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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与建议
2025-10-05 05:14:26 责编:小OO
文档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

 农村资金来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一般情况下,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报账手续严格,上级检查较多,管理规范较多。但对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如资产资源租赁或出售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等坐收坐支甚至账外循环的问题监管不严,资金管理与核算出现漏洞,是农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点。

 (二)资产管理不健全

 首先,资产登记不全面,特别是干部更换比较频繁的农村,有的对集体资产家底不清,存在少登记、漏登记现象。其次,账务更新不及时,新形成的公益资产、捐赠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登记与核算。已消失的资产,没有及时注销,仍挂在账面上。

 (三)资源管理不重视

 对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缺失。一是没有详细的登记入账,一些资源被闲置或被私人长期占用,使集体利益受损。二是对闲置土地、山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处置的随意性较大,有的闲置土地、林地、山地或水域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对外租赁或承包,期限30~50年,承包人在租期内或对外转包或改变承包性质用途,造成群众有意见、集体受损失、发展受影响。

 二、形成问题的症结

 (一)乡镇(办事处)重视不够

 乡镇(办事处)属于最基层,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在具体工作中,乡镇(办事处)普遍把扶贫开发、信访稳定、环保攻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财政税收等上级关注、考核严格的工作作为重点,聚力推进,而把“三资”管理只作为农经部门或财政所的一项普通业务。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关注不够,人员配备不齐,没有列入乡镇(办事处)重要工作范围,不能有效地为“三资”管理提供保障。财政所或农经站由于职权有限,又不参与农村集体组织具体的经济活动,不了解农村“三资”的具体变化,仅仅是按程序为农村集体组织发生的财务收支记账,充当了农村的代理会计和出纳,其代理职能明显,管理作用难以全面有效发挥。

 (二)“三资”家底不够清,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些村级组织会计基础薄弱,“三资”基本业务功底不扎实。一是“三资”家底摸得不清、登记不全,有漏登、少登、错登现象。二是重视程度不够。多数村委(社区)重资金,轻资产、资源,从而使“三资”管理变成“一资”管理。

 (三)“三资”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有的村级组织对集体资产或资源进行出租或出售时,受人为因素影响不招投标;有的村级组织在对集体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时随意性较大、主观意识强,擅自违规变更工程相关事项,加大工程支出;有的合同权利明显不公、期限过长,违背合同法规;有的资产收益不入账或部分入账,搞账外账,资金体外循环;有的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善。

 (四)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受村级组织换届影响,一些村级组织财务报账员多次更换,财务手续移交频繁,甚至糊里糊涂移交,使“三资”管理工作缺乏持续性、连惯性。有的村级组织财务人员不懂财务,充其量是一个单据收集员,给“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带来较大影响。

 (五)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由于“三资”管理受上级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双重管理,存在都管都不严的现象,往往使检查监督的效果难以体现。二是农村村级组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到位。多数村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尤其是监督委员会主任当作村两委干部使用,安排其承担服务中心工作,发放工作补助。监委会成员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使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

 三、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强化县、乡、村三级职能责任

 县级要明确农经或财政两家单位谁为县“三资”管理的牵头主管部门,避免多头管理。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对村级“三资”管理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列入对村级两委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村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主体,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权责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负责“三资”管理工作。通过明确县级部门牵头责任、乡镇指导和监管责任、村级的具体经济监督责任,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格局。

 (二)抓制度落实,保障“三资”管理健康运行

 县、乡主管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制度、集体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村务报账制度等,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和督导,定期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三)多渠道提升“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

 县、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对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乡镇、村两级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整体“三资”管理水平。村级组织要选拔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负责从事“三资”管理工作和财务,对于称职的农村财务人员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村两委干部要加强“三资”管理重要性的学习教育,加强对“三资”管理制度的培训以及违规违纪追责的警示教育,从而提升“三资”管理相关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四)建立健全“三资”工作监督监管机制

 县、乡要强化对“三资”管理的监督监管,积极构建好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和监察问责“三位一体”的监督监管机制,让“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作,真正做到“三資”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一是要落实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农村要建立完善的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推进审计监督,建议把农村财务列入审计监督范围,乡镇结合审计部门每年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换届前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一些问题突出、违纪违法的村干部要及时移交纪检部门,执法问责,推进“三资”管理工作健康运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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