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
2025-10-04 08:50:29 责编:小OO
文档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级、十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农村学生营养工作,特别是成都市决定在国家和省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因此,我市将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实施营养计划。

一、目的意义

实施营养计划是对农村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进而提高民族素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二、依据

成都市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2〕56号)。

三、对象范围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不含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普高职高在校学生。确认学生是否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学生就读学校在事业统计报表中“类型编码”为准)。

四、补助标准

膳食补助4元/生·天(成都市财政和简阳市财政分别补助2元/生•天)。简阳市财政还按1元/生•天的标准补助食品从业人员工资。

五、营养餐不等于“免费午餐”

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不能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只能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提倡学校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禁止向家庭(个人)托餐”。毕业、转学、休学学生的营养膳食补助不发放或退给学生。

实施营养计划是为了改善和增加学生健康成长所需营养,是在家庭承担生活费的基础上做的“加法”,不是提供“免费午餐”,应该坚持“家庭负担不减、投入增加、学生营养改善”的原则。因此,家长应一如既往地保障学生的生活费,让学生吃的更好、更营养。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