很多人,环环相扣,来龙去脉就会清清楚楚。这一点罗宾斯的《简明语言学史》就做得比较好,尽管有人批评他的这本书史实方面的错误太多,不能作为可信赖的参考,但是他这种注重学术思想前后联系的写作方法值得肯定。
2.著书选用的模式不同
国内写汉语语法学史都要遵循“名著+时间”模式,我们称之为“中国模式”,对比国外的同类著作,国内著作的模式跟单一。
裴特生的书以语种为纲,康德拉绍夫则是“学派+时间”模式,汤姆逊是“学派+代表人物+时间”模式。中国学者也提出过多种“模式”的建议,如广梅村(1993
)就说过“除了目前的研究角度,目前的体系外,至少还应该从另外两个角度去研究,建立另外两种语法学史体系”
。他建议要建立“语法单位研究·时间”体系和“著名语法学家语法思想·时间”体系的汉语语法学史。
此外我们还发现,中国的语法学史著作总是把目录中的各级标题制作得非常繁琐精细,尽可能地分出多个层次,大标题下面列出各级子标题。国外的此类著作则不然,他们的目录尽可能地简单,往往只有几个大标题,而且大标题下面一般没有子标题。相比之下,汤姆逊的目录算是比较复杂的了,他的目录里有一点国内大概无人能做得到,那就是把“欠缺”、“错误”、“薄弱环节”这样的敏感字眼写进目录的大标题里。比如“历史主义语言观的欠缺”、“古人的词源学及其错误、“施莱赫尔语言学体系的主要缺点”等等,在众多的大标题中十分引人注目。笔者想,这在中国目前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中西的一个差别吧。
总之,通过中外语法史、语言学史等的对比分析,我们希望汉语语法学史研究将来能够拓宽视野,跳出窠臼,如果将来能有不同风格的语法学史著作品产生,汉语语法学史可以从多角度多方位地去研究,那将会给年轻学者更多的收获,极大地推动我国汉语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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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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