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的:
为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使之在日常工作中更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特制订本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制度中未明确说明的部分,悉依本细则执行。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作为开展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涉及采购环节的本公司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同约束力。
一、供应商管理:
1、新增物品供应商选择
新增品号无进货记录的物品,根据采购人员初步询价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
A级待采物品:
产品单价高于10000元的待采物品,由采购人员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将不少于三家的经销商信息整理后报采购部部门领导,由采购部部门领导负责召集公司“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成员召开会议,专职采购人员向管理小组说明情况,并由管理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确定供应商。
B级待采物品:
产品单价低于10000元且单笔进货数量少于5的,由采购人员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将不少于三家的经销商信息整理后报采购部部门领导,由采购部内部讨论后形成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若待采物品价格高于以上价格标准,或需求数量高于以上标准,则按A级物品处理。
C级待采物品:
产品单价低于1000元且单笔进货数量少于10的,由采购人员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寻找至少三家经销商,并通过对比,自主决定进货渠道;若待采物品价格高于以上价格标准,或需求数量高于以上标准,则按B级物品处理。
2、关键配套件供应商评价及供应商变更
建立《定型产品采购关键配套器件明细表》(附1),将明细表中关键配套器件按照重要程度、供应渠道等方面,划分为A、B、C三类,对应某一类产品的供应商即为同等级的供应商。
A级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员将情况汇总,并提出不少于两家可供备选的供应商报采购部部门领导,由采购部部门领导负责召集公司“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成员召开会议,专职采购人员向管理小组说明情况,并由管理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确定最终方案。
B级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员将情况汇总,并提出不少于两家可供备选的供应商报采购部部门领导,由采购部内部讨论后形成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
C级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价格、周期、质量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合的供应商,以保证能够适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
3、核心供应商年度价格评议
根据历史进货记录,将连续两年供货总量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供应商确定为核心供应商。每年1月份开始,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成本控制目标,组织核心供应商进行年度合作谈判,全部供应商谈判过程在2月底前进行完毕,并于3月份开始执行至次年度2月末止。
参与人员:公司“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财务、产品部各。
完成商务谈判后,根据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价格、结算方式、供货周期等主要因素,签订双方全年合作协议,由公司督导部、财务部、协作采购部各保存一份。
二、采购管理
1、单笔大宗合同采购评议
单笔合同额超过2万元的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员根据历史进货记录,寻找至少三家经销商,并将资料汇总后报采购部部门领导,采购部负责召集“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召开会议,专职采购人员向管理小组说明情况,经管理小组评议后,形成书面材料(会议纪要),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组织采购。
2、专业物品采购评议
设计人员提出的采购计划中,采购人员认为具有较高专业性和技术性,自身专业知识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或者由设计人员指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可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产品部门相关设计人员给予必要专业讲解及工作配合,在采购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由采购部部门领导召集“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及相关产品部部门领导、相关产品工程师共同召开会议,专职采购人员向管理小组说明情况,并由相关产品工程师给予必要补充,经管理小组评议后,形成书面材料(会议纪要),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组织采购。
三、流程管理
1、紧急采购
原则上不允许计划外采购,物料使用部门应按照采购流程提出请购计划,逐级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请购人员在办理紧急请购手续前,应在ERP系统中提出请购计划待批,然后由请购人员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紧急请购单”,注明待采购物品在ERP系统中的请购单号,单据中物品品号及相关信息(ERP系统中无品号的物品,应首先办理品号新增手续,否则不予采购),经物料使用部门与生产管理部确认,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紧急请购单”于协作采购部留存备案。
紧急请购物资采购回公司后,如ERP系统中无与之相对应的请购计划,原则上采购人员不予发料。
附2、紧急采购申请单
2、采购变更
请购人员在提出请购计划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或变更请购信息时,由原请购部门填写“请购变更申请单”,呈原核准人与核准部门逐层审批,并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批通过后报协作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通知协作采购部提前处理。
协作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或变更相关采购动作。
原“请购单”内容已采购完成送仓管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与供应商协商办理退货手续。
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或无法退货时,协作采购部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处理办法。
附3、采购变更申请单
3、异地采购
在公司销售合同的配套物品中,需在用户现场采购或用户指定物品采购的,需由市场经营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分管的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时由该项目所属产品部门提出请购计划。
用户现场采购的物品包括:非设备配套使用的电脑及相关附件、耗材类;家用电器类;家具类;施工、安装费用;
超出上述门类的物品原则上一律由采购部本地采购,特殊情况可由市场经营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副总审批后,改为用户现场采购。
(1)、现场采购的物品 由负责当地销售工作的市场公司外勤人员,提供不少于两家当地经销商的基本信息,由协作采购部对该信息进行核实,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对于采购价格高于1万元的物品,由协作采购部负责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公司标准采购流程操作,外勤人员在经销商收到款项后负责对物品的提取和验收,对物品存在异议的,由外勤人员提供详细情况说明,由采购人员与外勤人员共同与经销商协商解决。
对于采购价格低于1万元的物品,由外勤人员直接在采购人员确认的供应商处现金采购(资金来源由市场经营公司负责落实),并负责对物品的验收。外勤人员持供应商开具的正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开具普通),及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书面说明,由采购人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出入库手续及报销手续。
(2)、现场施工、安装等服务费用 由负责当地销售工作的市场公司外勤人员,配合该产品所属的产品部门,共同寻找该项目的施工方(供应商),并将相关供方的信息提供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根据价格、工期等因素,综合市场经营公司与产品部门意见,确定最终供方(施工、安装费用超过2万元的,需由“外协采购管理评审小组”开会讨论后,确定最终供方)。
4、质量检验(原有制度执行情况)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